早在英国求学的时候,凡凡已经在伦敦的剧院欣赏过这部歌剧,后来到纽约一游时,自然不忘到百老汇再去看它一次;只可惜两次的座位都太过偏远,有许多精采的画面都看不见,多数时间只能望著前面的人头兴叹。
天可怜见,如今这部歌剧居然被拍成电影,每一个画面都清楚明白地呈现在观众面前,以前看不懂的地方如今看懂了,以前看不到的地方终于看到了,呜呜……当真给他粉感动!
在整个故事中,凡凡当然最喜欢魅影这个角色罗!电影中扮演魅影的男主角虽然歌声比不上歌剧原声带,不过高大壮硕的身材和坏坏邪气的模样,倒教凡凡不停地流口水。
别以为对著魅影流口水的只有凡凡一人而已,很多看过的女性同胞都向凡凡表示,她们搞不清楚为什么女士角最后没有选择魅影,反而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魅影可比第二男主角有魅力的多。
呵呵,这下当真应验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至理名言!
或许凡凡下一系列的小说可以考虑一下让黑面蔡或刀疤男当男主角。
或许你要问是真的吗?
这个嘛……
佛云:不可说、不可说。
答案下回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