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传统儒教教化下的爱情观,尤其是婚姻,总有着强烈的道德束缚。甚至,签下了那纸誓约书后,一旦背离了道德的轨道,就变成了一种罪。
可人性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所以,一直以来,男与女之间的分分合合,就有了那么多伤痛悲恨的无奈。
然而,相较于传统儒教对爱情与婚姻的道德高标约束,西方爱情婚姻观,却对人性的善变,对爱情的容易消褪,有着比较理解的态度。不爱了,就是不爱,强用道德力量将两个人绑死,实在没多大意义。
不伦,是我们自己发明的名词,儒教下的道德产物。
当然,「理解」并不是表示就没有对「忠诚」的要求。
一旦在神前起了誓,在法律上起了效用,忠于你所许的承诺是应该的。
但这世间,又有什么「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呢?
不爱了,就是不爱。西方的爱情观,并没有太高标的道德谴责。
所以,我就想了许多,写下这样的故事。
只是有感而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