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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别打结 第一章

  都市丛林的风吹进屋子,带着冬末的尾巴。已坐在梳妆台前老半天的于欢站起身来关上了窗,又坐回去继续发呆。

  要不是她事先调整的闹钟准时在七点叫醒了她,唤回她已四处云游的魂,她也许还瞪大眼睛作着白日梦呢。

  于欢无奈地伸了个大懒腰,才找出断成一小截的眉笔,准备在她那张晶莹剔透的脸蛋上加上几笔。眼睛已经够水汪汪了,鼻子也够挺,嘴巴虽然称不上樱桃小口,但搭上她的五官还满顺眼的,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眼上那两道看似没有又从中一断的疏眉了。

  面相学上说,眉毛代表一个人的事业。眉毛太短表示做事有头无尾难以成功,眉毛太长又会有害夫妻宫。这对颇信命理的于欢而言,如何在脸上勾勒出两道不长不短,恰到好处的眉,可得费上一番工夫了。

  七点半,于欢终于照着书完成了一道将眉笔由鼻尖量到眉尾刚好四十五度角的眉。她对着镜子又量又看,满意地再画第二道眉。

  说来于欢还真怪她母亲于竹梅,她才大学毕业,也才失业“大半年”,就急着帮她找工作。如果帮得上忙还不打紧,偏偏高估了于欢的能力,竟要她去台湾数一数二的电脑公司面试,而且还自作主张地帮她约了面试时间,让她连拒绝的权利也没有,她只好细心化个开运妆,即使不被录用,也留给公司一个好印象。

  八点整,大功告成,两道浓淡适中的弧形眉,让原本就很“水”的于欢,也自恋地看了自己好几眼。

  在镜前蘑菇了那么久,再不快点可真要来不及了。她赶紧换上了她母亲特地为她准备的浅灰色套装。短短的裙子露出她那双匀称又修长的腿,她对着镜子拉拉裙子,真不知妈妈是怎么想的,竟然说她的这双腿是上天的杰作,不露出来给人瞧瞧就太暴殄天物了。

  还好,穿上外套后,整体感觉还满“专业”的,不然她还真要怀疑她母亲要她去应征的工作性质了。

  “天啊,这是什么鞋?”于欢打开鞋盒,看见一双黑色两寸高的尖头高跟鞋。

  于欢一向不喜欢拘束的穿着。什么小洋装、窄裙、长裙、淑女衬衫,还有绣上小花、小草的衣服……都不会在她的衣柜出现。她的衣柜里就只有帅气的T恤、牛仔套装、休闲服,以及几件宽大的吊带裙。

  至于鞋子,除了皮制的帆船鞋外,就是布鞋、球鞋,不然只有看得见脚丫的运动凉鞋了。

  所以要她穿那种尖头的高跟鞋,别说走路,就要她站稳,恐怕都有问题。

  于欢扁扁嘴、看看表,实在非走不可了,她只好很不情愿地穿上高跟鞋,很不自在地下了楼。

  要戴安全帽前,于欢再看看后照镜中的自己,画过眉的鹅蛋脸,轮廓分明的五官,长得还算不赖;还有她那一头从未烫过,不怕戴了安全帽会变形的黑发,让她一扫出门前看到那双高跟鞋的不悦,反而轻松地哼起歌来。

  她拿着母亲给她的住址纸条,骑上了粉红色机车,带着一颗愉快的心情,往“极太电脑软体公司”出发。

  停了一个红灯,于欢才发现时间已所剩不多,绿灯一亮,她就加紧了油门,准备发挥她横冲直撞的天赋异能。

  以她目前时速八十的速度而言,她估计应该可以提早五分钟到达公司。

  就在她得意地再让时连指针多了五时,突然,从巷口冲出了一只白色小狗,她虽然反应够快,也确定在五公尺前就看见了它,但她穿的窄裙太合身,双脚只能别扭地微张顶住地面,她的眼够明、手够快,但仍是煞不住那部加快油门的小车……

  小狗、电线杆、马路上的车子……于欢来不及思考了,大叫:“小狗让路——”

  可爱的小车在狗狗前转了一下,接着“砰”一声,于欢选择了电线杆撞上。

  “哇!痛死了!”于欢痛得大叫,那只闯祸的小狗竟还大摇大摆地走开。

  她想站起来,但右脚却痛得使不上力。身旁的路人像怕惹事似地,只敢远远地望着她,没有人愿意来帮她。

  还好,社会上还有人有那么点同情心,终于有一个男人走向了她。男人一走近,就把压在她脚上的摩托车移开,关心地问:“小姐,有没有受伤?”

  他想先扶起于欢,但于欢却站不起来。

  还好于欢出事的地方是在转角,不影响上班的车潮,不然警察可能已闻声而到了。

  “小姐,你要不要紧?”身高大约有一百八十公分的男人蹲下长脚问。

  于欢刚在一瞬间被吓跑的魂跑了回来,她恢复意识,被触霉头的怨气,让她忘了要感谢人家,还大着火气说:“站都站不起来,你说要不要紧呢?”

  今天一定是冲到她了,早知道会如此出师不利,又会遇上“车关”,早上也不用化什么开运妆,运开不成不打紧,还倒霉得这样出丑。

  于欢在心里咒念,突然发现这个男人很眼熟——

  长得还不错嘛!眼睛像林瑞阳,鼻子挺得像罗志祥,嘴巴跟金城武一样,脸型方方的,唇色也满健康。念在长这么大还没跟她看得上眼的男人这么靠近,除了那次在大雨中电话亭的男人外,于欢的铁娘子泼辣度降低了许多。

  男人也突然盯着于欢看,他们似乎有了共同的发现——

  “你是——”

  “你是——”

  “电话亭中的那个人!”两个人像发现外星人一样大叫。

  这下可好,两人就这么碰上了!

  杰尼确定她就是她了!兴奋地用那双林瑞阳似地情人眼神凝望她。

  于欢的心情也有点兴奋,她相信是缘分的牵引才让他们再一次见面。而且感觉是这么亲切,仿佛这次的相逢,会是长长久久的相处。

  “先扶我起来行不行?你不觉得我们可以收门票了吗?”于欢看着身旁渐有路人驻足围观,小声地对杰尼使眼色,她已感受到杰尼的注视了。

  还好杰尼的反应够快,也发现了有人围观,赶紧将两只长手搭在于欢的腋下,用力地拉起她。还好他有一身运动家的体格,臂膀因长期打网球,还满有劲的,一把就拉起体重不是很轻的于欢。

  “喔!好痛。”于欢才跨出一步就感觉不对了,糟糕的是,她脚上的高跟鞋已断了鞋跟。

  “我看是扭到脚踝了。”杰尼判断。“我看,先到我家休息一下,再看看要不要上医院。”

  不等于欢回答,杰尼接着说:“我家就在前面,我抱你先回我家再说。”

  “你要抱我?”于欢可吃了一惊,萍水相逢又只是第二次见面,虽然她也不是很保守的,但也还懂得男女授受不亲这个道理。

  杰尼光看于欢那不信任的表情,就知道她想到哪里去了,他只好加上注解,免得被怀疑是个想吃女人豆腐的色情狂。

  “你别想歪好不好,我要抱你可是有原因的——”杰尼带着笑意的脸,让于欢感到舒适和自在。

  “第一,你的高跟鞋已断了,总不能用另一只也穿高跟鞋的脚跳着和我回去吧?第二,”杰尼吞了吞口水,挨近于欢。“你没发现你的裙子裂开了吗?虽然路不远,被人瞧见了总不好吧?”

  于欢嘴巴一张,低头看自己的裙子,才看到裙子真的裂开了,而且连内里也破了,因为裙子太合身,隐约看得见穿黑色丝袜的大腿,再仔细注意,她脚上的丝袜已残破不堪。

  这么一瞧,她的脸已红得像傍晚的夕阳。

  “怎么样?还是要用背的?”杰尼看她那副丑样,忍不住逗她。

  于欢那堪受此“屈辱”,她选择用跳的。

  “我摩托车的置物箱里有备用的布鞋,你站在前面遮住我的裙子,我用跳的过去,反正不远嘛。”于欢本来觉得很没面子,但看见杰尼的脸色像恶作剧不成的孩子,她反而得意了。

  于是,就依干欢的意思,杰尼拿了布鞋给她穿上,她一手搭住杰尼的肩膀,杰尼用身体遮住她的破裙子,还将他的手往后揽住她的腰,就这么扶着、拉着、跳着,回到杰尼的家。

  第一次靠男人这么近的于欢,从不知道男人的身体也可以这么香,她偷偷地吸了几口香气,心情异样地起伏。不似古龙水的淡雅香气,就这么留在她心上。

  揽着她的腰的手,是那样地结实有力,刻意想减轻她往前跳的力量的好意,是那样地令她感动。还有他因用力而渗着汗的衬衫,都让于欢有意无意地拖慢她往前的速度。

  也许事业的运开不成,而开到桃花运吧!

  于欢突然希望他的家能住得远些,虽然她的脚已痛得有点肿了,但她仍想持续这份浪漫的感觉。

  进了杰尼的家,杰尼不顾她反对,就把她抱进客厅,放在沙发上。

  “呼!你还真重,我已经把一个月的运动量都做了。”杰尼喘着大气,摊在灰色地毯上。

  “有这么夸张吗?我的身材、体重可都非常标准的。”于欢微喘地回答,她的脸也因跳得太久而汗水淋漓,两颊红通通的,像冬天小女生受寒后的模样。

  她尴尬地要杰尼转过身,让她脱去破了大洞的丝袜。

  “当然,如果不是我太健壮,早就不行了。”杰尼指指她两片发红的脸颊,很小心地抬起于欢受伤的脚。

  他的动作太快,让于欢来不及反应,只觉得心跳怎还不赶快恢复正常?现在她的心跳,已跳到一分钟一百八十下了。

  于欢感觉到她的脚正被放在一只柔软的大手上,触感好柔好软,舒服得让她暂时忘记了痛,并使她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停在他的手上。

  那该是一双学音乐或画画的手吧?厚实而修长,指甲修整得非常干净。若手掌小一些,还真像一双女人的手。顺着手掌看上去,浅绿色的条纹衬衫,套上一件质地很好的长背心,下巴干净得看不到一点胡渣。再往上看,嘴、鼻、眼、眉、额头、乌黑柔亮的发丝……于欢看得出神,她初步判断,这个男人不是服装模特儿,就是未成名的歌星或演员……

  但看他的眉型与脸长短恰到好处,眉色浓淡适中,应该是个有事业心的人,气色红润,比她画开运妆的脸还开运;再看他那一身有品味的穿着,那双在她母亲的精品店里可摆在橱窗展示的鞋子;于欢又推翻了刚才直觉的判断,现在她断定他是大企业的继承人,含金汤匙出世,拥有三代也吃不完的遗产……

  “这里痛吗?”杰尼已在于欢的脚踝上揉揉按按,在仔细观察于欢脚的受伤程度的过程中,他仿佛是在看一件艺术品,因为他从没见过如此玲珑而白皙的小脚,尤其脚趾头上那小小圆圆又红润的指甲。

  他喜欢看女人的脚,他竟守旧地希望现代女人的脚回到古代的三寸金莲。女人穿着三寸金莲的小鞋走路,体态一定是婀娜多姿,而若是眼前的她穿了,以她丰腴但却不胖的体型看来,应该也有古代仕女那种翩翩风姿……

  “很痛!”于欢这一皱眉轻喊,唤回了两个人各在对方身上的猜测和遐想。

  “对不起,我按得太用力了。”杰尼带着歉意并轻轻地抚着她的痛处。

  轻轻柔柔、麻麻痒痒的,于欢喜欢这种感觉。

  “嘶……”于欢又皱眉。

  “我看是骨膜受伤了,这不能随便乱动,我得带你去给骨科看看。”杰尼很有经验地判断。

  “不用啦,我可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你有没有什么扭伤贴布,我贴一贴就行了。”于欢一向不爱麻烦。

  “不行,这是骨膜受伤,一定要去医院,不然会愈肿愈大的。”杰尼满坚持的,既然他已拔刀相助,当然要帮忙到底,而且对象又是个让他念念不忘的女人。

  于欢也不用强争了,因为她早已感觉脚踝不断地肿大,她不得不依杰尼的意思。

  “那你是不是该先载我回去换裙子?”于欢尴尬地拉紧裂开而露出大腿的破裙子。

  她发誓,从今以后,绝不要再穿这种合身的窄裙了。

  “穿我的运动裤好不好?你的脚实在不宜再走动了。”杰尼关心地征求于欢的意见,他那双带有征服欲的眼又放肆地看着她。

  于欢显得难堪与为难,她的个性一向光明磊落,大而化之又不兴扭捏作态那一套;说话从不拖泥带水,是或不是、要或不要、可以或不可以,都会非常明确地表达;而这些常令她沾沾自喜的特质,却在这个二次见面,又已被他接触了身体,但却不知他是何许人也的陌生男子前,完全消失无踪。

  她对男人的三不政策:一不谈感情、二不亲密接触、三不独处一室,也已毁在他手里了。

  “就先穿我的,我这就去拿。”似乎看出了她不好意思回答,杰尼自作决定地跑上了楼。

  这会于欢才大大喘了口气,稍稍舒缓刚才那阵杰尼给她的压迫感。她脱去了灰色西装外套,环视这间白色挑高别墅的家。

  大大的客厅里摆着一组淡色系的沙发,酒柜、电视柜、及墙上的水墨字画都简单而大方,落地的大玻璃窗晶亮透明,不规则造型的茶几一尘不染。于欢喜欢这样高级而不俗丽的装潢格调,这里完全符合了她常预期在千禧年白日大梦里希望拥有的住家。

  不过那也只是白日梦,她母亲独立抚养她长大,又努力挣钱买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寓,对她们母女而言已算不错了。

  这一切,还得千叩万谢以跑日本线单帮起家的母亲,不然她们可还过着看房东脸色的日子呢。

  虽然她胸有大志,想好好在职场上闯荡一番,回报妈妈的养育之恩,减轻她的负担,但偏偏还没遇上有眼光的伯乐。所以啊,这个男人所住的房子,连在白日梦里出现,也似乎不太合适。

  想到工作,想到伯乐,接着于欢想到了早上该做的事,她跟人家约了……

  “完了!这下完了!”于欢突然大叫,一张原本清丽的脸顿时像在哀嚎。

  杰尼拿了一件长裤下楼,看她的表情以为脚又痛了,急得蹲到她脚前。

  “是不是又痛了?”

  他的表情跟口气倒像真的很关心、在意她的脚。

  “不是啦!我爽约了,这下子我非给我妈骂得狗血淋头不可!”于欢毫不掩饰地大叫,就像跟杰尼是相识多时的好友。

  “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不就好了,这是意外,又不是故意的。”杰尼站起身坐在她身旁。

  “你知道什么?我今天是要去面试找工作耶。而且,我抄着地址电话的小纸条,也不知哪里去了。”于欢懊恼地说。

  杰尼搞不懂来龙去脉,也不知该如何帮她。

  “要我打电话,电话还不拿来。”于欢对着一脸无辜的杰尼说。

  杰尼傻傻的赶紧拿了无线电话给她。心里想:怪了,自己说不知道电话号码,现在又说要打电话,这女人还真麻烦。

  于欢想起母亲,赶快拨电话给她。

  “都十点了,人还没到店里,行动电话又不开,跑到哪里去了呢?”于欢拨了几个电话后,嘀嘀咕咕地念。

  杰尼看着她自然流露想要不在乎又担心的表情,心中沛然延伸那份初遇的情愫,和想与她交往的爱情新芽。

  “你虽然一直说着话,但我实在听不出你发生了什么事。但即使是要人命的大事,我们也应该先去医好你的脚。”杰尼把长裤递给她。

  这倒是有理,反正失约已经是个事实,再烦恼也没用了。于欢感谢又不想表示地太明显,她小小声地道了谢,接过了长裤。

  “我回避一下,你慢慢换。”看于欢拿着长裤没有任何动作,杰尼才发觉自己杵在她面前,要她怎么换?他腼腆地跑上楼。

  杰尼还满细心地,他拿了件较贴身的运动长裤,裤长虽然过长,但还不至于太宽大。

  于欢困难地穿上长裤后,想叫他下楼,但突然觉得好笑,他们竟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就已相处了两个多小时。这对于欢而言,可算是新鲜又有趣!

  ***

  “我看,还是我背你吧,你这样跳实在太累了。”杰尼很诚恳又用一双绝对不是色狼的眼睛看着她。

  于欢考虑了一会,还是很犹豫,那种跟男人肌肤如此相贴的行为,实在有够破坏她一向独立自主的作风。

  “在我背你以前,我们是不是也该互相介绍一下,若要告上警局,也有个姓名可循。”杰尼风趣地说。

  于欢开朗地一笑,伸出她的右手。“那当然、不撞不相识。”

  “我叫徐杰尼,大家都叫我秦博士。”杰尼热情地握住于欢的手。

  “为什么?为什么你的外号叫秦博士?是怪医秦博士吗?”于欢好奇的问。

  “就是怪医秦博士,你真是个漫画迷呀!”

  “你是医生吗?”

  “跟医生一点也扯不上关系,大概是因为我个性孤僻、固执又不平易近人的关系吧。”杰尼自嘲。

  “不会吧——你一点也不像怪医。”于欢上下打量着杰尼,一点也不觉得他像怪医秦博士。

  “以后你就知道了,你呢?我迫不急待想知道你的芳名呢。”

  于欢嫣然一笑,“我叫于欢,大家都叫我小辣椒。”她也学着杰尼的口气说。

  “于——欢,真好听的名字,至于小辣椒嘛,倒是有点贴切,但我觉得你还不够辣。”

  “辣不辣,要吃过才知道。”于欢才出口就知不对,这样说,好像要他吃吃看似的,实在有损老妈时常要她维持的淑女风范。

  “好,我会找机会吃吃看的,现在我们还是先到医院吧。”杰尼看得出于欢是个好胜的女人,他笑在心里,装成听不懂似地回答她。

  自己让自己吃了闷亏,于欢也只好闭嘴。

  “来吧,我背你。”杰尼一说就半蹲在她面前。

  于欢不再拒绝,趴上了杰尼的背。

  她又闻到了那股属于他的香味,从他的颈边传来。他的背向内的,趴在他背上的感觉软软的,像趴在一床上好的羽毛被上。

  “你一定常运动。”于欢刻意破坏两人之间恰似恋人般的那种甜蜜感觉。毕竟,他们才刚认识。

  “我喜欢打网球,一身的好体力都是打网球练出来的。”杰尼呼吸很顺畅,没有喘气的样子。

  而其实他的体内是翻腾不已的,他感受到于欢柔软的胸部紧贴着他,她的心跳拍击着他。他若喘气了,绝不是太累,而是因为她的身材。

  虽然距离他的车才几公尺远,但这一段短短路程的相依,却让他们的感情磁场愈拉愈近,萌生了想探寻对方的共同想法。

  “我也喜欢运动,但我却是只懒惰虫。常常一天捕鱼,就得休息三天晒网。”

  于欢说话的鼻息,热热地吹在杰尼的颈际,若不是杰尼的车子到了,他倒真的会支撑不下去呢,只因那股软香的气息。

  正如杰尼所料,于欢的脚是骨膜受伤。出医院时,于欢的脚踝已包了一大包。

  杰尼又背着她上车,细心地帮她系上安全带。

  “待会我会把你的摩托车牵去修理。现在,先带你去吃午餐好吗?”杰尼柔声地问。

  说到吃饭,于欢才发现他们已折腾了一上午,都已经日正当中了。

  “也好,谢谢你,不然我这样回去也没办法弄吃的,但我得先声明,我请客。”于欢看准了杰尼不会要她付帐,故意装大方。

  “那怎么行,你的工作机会都泡汤了,下回等你领了薪水再轮你请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于欢还一副假惺惺的模样。

  杰尼过了绿灯,似乎还想说什么,他的行动电话突然响起,找他的似乎是一个女人。

  “杰尼,中午了,来载我去吃饭吧。”

  是他的远房表妹王媚姬找他。

  “中午不行,我有事。”

  “有什么事总不能空着肚子做吧,我不管,我要你跟我去吃饭。”媚姬任性地说。

  “很抱歉,我说了,今天我有事。”

  “下星期一才上班,你会有什么事?而且我们才回国几个月,都还没休息够,你根本没有理由不陪我吃饭。”媚姬仍是自以为有理的说。

  杰尼的浓眉皱成一小团,似乎很想挂掉电话。于欢表面上装成不干她的事的模样,但心里却好奇得很,偷偷用眼角的余光瞄着杰尼,而且专心地听着杰尼回答。

  “不管你怎么说,反正中午你自己处理。”杰尼的口气已由刚开始的和缓,变得不耐烦了。

  “我人生地不熟,你叫我去哪里吃?”媚姬气得大声嚷嚷。

  “太离谱了吧!我们才出国三年,怎么可能人生地不熟?而且你一走出巷口就有一家面店、速食店,饿不死你的。”杰尼最讨厌娇纵、不讲理的女人了。

  “你……你若敢不来,我就去跟你爸告状!”媚姬抓住了杰尼的弱点,她清楚杰尼是个孝顺的儿子,每次把他爸爸搬出来,通常杰尼都会屈服。

  而这次,这招不但没有用,而且杰尼显然生气了。

  “随便你吧,像你这种娇贵的女人,一点也不讨人喜欢。”

  杰尼的口气还真硬。

  他不理媚姬挂上了电话,车中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不起来。

  “如果你不方便可以先载我回去,我家附近也有面店,我可以打包回家吃的。”于欢听得出对方是个不上面店的女人,所以故意提起面店,想突显自己不是那种娇贵的女人。

  “哪有不方便,是我表妹不讲理,依赖心特别强,除了她的男人,谁有那种闲工夫天天陪她吃饭。”杰尼表明了他和电话中女人的关系。

  那表示你不是她的男人喽!于欢暗忖,很奇妙的,杰尼的回答,竟让于欢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她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

  她快乐地要跟他去吃饭,喜欢地想跟他多说话,甚至希望以后能再见到他。

  于欢已确定她化错了开运妆,开到她的桃花运了。

  “你的脚不方便,我们去吃日本料理好不好?”杰尼尊重她,一点也不像刚刚跟他表妹对话时的冷漠。

  “好啊!我最喜欢吃手卷了。”于欢回答得快又率真,完全忘记了她的脚痛和——面试爽约的大事。

  杰尼偏着头笑望她一眼,排除了他一直认为颇具姿色的女人都是像媚姬那样娇纵任性、喜欢命令别人的看法,而且他觉得跟于欢相处,一点压力也没有。

  杰尼还是背着于欢进日本料理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小夫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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