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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豹扑上小医生 第一章

  那天夜里,一团混乱。

  孟恩恺的私人动物诊所遭人侵入,一屋子虽没有翻箱倒柜的惨状,可是四处散落著纯白色鸟羽毛,像是教人一把一把扯落下来,而鸟毛的正主儿已经不见鸟踪,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鸟笼,几滴红得很刺眼的血珠子在鸟笼旁十公分处被发现。

  平空消失的“澳洲大种葵花鹦鹉”,一地散毛,几颗血滴,宣告著它的失踪是凶多吉少。

  孟恩恺瞥瞥一角的猫笼,门上的小锁还稳稳当当地关著吃鸟嫌疑最大的长毛波斯猫,它满脸无辜地迎向主人的怀疑目光,怯怯地“喵呜”了声,像在替自己洗刷罪名,再一声“喵呜”,指责主人的不信任它。

  不只是长毛波斯的猫笼锁得牢妥,连屋里其他动物的笼子也没出任何差错,没机会让它们出来将鸟架上的鹦鹉当消夜吃个干干净净,怀疑到它们头上确实也说不过去。

  唯一的可能……视线落向屋子墙面那处安装冷气的缺口,原本用来挡风的纸板早已不翼而飞,正呼呼透著凉风,将屋里的毛絮吹得到处飘飞,犹如拂起的雪花雨。

  这个方形空缺就是吃鸟凶手进屋逞凶的通道吧?

  体型大一些的猫咪要从外头跳进来并非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它是如何做到悄然无声地来去无踪,整屋子的动物们竟没有半分骚动,让睡在二楼的他没听到任何动静,更没来得及抢救可怜的一条小生命在猫口下牺牲。

  “你们平常一点风吹草动就又吠又跳,怎么昨夜连声呜呼都没有?眼睁睁看鹦鹉被猫儿吃掉而吓傻了吗?”

  他开了几罐狗食猫食,一盘盘分好放置在每只宠物专属的喂食盆,尽职地为它们作牛作马当奴仆,小心伺候大伙的小小五脏庙。看著鹦鹉偏爱的葵瓜子罐,又是触景伤情,以后都看不到鹦鹉表演剥瓜子壳的绝活了,唉。

  几声猫叫回应他,不知所云,也像是认同了他的控诉。

  收拾罐头空罐,又拿了扫把清扫满地羽毛,这只鹦鹉是客人的心肝宝贝,因为治疗胃肠炎而寄住诊所,原本今天就可以出院返家,现在连尸骨何在都无处寻获,总不能只还给它主人一堆鸟毛了事吧?

  住院住到被吃掉?这种说法不知道能否让鸟主人接受。孟恩恺苦笑摇头,他还是只能实话实说,至于对方相信与否,就听天由命吧。

  整理完活像凶杀现场的屋子,调整好悲伤心情,他才拉开诊所铁门营业。

  屋外的暖暖阳光有著清新好闻的味道,早晨的街道上弥漫著一层薄薄雾气,带著些些凉意,只有在阳光照射到的地方才会感觉到温暖,而他的诊所方位正好是头一个能迎接到晨曦的好地方。

  “早。”

  孟恩恺半点也不惊讶铁门开启后,迎接他的会是门口排排坐定位的野猫野狗,他向来有喂食它们的习惯,它们也习惯于享受天上掉下来的大餐,像是极有默契,他不将它们视为宠物独占,它们也不将他视为主人撒娇,倒像是有空就聚在一起泡茶的老朋友。

  将准备好的食粮分发给极有秩序的猫猫狗狗,换来了几声代表谢意的吠叫。

  “昨天晚上是哪只跳进来把我家鹦鹉给吃掉的?”

  他意思意思揉弄几只猫的脑袋,语气中倒也没有什么太真实的责备,毕竟对于它们而言,无法去分辨哪种动物不能抓来当食物啃,哪种动物又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连碰都碰不得。

  众猫狗还是那副无辜到很纯洁的憨脸,继续低头猛吃粮食。

  孟恩恺不打扰大家的好食欲,起身准备走回诊所时,却被对面暗巷里隐约可见的身影给吸引注意。

  距离有些远、那条身影有些蜷缩,堵在巷子口的废弃物也防碍了他投射而去的目光,楼房与楼房间不过九十公分的狭巷造就了巷里不透光线的阒黑,阴影笼罩大部分的空间,严格说来,他也不是很肯定勾住他视觉的到底是人影还是一处光与影的交错,只觉得那巷道内正有双眼睛在看著他。

  那种感觉,有些像是被盯上的猎物,如果不是身处在大厦林立的都市街景间,他真会误以为自己正站在宽阔草原间被哪头凶禽猛兽所垂涎,好似只要他松懈转身,它就会伺机飞扑过来。

  想再细瞧,一辆卡车却疾驰而来,虽然只是几秒的阻挡他与暗巷间的视线,车身过去,那种被盯上的感觉已消失无踪,原本像是有人蜷缩的地方也徒留一丝空荡。

  身后的店里传来双猫互斗的争吵,是一只野猫跑进屋内向波斯猫挑衅而引发的战争,他调回视线,前去阻止一场大战。

  暗巷那处空位悄悄的又被一条黑影占据,抬起的眼眸散发出薄绿的光彩,投向他的背影,慢慢地……

  打了个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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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几日,诊所里陆陆续续有小动物失踪,唯一留下的线索仍只是几绺毛发和血滴,看来似乎有人将孟恩恺的诊所当成食物供应站了,天天到这里大快朵颐,第一天是鸟、第二天是兔子、第三天是四只胖天竺鼠……

  一笼笼幸存的小动物颤抖著身躯,备受惊吓的模样看来好让人不忍,它们虽没惨遭吞吃下肚,可是由那股震颤的激烈程度看来,瞧见自己的伙伴成为某种生物嘴下的佳肴,远比自己被吃还要来得可怕。

  孟恩恺放弃在那个缺了空的冷气孔上再做任何补强,送修的冷气没回来之前,那处缺口就是死角,除非加装铁栅栏,否则防不胜防。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诊所里的小动物全数送上二楼安全地带或请客人提早来接走自己心爱的宠物,以免它成为下一只受害者。

  “不能再这样放纵下去了。”终于,孟恩恺决定化被动为主动。

  将一柜的猫犬罐头全拿了出来,倒在大碗公里搅匀,又开了两瓶营养奶品倒在盆子里,一项项搁置在桌上。嗅嗅盘里食物的味道,他满意一笑,虽然味道腥了些,对于小动物们而言可是人间美味。

  待布置妥当,他一如以往准时晚上十一点熄掉诊所里的灯火,然后拖著沉沉的脚步声,一步一步往二楼住处移动,为了避免被察觉他的不对劲,他还刻意在二楼客厅打开电视一直到一点半,佯装和前些日子一模一样的生活习惯。

  瞄瞄腕表,该是上床睡觉的中原标准时间了。

  关灯。

  三层楼的建筑完全陷入黑暗,与周遭的住宅一同沉进酣甜的睡乡,宣告著屋主已经爬上暖暖的床褥里,只要再十分钟过去,又是消夜的开动时间……

  滴答、滴答、滴答……

  平静许久的暗夜里,终于有了动静。

  一道如风奔驰的黑影穿越无人无车的大马路,直直窜向诊所方向,孟恩恺站在二楼窗边看著这一幕,半侧著身,让暗色窗帘掩饰他的窥看,镜框背后的眼眸像上好的黑宝石,同样高明地隐藏在玻璃镜片后,但那丝毫不损他精明的探索与注视。

  直到那预料中的骚动在楼下细微传出,动作轻巧到若非认真聆听还真会忽略这些声响。孟恩恺勾起笑,一切似乎都太过简单,毕竟他的对手不过是只“小动物”,比不上人类的奸巧。

  他在等待,等待对方饱食。

  十几分钟过去。

  好,现在就让他看看每夜都到他诊所里觅食的小家伙吧。

  脱下拖鞋,他赤脚踩在冷冰冰的地板上,企图藏去任何会惊动到楼下生物的声音,像只蹑足的猫,无声的脚步辅佐著属于他的优雅。

  下了楼梯,伸手不见五指,却听见窸窸窣窣的用餐咕噜声及盘盘皿皿碰撞的清脆,彰显著有东西正努力将桌上大餐一扫而空。

  孟恩恺拉开那扇隔著一、二楼的门扉,同时也打开了灯,让瞬间的灯火通明将一切照亮得无所遁形。

  惊吓。

  这个字眼不单单是指伏在桌上舔盘子的受惊动物,更指看清了屋里那头应该只在Discovery频道出现的巨型生物的孟恩恺。

  一头皮毛鲜艳而姿态高贵的猎豹!

  他料猜过是猫是狗,甚至是任何一种可能误闯进房宅的动物,独独忘了将猎豹算在其中!

  他与它都愣了片刻,他看它,它看他,谁也没有下一步动作,直到它叼在嘴里的罐头肉掉了下来,“啪答”声如轰隆春雷震醒了发蠢的一人一豹,他们又同时有了本能反应——

  孟恩恺快步要退回门后避难,猎豹却是勇往直前飞扑而来。

  它比他快一秒,爪子划花了他握住门把的手,爪痕烙下,鲜血迸现,血腥味刺激了兽性,让白森森的牙更咧开数分,孟恩恺吃痛,却无任何工具自卫,那豹的身躯如弓一般伸展开来,弧线优美无瑕,身上的皮草看起来犹如女王披肩那般高贵,蓝绿的冷瞳专注于杀人灭口而轻眯,它重重地压倒了孟恩恺。

  Cheetah,猎豹,哺乳纲、食肉目、猫型总科、猫科、猎豹亚科、猎豹属。孟恩恺在此时此刻就快被咬断咽喉的危机时分,还有心情在脑子里温习曾经背诵过的动物大百科,一项项将“猎豹”所属的学术分类给列出来。

  猎豹是种非常优雅的动物,最美之时便是它们拉开身躯在草原上驰骋的模样,流线的弧形、独特的花纹,虽是天生的狩猎者,但也是至今唯一一种未曾主动攻击人类的大型肉食动物——不过,教科书上关于这项说法似乎有误,否则他无法解释现在压在他身上的是什么东西——更在三千多年前便有人类豢养猎豹的纪录。基本上,它们勉勉强强算是“温驯”的动物——在与其他猛兽相比之下。

  孟恩恺被推倒,脑门重重撞到地板,发出疼痛与晕眩并存的响声,在他耳边有猎豹发自腹腔的沉沉兽狺,像是低低斥责著他打扰它用餐的好兴致,也像是控诉他将一屋子的肥美动物全藏起来,更像是咕哝骂人。

  他的思绪中断——在他能清清楚楚数明猎豹嘴里的牙齿数目时,在他的脖子被猎豹滴落的口水给染湿时,在他的皮肤感觉到它鼻息的喷吐而麻烫时,他终于无暇再去翻阅脑子里那一页页写满豹之习性、产地和种类的资料库!

  生死关头,所有读过的书全是屁!

  豹牙逼近,扣上了他的喉,现在只消一个小小的上下牙关闭合动作,他的脑袋就要和他的脖子互道珍重再见,下辈子再相逢。

  咚!

  蓦然,孟恩恺感觉身上的压力加重,趴伏在他胸膛上的豹躯一软,利牙还半咬在他柔软的颈侧,一分被穿刺皮肉的痛楚泛开,可是没有更剧烈的疼痛紧随而来,只有口水越淌越多,弄湿他半片衣襟,黏黏稠稠的感觉不是很舒服,让人极容易误以为那衣服上的湿,是他被咬伤而流出来的鲜血。

  安眠药的效力发作了。

  孟恩恺一开始就在桌上那堆诱饵里掺了不危害动物身体的安眠药剂,目的只是为了让那只作恶的小动物饱食一顿后乖乖束手就擒,他猜想是大型的猫犬类,所以剂量稍稍加重,但对一只猎豹……似乎仍是不足,所以它吃完一桌子食物后仍没即时睡去,所幸药效发挥的时机恰好,保住他一条小命。

  撑起身子,稳住胸口那头猎豹下滑的身势。

  好柔软的毛,他原本想像中的猎豹毛应该更粗硬些,会扎人的,当然比起兔子的软毛还相差好一段距离,不过触感已经令人爱不释手。

  它微微张著嘴,原本是为了扑咬他而咧开的凶狠模样,现在一睡下,却像是酣酣打呼的小孩子,呼噜噜发出低吁。

  是动物园还是马戏团走丢的吗?否则怎会闯入他的诊所偷吃小动物,想必是饿极了才会如此。它是只挑了他这里行凶,还是大街小巷全都吃遏遍了?

  孟恩恺抱起它,莫约一个人左右的重量,猎豹的体长九十五至一百七十公分,体重约三十至八十公斤,那么这头豹算是瘦小型的罗,抱起来比他养过的大型牧羊犬还要轻。

  走向诊所里最大型的铁笼子,先将它安顿下来再说,明天早上再打电话询问捉到猎豹该如何处置,再怎么说,野豹的处理方法可不能比照小猫小狗。

  孟恩恺才将猎豹塞到铁笼的一半,双臂间却传来了令人措手不及的震撼!

  “这是……”他瞠大眸,紧盯著仍瘫靠在他手上的异象!

  原本搔拂著他双手肌肤的毛茸茸触感正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滑腻到不可思议的柔软,豹毛上的艳丽花纹以同样的速度淡化,犹如有人正用放影机的“倒转”功能在耍玩戏弄著他眼前的画面,一根根数公分长的豹毛被吸进了白皙的肤间,直至完全不见踪影,留下来的,只有细不可见的寒毛,完全遮蔽不了他指掌间搂抱住的白玉身躯——

  一具女人的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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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恩恺坐在床畔的椅子上啜饮香浓咖啡,舌尖苦与甜交杂的滋味,一如他此时心头掺搅的矛盾情绪,当然,更如同床上的女人所带给他的惊吓。

  如果不是他确定自己那时手里抱的该是沉沉昏睡的猎豹,打死他他都不相信那头豹会用极快的速度在他臂弯里变成女人,一个不著寸缕的女人,而且是个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艳丽坏女王的冷傲美人……

  她的肤质看起来是那么精致完美,像是美术馆里摆放的雕像,圆滑而无瑕:她的五官绝对称不上温柔或和善,一个拥有女王气质的人,该是美艳不可方物,该是高傲淡漠,挑眼蹙眉都带著睥睨一切的神情,不许任何人亵渎了属于她的傲骨,就连他圈抱住她时,他都涌起不该侮慢了她的反省念头。

  他的视线没离开过她半秒,连眨眼的瞬间也不曾,仔仔细细、清清楚楚,没漏看她任何变化,所以他很笃定那人与豹的交替并不仅是他的幻觉。

  一只猎豹;一个女人。

  她体质的矛盾,让他挣扎该将“它”关进大狗笼,还是将“她”安置在软床上,不过最终的决定正如此刻——她睡在他的床上,发出轻酣的梦呓,长发披散在枕上,如丝如绸,细腻得不可思议,只是那般单纯滑过他的手臂,就几乎让他忍不住伸手去抚触梳弄,享受流泉般的顺滑。

  原本是再简单不过的诱捕小动物,结果小动物没捕到,却来了一头猎豹,这样已经够教“豹”口余生的他愕然不已,没料到这头豹竟然还上演了电影科幻特效让他惊上加惊,一整个晚上都处于惶惑迷惘里,最初的震惊到现在已经快消化光了,他经历了青天霹雳到脑袋一片空白,再到恍神茫然,如今只剩下一丝丝探索的好奇。

  人与猎豹,两种完全不同基因的生物,却又同时存在她身上,以常理来看,简直荒谬得让他想摇头发笑,笑这是一场梦境,他在童话的梦里还未醒来,所以才会看到这场人兽变身的奇景,所以才会见到一个可以将无助与高傲两种情绪融合得这么恰当的美丽女人,但是……如果是梦,他脖子上的豹牙印还在隐隐作痛,衬衫上的斑斑血迹已经由鲜红转为暗褐,手背上的爪痕也逐渐红肿,梦境未免太过真实。

  如果今天看到的是一只小猫,他可能还会笑著摸摸它的头,但那是头猎豹,站在食物链的最上层,几乎无敌到所向披靡的豹……该是会害怕的,可是那头豹又变成了人——他绝对不可能会害怕的生物。

  人有什么好怕的?

  何况还是一个睡得这么无邪的女人?

  “真不敢相信……”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冷静地看著她的睡颜好几个小时,还是不敢相信原来电影里的人兽变身是真的存在……

  拿出医药箱,孟恩恺没先料理自己脖子和手上的伤口,反倒先包扎她手臂上看似烧伤的新伤,因为没有立即处理,导致几处水泡破皮感染,在她细白的肤上留下张牙舞爪的狰狞痕迹,范围足足半只纤臂。

  该不会她是哪家马戏团的当家花旦,专门表演跳火圈、滚大球这类高难度的精采绝活,才会不慎被火烧成这模样?

  “感觉又不那么单纯,这种伤口不会只是跳不过火圈就烧得出来的,面积范围大小也不合……”孟恩恺边动手边轻喃,偶尔几回施力不当,换来睡娃的吃疼抽息和不满呻吟,他放轻动作,但无论技术如何高超也很难在包扎如此大范围的烧伤时不碰触到她的疼痛。

  “唔……”她的眉峰皱了皱,像在挣扎著要醒来瞧瞧是谁弄疼了她,好狠狠咬死他,又长又翘的睫毛彰示著她的脾气不好,此刻轻颤著想要掀开,偏偏眼皮又沉又重,完全不听使唤,她抵抗半晌,最后仍是放弃。

  “小野豹,再忍一忍,快好了。”他安抚道。

  俐落剪断绷带,见她眉心松缓了些,他仍嫌不够,指腹硬是将她细柳眉间的小蹙结给一个一个推开,她咕哝,却无力扭头反抗,到后来不知是他轻柔的动作确实抚慰了她的紧绷,还是他沉笑的嗓音消弭了她的排斥,她终于完全安静,任他抚平皱蹙。

  咕哝转为浅吁,不满换成眷恋,她缓缓露出笑靥。

  眉心有著暖暖的热度,像羽毛顽皮搔弄似的,也像轻轻烙下的唇,在她肤上印著疼惜。

  “别走……”察觉眉心的热度离开,她慌张呓语,想抬手抓回那想像中的羽毛。别走,不许将我一个人留下来……

  孟恩恺看著自己的袖子被一只锐利爪子给握牢,即使那是一只属于人类的手掌,可是指甲又尖又利完全不输给猛兽,穿透了他的血肉,牢牢嵌住彼此。

  明知道她只是呢喃,但那个单两字“别走”却说得像个专制下令的女王,摆明了谁敢违逆她的命令就会被拖出午门斩首示众,不准有人反抗她、更不准有人不顺从她的心意,包括现在女王要他“侍寝”,他也不能拒绝和多话。

  “是,不走。”女王陛下,臣遵命。可是有点疼耶……

  唉,事实上……

  女王的任性,是被臣子给疼宠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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