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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女神医 第八章

  他不会轻饶她的,寒秋水吓得花容失色,蜷缩在沙发一隅,动都不敢动。

  不,其实她一直在动,她的手脚因过度紧张而不住打冷颤,比她第一次上手术台时,还要紧张好几倍。

  烈长虹没有带她回原来的公寓,按他的说法,公寓已经被她“无意间”烧掉了,所以他带她回到这里。

  “衔云山庄”是烈长虹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才找到的宁静住家。

  这里闲云潇然,野雀高飞,山风徐徐吹拂,令人醺酣若醉。

  五房二厅,还有一座游泳池和一间健身房,气派得一塌糊涂,难以形容。

  寒秋水坐在精致的皮沙发上,一点舒适的感觉都没有。她宛如做错事的孩子,等着接受惩罚,尽管含冤莫白,她却一筹莫展。烈长虹的长爪无处不在,稍不留意,便会遍体鳞伤,既然逃无可逃,干脆硬着头皮跟他周旋到底,不相信他会吃人不成?

  肯尼体贴的为她倒来一杯果汁,“我就在楼上,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不必客气。”他的眼眸掠过一丝怜悯,这算是一种暗示吗?

  如果烈长虹卯起来毒打她一顿,只要扯开喉咙大叫,他就会及时奔下来救她,是这个意思吗?

  寒秋水没敢问,而他已经缓缓上了二楼。

  偌大的客厅只剩下他们两人,不安的气氛弥漫整座屋子,令人有忽然窒息的忧虑。

  “妳是要自己招认,还是要我逼供?”独裁内的民主,他挺大方的嘛!

  寒秋水未语先弹泪,再深深吸一口气,“没什么好说的,是你先对不起我,我……我俯仰无愧,犯不着招认什么。”

  “吹牛也不怕呛着,秦牧野跟妳搂搂抱抱、卿卿我我。”

  “不要再说了!”寒秋水豁出去了,要吵就来吵,比比看谁的嗓门大。“要我解释几遍你才懂?我跟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是!”

  “我不信!”他的声音提高了好几度。

  “信不信由你,我不在乎?”

  “妳不在乎我?”他嘶声吼道。

  “我不在乎不爱我的男人。”寒秋水生生咽了一口气,可怜兮兮的将头撇向一旁。

  “妳怎么会认为我不爱妳呢?我如果不爱,又何必处心积虑的找妳,千方百计的想拥有妳?”他从橱柜内取出一叠资料,递给寒秋水,“我以为有些话,即使我不说,妳也会懂。”

  寒秋水颤抖着将资料袋打开,里边除了一份登记“衔云山庄”为她产权所有之外,还有一份结婚证书,上头的主婚人,证婚人,新郎全签好字,盖好章,只差新娘那一栏尚且空白。

  “我已经订好了凯悦饭店,并且打电话邀请妳父母亲,回台湾为我们主持婚礼,如果妳不愿意,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寒秋水心中蓦然涌起一股酸涩的哀凄,都怪她,疑心加妒火,把事情弄得一团糟,眼泪再度泛滥她的双颊,纷纷滴落前襟,像小河的支流,穿过雪白的肌肤,奔向高耸的胸膛,之后又汇聚在一起。

  “对不起,我以为……昨天晚上我看到你跟别的女人……你什么也不肯说,不肯解释,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何况我又那么……那么……”

  “那么爱我,是不是?”烈长虹的声音变得好温柔。他把寒秋水抱在膝上,将她的头枕在自己胸前,无限爱怜地摩娑她的长发。“是我不好,我早该把话说清楚。”

  寒秋水眼睛复杂的看着他,几度欲语还休。

  她抬起头,主动的献上一吻,才低声道:

  “我很矛盾,无法确定你到底爱不爱我,好几次我冲口想问,又怕你会笑我。我以前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怎么样吸引你,让你朝朝守着我,不要动不动、无声无息的就跑掉,那样对我伤害很大,你知道吗?”

  烈长虹拚命把持住,耐心的听她说话,以免自己冲动起来狠狠攫住她的唇。

  “我不是故意的。”烈长虹心疼的抚着她的脸庞,“我这趟回台湾,不但要帮助我老哥向卓仲凯讨回公道,而且还要跟肯尼、茵茵、永征他们筹划设立分公司,所以我每天一大早就必须到筹备处听公司干部作演示文稿,然后北、中、南三地来回奔走,找寻适当的地点和人才,我恨不能把一天变成四十八小时,二十四小时用来工作,二十四小时用来陪妳。妳知道?我有多么渴望守着妳,看妳从甜美的睡梦中苏醒,吃妳做的早餐。但我不能,我有太多事情需要去完成,妳能够体谅我吗?”

  寒秋水用力点点头。

  “我以后不闹脾气,不使小性子,什么都听你的,这样好不好?”她的眼泪决堤了,比卓妤欢的还要气势磅礡,水涛汹涌。

  烈长虹瞅着她,沉沦于她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美丽容颜中。

  看她哭得像个泪人儿,心口都拧疼起来。真要命!他对她在意的程度,已超乎他的想象,在意到想不顾一切,带着她浪迹天涯,做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

  他托起她的下巴,以最热烈的吻吮传达这一天一夜的相思……。

  “嗳呀!糟糕了!”

  如果说她是最佳情人,无疑的,也是最扫兴的情人。

  “怎么啦?”烈长虹双眼冒火,几乎冒烟的问。

  “我们必须赶快找到卓妤欢!”

  “找她做什么?”他约略有些不高兴。

  “别这样嘛!”寒秋水现在已能够很亲腻的和他说话,“再怎么说她都是你老哥的情人,说不定你将来还得叫她一声大嫂。为大嫂做点事,应该不为过吧?”

  烈长虹不情不愿的叹了一口气,“不用去找她了。”他瞄了一下墙上的钟,“她现在跟我老哥正在美国加州风流快活呢!”

  “不!她去不了加州,她和你老哥的计画被卓仲凯发现,兰姨扣下她的机票,害得她四处逃窜,现在都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去?”

  烈长虹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眼内也有些闪烁,以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寒秋水恁地冰雪聪明,他这些举动岂能逃过她的双眼?

  “如果你不方便说,就别说了。”

  “不是的,我……”他反常的表现出不干不脆的样子。“我已经找到她的人,帮她买好机票,并给她一笔足够的旅费,让她先到日本和我老哥会合。”

  “真的?”太不可思议了,莫非他有通天的本领?“你在哪里找到她的?什么时候?”

  西洋镜要拆穿了,烈长虹既懊恼且尴尬,跟寒秋水好不容易才讲和,眼看又要为不相干的第三者破裂。

  “回答我啊,你究竟在怕什么?”

  “在……在笼烟楼的山后,她……”

  “你怎么会知道她在那里?你跟踪我们对不对?”人太聪明有时候是很麻烦的,“所以你才能够及时提供卓妤欢必要的协助,而,天啊!你也发现我了,发现我一个人气竭力衰的在山坡上奔跑,疲倦已极的撞上秦牧野的事,而你却袖手旁观,完全不在乎我的安危,你是这样在爱我的吗?”

  “不,不是的,”烈长虹抓着她的双肩,希望她不那么激动。

  “我恨你,我恨你!”寒秋水的眼泪都快落成大雨了,“你是个伪君子,真小人!”

  “妳误会老板了。”肯尼不知何时站在楼梯口。

  他真会选时机,像排好戏码一样,什么时候该他出场,他就准时现身,分秒不差。

  “昨天跟踪妳的不是老板,是我跟永征。我们以为妳可以平安的回到市区,所以带着卓小姐先行离去,没想到,妳会发生那一场车祸。其实该受谴责的是我跟永征。”

  她又错了,不用烈长虹来说,她也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她表现犹如一名悍妇,善妒多疑,更贴切的说法不如说是母夜叉,他一定不敢要她这种反反复覆,情绪不稳的冲动老婆。

  真相是--她有权生气。

  昨晚肯尼曾经以行动电话告知烈长虹她的下落,由于他正在气头上,以致吩咐肯尼和永征不必理她,让她受点罪好好反省反省。

  至于她后来出了车祸,和秦牧野口头订下的交易,则是在酒会上,听秦牧野转述的。

  他对她有一百个歉意,但他不能把真相告诉她,以她的脾气,她会拿刀追杀他。

  虽然她刚才才信誓旦旦的说不发脾气,不使性子,一切都听他的。

  现在证明,那只是一句戏言,如有雷同,均属巧合。

  肯尼瞟了烈长虹一眼,默默的伫立在那,等候寒秋水发落。

  他的风骨和忠诚,很令人钦佩,也太愚忠了,古代的臣子对待君王也不过如此。

  “你没错,错的是我。”她自怨自艾地扯着衣角,哭道:“我没风度,我一无是处。”她趴在茶几上哭得好伤心。

  烈长虹示意肯尼先行离去,才轻轻将她抱起。

  “我们谁都没错,一切阴错阳差,只因为我们太爱彼此,爱,怎么能算错呢?”

  寒秋水把脸埋在他颈窝中,感动得无以复加。

  “长虹,我爱你,我要做你的妻子,为你生一大堆小孩。”。

  意外中的收获!烈长虹欣喜过望,没想到三两句话,却能换来她真心的表白,乐得他心花怒放。

  “好,我们生一个篮球队,把他们全都训练成灌篮高手,让他们去征服日本。”

  寒秋水破涕为笑,“生个漫画家好了,这样要什么球队都可以。”

  “嗯!老婆大人英明。”

  他们以窒人心扉的长吻,做为盟约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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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妤欢并没有按照约定,搭飞机赶往日本。

  她在旅馆内仔细回想和烈长云这段长达十年的爱情慢跑,在遭到软禁的一年里,她几度撑不下去,都是靠对烈长云的思念,来排遣冗长寂寥的岁月。

  她是如此依赖他,信任他,怎知他居然骗了她!

  他不放过她父亲,他们两个就没有明天,这一点他不是不知道,难道到了美国她就不会知道台湾所发生的事情?

  纸永远是包不住火的,愚蠢的人才会用欺骗达到目的,卓妤欢对烈长云不够光明磊落的行止感到十分愤怒。

  此时此刻,她不得不怀疑,他是否真心爱她?也许他对她的爱,远不如她所想象的多,既然这样,她又何必去美国呢?去了也只是徒然换来更多的失望和难过。

  但不去美国,她又能去哪里呢?高中毕业,无一技之长,要讨生活是很困难的。

  家也不能回,兰姨那儿也不可靠,昨天匆匆忙忙竟忘了留下寒秋水的电话,否则至少也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望着手里的飞机票和十万块钱现金,她真是百感交集。

  那两个人是谁呢?萍水相逢,他们凭什么愿意给她这么多钱?

  会不会是烈长云派来的?要不然三更半夜怎会如此凑巧在笼烟楼遇上。

  不可能!烈长云已经到日本去,他岂能预卜先知,料准她会听到爸爸和兰姨的对话,然后柔肠寸断,不顾一切、漫无目的的在山坡上狂奔?

  太邪门了!莫非是暗恋很久,刚毅木讷,羞于启齿,事业有成,温柔多金的大帅哥!

  嗯!这样想,心情的确好很多。记得寒姐姐说过,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男朋友吹了有新帅哥接替。后面这一句是她自己加上去的。

  心情稍稍好转,肠胃趁机提醒她,该吃饭了。

  饿毙了!从昨儿个到今天整整两天一夜滴米未进--卤味不算是饭吧!

  卓妤欢冲进浴室洗了一个香喷喷、暖呼呼的热水澡,可惜身上穿的还是那件沾满污泥汗臭的白色洋装。

  这时十万可大大的发挥功用了,她决定先去祭五脏庙再去“瞎拼”,天黑以前,如果还有力气,再来想一想跟烈长云之间复杂难解的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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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萱被烈长虹海削一顿之后,扫地出门。

  她怎么也没想到,烈长虹会对寒秋水如此这般的痴迷。

  过往她又不是没因为打翻醋坛子,痛扁他的女朋友,每回都只是吃他一两记卫生眼,附带口沫横飞,装腔作势的骂一顿,便一切如常。

  这一回他居然不要她了?虽他从没有要过她,但起码当她是自家人。

  为了一个整天拿刀子在别人身上割来割去的女人?任何十恶不赦的大坏蛋都没她双手沾满的血腥多,那么恐怖的女人他也要!

  娶这样的女人能给他什么?告诉他心脏衰竭和心肌梗塞的差别?手术刀和菜刀的不同?

  兰萱郁郁寡欢地走进植物园,现在是下午两点,公园内行人稀少,野狗众多,每一只都跟她一样饿得头昏眼花,可怜兮兮。

  她踽踽独行在草坪上,心情烦躁得真想扯开喉咙尖声大叫。

  但她还是忍住了,廿五年来,她第一次学会忍,为的是怕被人家当成疯子,送进疯人院。可是疯人院至少还有三餐可以吃,她现在穷得连根棒棒糖都买不起。

  都怪自己自尊心太强,火气太大,把烈长虹送给她的支票撕成碎片,洒得肯尼一头一脸,噢!可怜善良的肯尼,如果现在能碰到他该有多好。

  迎面走来一名身材娇弱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叠--哇!长十七公分,宽七.五公分,正好是千元大钞的尺寸,怎么有人这么招摇?会不会是金光党,故意用来钓贪心不足的笨蛋?

  心情一紧张,胃酸分泌就会加速,饿的感觉益发难以忍受。

  古圣先贤说:饥寒起盗心。

  兰萱眼看四下无人,那小女孩年幼可欺,霎时间,她歹念顿起。

  不!那样做是不对的!趁人之危,不是她一惯的作风。

  但,实在有够饿,再不吃点东西,她真的会成为台湾钱淹脚目下的特殊死亡人士。饿死?社会版头条新闻非她莫属。

  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啊!抢劫啊!”那小女孩突然大声惊叫。

  可恶!居然有人抢在我前面干起来了。

  兰萱飞身跃起,右脚凌空而下,不偏不倚正中那名抢匪的脸部,接着一个过肩摔,将他扔向右侧的草丛中,闻声赶来的阿公阿妈无不报以热烈的掌声。

  “女英雄!太了不起了。”佝偻的老阿公朝兰萱竖起大拇指。

  “好俊的身手,妳是武术教练吗?”

  “她那么年轻又那么漂亮怎么可能?”

  原本预备当抢匪,登时变成击退现行抢匪的大英雄,连声的赞美、夸奖弄得兰萱尴尬异常。

  “这位姐姐,真是太谢谢妳了。”小女孩感激涕零,不停地向她叩头。“我叫卓妤欢,请问妳贵姓大名?”

  “我……”兰萱搔搔头,浑身不自在的将她扶起来,“我叫兰萱,妳……不用太客气。”说话间,犹情不自禁的瞄了那叠钞票一眼。

  糟糕!刚才耗费太多力气,肚子咕噜地大声抗议,她实在饿得快撑不住了。

  “小妹妹啊!妳钱不要这样拿,太危险了。”老婆婆递过来一只牛皮纸袋,“装着,人家才不会起贪念,妳今天幸亏碰上这位大好人,要不然这些钱就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天晓得,她实在是不得已,全身上下除了那件连口袋都没有的洋装,就只剩脚底的皮鞋,不把钱握在手里,难道学寒秋水塞进内衣底层?

  “谢谢您!我会小心的。”

  卓妤欢看抹了厚厚粉彩的兰萱,无端地有种很亲切的感觉。

  “兰姐姐,为了答谢妳仗义相助,我可不可以请妳吃东西?”

  吃!哇!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如来佛、妈祖、土地公,感激感激!

  兰萱心口一震,欣然接受。

  两人并肩走向南海路,一路上有说有笑,十分契合,投缘。

  “妳想吃什么?”站在长长一列餐厅骑楼上,卓妤欢客气地征询她的意见。

  “随便!牛肉面、卤肉饭,有的吃就可以。”她饿得可以吃下一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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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妤欢的食量终于遇到敌手了。

  所有经过她们桌旁的客人,无不投以好奇惊讶的眼光。堆积如山的碗盘,几乎将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淹没了。

  最后一块馅饼下肚后,兰萱才满足地抬起头来,腾出嘴巴向卓妤欢道谢。

  “你原本食量就这么大,还是今天特别饿?”卓妤欢实在太好奇了。

  兰萱脸面潮红,不好意思地舔舔嘴唇。

  “坦白说,我已经足足三天没有吃饭了。”

  “真的?”卓妤欢下意识地握着她的手,“妳爸妈也不要妳了吗?”

  “爸妈?”兰萱耸耸肩,“这两样东西,我打从出娘胎就没见过。”

  人家还来不及伤心呢,卓妤欢的眼泪就抢先掉下来。

  “不用替我难过,反正我早就习惯了。”兰萱豁达的说。

  卓妤欢伸手探进牛皮纸袋,取出一叠钞票,再撕开半边纸包起来,置于兰萱面前。

  “这一半送给妳。”她大方的说。

  这卓妤欢怎么可以如此善良呢?她刚刚还想抢她的钱呢?

  “不!我不能拿妳的钱。”强烈的罪恶感使她汗颜地不敢正视卓妤欢。

  “没关系的,今天若不是妳,我这些钱早没了。何况钱财乃身外之物,花完了,再赚也就是了。我认为交妳这个朋友,比拥有这笔钱更重要也快乐多了。”卓妤欢说得慷慨激昂,自己都被自己感动得不得了。

  兰萱怔楞的瞅向卓妤欢,含着一种玩味与了解。这个美丽得像芭比娃娃的小美人,虽然行止有些怪异,衣服有些发酵的奶味,却浑身充满娇贵的气质。

  连个皮包都舍不得买的人,居然愿意一口气给她一半的钱?她瞄向放于桌上的牛皮纸,以她的经验判断,少说应该也有几万块。好玩,这个小妮子很对她的味!

  “不要滥用妳的同情心,把钱收起来吧,我没妳想象的那么可怜。”死要面子,中国人的通病。

  “兰姊姊,妳是不是不喜欢我?”卓妤欢紧张的问。

  “不,我很喜欢妳,但我不能拿妳的钱,因为我--”奇怪!心里头到底什么东西一直在翻滚?搅得人好难受。

  “因为什么?”不给人家钱有那么痛苦吗?瞧她锲而不舍地追问。

  “因为……”那无以名状的东西又出来作祟了,“因为我本来也想抢妳的钱。”哦!原来那东西叫“良心”,兰萱将头埋在胸前,向卓妤欢也向自己的良心忏悔。“没想到被那个人捷足先登,所以……我其实不是好人,根本不配做妳的朋友。”

  卓妤欢扬扬眉,很不以为然。“问题是妳没做,没做就没罪,谁不会偶尔有一些坏念头,像我念书的时候,好几次都冲动的想拿水浇我们导师的头,希望她清醒一点,不要老逼我们念书;我也好想看A片,瞧瞧成人世界是怎么回事;更恨不能用棍子敲开我爸爸的脑袋,看他头壳是不是坏掉。如果思想有罪,那全世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应该去坐牢了。”

  “是……是这样吗?”兰萱很感激她“瞎掰”那么一大堆理由来原谅自己。

  “一点也没错。快嘛!把钱收起来,咱们逛街去。”她看看兰萱的衣服比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都像被酸牛奶泼到一样。

  逛街这玩意儿有点像兴奋剂,尤其对女孩子特别能发挥药性。

  兰萱拗不过卓妤欢的再三说服,只好勉强答应让她为自己买些衣服,至于那笔钱,她却无论如何不肯很“干脆”的把它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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