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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朵云 第七章

  后来的那个夏天,凤凰花如往年般张狂,冷冷的火焰在半空中燃烧。

  何彩云仍是一身轻便的衣着,经过看不见一朵花的紫葳树下,对校园做最后一次巡礼,走的是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路线。

  听说楚落雁经过半年的复健,脚伤已经完全复原,脸上的伤口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疤,并不影响她的美貌。听说她正在等未婚夫退伍,就陪他到德国留学。

  听说……听说……

  她听说的事情有那么多,却再也没听他亲口对她说上一句话。

  她慢慢走着,头顶上小实孔雀豆的羽状复叶随风摆动,阳光织成的缕缕金丝跟着晃荡不定。她从口袋中拿出两颗去年在树下无意中拾获的种子放在掌中轻抚。鲜红的色泽映着她白皙的手心,霎是美丽。

  「……妳这小贪吃鬼,可别把它煮成红豆汤吃了……」

  他曾经开玩笑地说过。

  会中毒的。

  种子毒性最强,误食后会引起剧烈腹痛、呕吐、脉搏减弱、呼吸困难……

  他说得太迟了……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思。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游子何之?

  恍恍惚惚走出校园,没有回头多看一眼。她疲倦地爬上楼梯。出于习惯,也是怕在电梯中遇到人,手中除了一个圆筒装了毕业证书之外,没有礼物,也没有花。她和学弟妹都不熟,当然不会有人送花给她。回想起来,她实在是个很失职的学姐。

  刚刚想到的那个人就坐在最后一段楼梯的第二阶。若是每次一想到他,他就会出现,恐怕他是什么地方都去不了了……

  「学长。」她冷淡地和他打招呼,一边在口袋中找着钥匙。

  「我来看看我们的树长得好不好。」他也同样冷淡地回答。

  已经没有我们的树了。「长到两尺高了。我发现一个盆子种三棵树太拥挤了,打算把它们分成两盆。交缠的那两棵已经分不开了,单独的那棵我要把它挖出来种一盆。」

  「不会伤到根吗?」

  「小心一点就不会。」她肯定地回答,「当初就不该把它种在一起的……」

  「喔。」

  只是一个错误。似乎再没别的好说了。

  「还有别的事吗?」她有逐客之意。

  「我已经申请到德国的一所大学,过两个月就出发。楚落雁也一起去,她要去找医生,看看有没有办法完全把脸上的疤去掉。」他比任何人都衷心希望她能如愿。她的伤痕是一道枷锁,锁住他的自由。事实上他留学的动机十分可议,只有这个理由才能名正言顺拖延两人的婚事

  「那就祝你们一路顺风了。」她冷静地说道,十分佩服自己的勇气。

  「谢谢。」他也客气地回答。其实心里想说的比这多得多。他想告诉她,他和楚落雁的婚事最快也要等到他拿到学位。这中间说不定会出现一个更让楚落雁合意的白马王子。

  说不定。他的期望并不一定能够成真。

  接下来两人似乎又没话说了。

  他又想到一件事可以再让他多待上两分钟。「我是来看盆栽的。」他提醒道。

  「还是放在阳台。」她伸手把窗帘拉开,阳光顿时侵入屋中,映照两人都有些苍白的面容。

  沈阅明走到她身边。「牵牛花开得很好。」

  「可惜很容易凋谢。」

  「所以它才得了那么美丽的名字,叫朝颜啊。」

  并不见得是那些花儿愿意的吧,就为了一个美丽的名字。

  「快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也算是为他送行。此刻她十分庆幸她来不及回答他的话,所以他们还是可以维持单纯的学长学妹关系。

  「妳抢了我的台词。」他状似抱怨,或许他再也没机会说这句话了。

  「你就要出国了,当然是我请客。客人想去哪里吃饭?」她像个没事人似的说着他的远行,彷佛这只是家常便饭:心中暗暗盼着他莫再提起那天的事。她想听的话,他没有权利说了。他可以说的,她不想听。

  她唇边平静的微笑像一根利刺痛了他。那天之后有无数次他惋惜没能听到她的答案。也许她的答案并不是他想听的。

  谁都没有心情去找一家特别的餐厅。见到路边的一家小饭馆,见没什么人就走了进去。

  点了几道说不出是什么的菜色,两人有一口没一口地吃了起来。

  开胃菜是一道泰式凉拌,又酸又辣,他喝了一大口白开水才问道:「开始找工作了吗?」奇怪,以前怎么会认为异国食物别有风味?

  何彩云手中的叉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盘中拨弄着,大热天其实不适合吃这种重口味的食物。

  「德国汉斯集团台湾分公司在找人,我已经通过初试。」

  德国汉斯集团?沈阅眼睛一亮!那是不是意谓着这家公司总部是在德国?她日后会不会有到德国出差的机会?「那如果妳到德国出差,记得来找我,好不好?」最后一句已经是央求了。有朋自远方来,楚落雁想必也不会反对他们见上一面的。

  「能不能被录用都还不知道。」她对自己并没有太大的信心,虽然她初试成绩优异。

  「一定可以的!妳德语流利,又修了好几门商业课程,他们如果不用妳,不是不长眼?」

  真是瞧得起她啊!这位好学长总是不厌其烦地要培养她的自信心。「如果他们也是这样想就好了,听说秘书的待遇很不错。」

  「妳去应征的职务是秘书?」他一听,有些不安。谁都知道老板秘书近水楼台,最容易发展成男女朋友。

  「是啊,所以他们特别要求德语要讲得好。总经理还是个华格纳迷,连在办公室都要听崔斯坦与依索迪。可惜我对这部歌剧不熟,不然用德语哼两句给他听,他说不定就当场录用我了。」

  「看来妳要适应不会有问题,」沈阅明取笑了两句,「现在就懂得旁门左道,我应该不用替妳担心了。」

  「什么旁门左道!讲得真是难听。我正想让你教我几句呢,你看哪支曲子比较适合?」

  「妳先告诉我总经理多大年纪,结婚了没。」

  「我哪知道啊!是人家对我做身家调查,又不是我去调查人家。」

  「好吧,妳总看得出他是麦当劳叔叔的年纪还是肯德基爷爷的年纪吧?」真怕她说一句都不是,还更年轻些。唉,足足至少有两年的时间,离她那么远,真是莫大的风险啊。

  「喔,是麦当劳叔叔--他爸爸的年纪。」她隐约察觉到他那莫名的妒意,让她又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那妳要加油。外商公司福利比较好,假期也比较多。」

  她想问他一句,她要那么多的假期做什么?他又不在这里。

  「那如果是麦当劳叔叔他弟弟的年纪呢?」

  「那不去也罢。妳知道德国佬都是自大狂,最瞧不起其他民族。」

  「敢问学长,这中间的差别在哪里?」何彩云忍住笑,正经八百地问:「是不是所有德国人在某个年纪之前都是坏蛋,之后就忽然变成大善人?」

  唉,小何,他叹着气,妳知道我的意思的。有资格追求妳的都是恶棍,其他的才是好人。

  他不能开口要她等着他回来,等着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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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彩云如愿地进了汉斯公司。

  老好人的总经理其实比较像满头白发笑口常开的肯德基爷爷。在办公室里有事没事就爱哼上几句依索迪的名曲「爱之死」:一首缠绵绋恻的咏叹调让他唱成了滑稽小调。

  这一老一少相处融洽。原本韦伯一年前就向公司申请退休回家养老,因为德国总公司再三请他留任,他只好继续待下去。

  之前他用的秘书,能干是能干,英语也流利,偏偏德语讲得结结巴巴,书他连在自己办公室都得忍受那没什么文化的英语--有哪出有名的歌剧是用英语唱的?自从何彩云当了他的秘书,大大疏解了他的思乡病,他对她真是满意极了。她虽然身材不怎么灵巧,心思还真是灵巧。

  「克罗蒂亚,我下个月回德国开会,妳跟我去吧。」

  何彩云心跳立时加速,惊喜地望着她的老板韦伯。「我也一起去?要订哪天的班机?几时回来?」她压抑住兴奋,尽职的像个好秘书,先把该问的问清楚。

  「五号出发,预计停留一个礼拜。妳是第一次出国吗?瞧妳兴奋的样子。该不会在德国有一个情郎等着妳吧?」他打趣问着。

  沈阅明离开台湾也有一年了,终于等到一个出差的机会名正言顺地去看他。她总不能千里迢迢专程跑到德国去探望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吧?

  他们应该结婚了,而且会如楚落雁所期盼的在教堂结婚。德国有的是古老的大教堂。

  一想到这里,她又犹豫了。想到再见时他的身分已是别人的丈夫,她真的该去见他吗?

  就这样让他离开自己的生命,是不是比较好?

  就像那棵硬生生被扯开的小树一样,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一切都只是习惯问题。何况他从来就不是她的,根本谈不上失去……

  韦伯瞧着向来沉静从容的小秘书神情变化莫测,时喜时忧,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是沮丧。莫非自己随口说出的玩笑话,还真误打误撞,让他给蒙对了?她在德国真有一个情人?

  「总经理,那我需不需要帮你准备给家人的礼物?」她没有回答韦伯的问话。沈阅明和她到最后都还在暧昧不明的阶段,情人这两个字在他们之间恐怕永远也没有成真的一天。

  「啊,那当然!麻烦妳了。我真想念我的孙子小腓特烈。克罗蒂亚,妳一定要帮我好好挑件礼物好讨他的欢心。他今年刚满六岁,最喜欢飞机……」他眉飞色舞地说着,一提起他最心爱内小人儿,别的什么问题都让他抛到九霄云外了……

  何彩云松了一口气,衷心感谢那位「全世界最可爱的小腓特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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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亮的蓝天下,驻留着几朵沉静的云。风很淡,空气干燥,有点冷。温煦的阳光暖暖地照着,十分宜人的天气。

  她下了公车,手上拿着一张地图,缓步走进一座小小的广场。这儿显然是小镇的中心,广场四周有几家精巧的小店。

  何彩云在一张长椅上坐下,并没有在等待任何人。

  她没有通知沈阅明,让他一尽地主之谊。能不能见面就交给天意吧!小镇不是法兰克福或是慕尼黑那种大城市,没有茫茫人海,说不定无意间就在街上遇到了。

  她嘲笑自己毫不实际的空想。大海捞针很难,要在一个湖中找到一棵树也不容易吧?

  今天是多出来的假日,容得她在此地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空想,梦想,理想。因为他是一个太理想的男人,所以对于她而言,也只能是梦想……

  虽然全是空想,因为离得他近了,似乎也不是不快乐……

  他的学校就在离她所在位置差不多只要二十分钟的路程。

  是很近,也很远。

  休息够了,她随意逛了两三家小店,两手空空的出来,再核对一次地图,选了一条窄窄的石板路走。远远地看过去是一片葱龙的绿意点缀着一处处或红或黄的枫叶或是别的什么会在秋天变色的树。

  她不认识,走得再近她也认不出的。

  他必定已经很熟悉了,待了这么久,又可以做她的向导了……

  她愈走愈近,枝叶愈来愈分明,她果然认不出来。树下的椅子朴拙优美,她选了一张坐下,闭上眼睛,吸一口纯净没有污染的空气。她喜欢在*一个离他很近的地方思念他,再远也不过一里路,她随时走过去就可以见到他,一个很容易可以成真的愿望……不像其它的,遥不可及……

  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这纯粹是由他呼吸的位置来判断--约莫也是他的高度。或者有一天他也坐过同样的位置。

  「今天天气很好。」熟悉的语言,熟悉的声音。

  何彩云低着头,凝视着自己的鞋尖,有一种作梦似的不真实感。

  「这是什么树?」她指着路边一棵色彩奇特的树问道,彷佛她老远跑来德国就只为了问他这个问题。

  「是酸叶树。」他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棵两层楼高的落叶树,厚长的墨绿色叶片有的转为黄色或红色,还有不寻常的紫色调,变化十分丰富。「妳若早点来,还可以看到它开一大串一大串瓮形的小白花。」

  「沈阅明……」她连名带姓的唤道,声音低低的,像是喃喃自语。真的是他……

  何彩云微微牵动嘴角,想要笑,眼中却蕴满了泪水。

  他没有转头,一只手伸出去把她原先摆在膝上的左手拉过来在书本之后交握,大拇指在她掌中滑动,彷佛是在回忆她手心的纹路。

  阳光愈来愈暖,风几乎停了。遮荫的树像是一把大伞张在头顶上,树不是一个独立的小世界。偶尔他们面前走过的皮鞋或足球鞋的足音和低低的不知名的鸟鸣都是陪衬的音乐。

  时间静静地流逝,终于他说道:「去吃饭吧。」他不情愿地放开她的手,起身拿起放在两人中间的书本。

  何彩云也跟着站起来,和他一同走向市中心的广场。

  沈阅明单手抓著书,另一手伸出去牵她的手。

  何彩云把一手放进他的大掌中,他们的步履声在石板路上清脆而和谐,没有一丝紊乱的节奏。这条路很短,感觉比她方才走的时候短得多。明明她的步伐和刚刚一样的……

  进了一间窗明几净的小餐厅,沈阅明只好放开她的手,替她拉开椅子,再走到对面的座位坐下。没有服务生送来菜单,沈阅明指指挂在墙上的黑板。「妳想吃什么?还是我帮妳点?」

  何彩云抬头看了好一会儿,大部分的字她都认识,组合起来她不知道那是什么菜。

  「你帮我点好了,它们不认得我。」

  沈阅明微微一笑,伸手招来服务生,很快便点好了菜。

  「你知道我今天来?」

  沈阅明摇摇头。她来德国并没有通知他,甚至到了他学校了,也没有意思要去找他,他如何知道?只是他有时候会幻想他们一起在街上散步的情景,乍然见到她,就好像幻影变成了实体。

  「我不知道妳会来,妳也并没有打算来看我的,是不是?」

  「我到法兰克福出差,这个小镇刚好离得不远。」她解释着,「汉斯的总公司就在法兰克福。」

  「我知道,我的一位教授是汉斯的董事。」

  「真的?好巧!」

  并不是巧,只是他会自然而然地留意与她有关的事。

  「这个小镇风景很美,在这里读书好像渡假一样。」她闲聊似地说道。

  是吗?他倒觉得自己好像被放逐了似的。渡假得有一个称心的同伴。他若是没有思念着一个人,也会觉得自由自在。思念了一个人,就老会看到一个空着的位子。

  「也很无聊,没有任何娱乐生活。」这句话是从楚落雁的观点说的。没有百货公司,没有精品店,即使是邻近的法兰克福也不够时髦,所以她老爱往巴黎跑,她在那儿有位学画画的朋友陪她。在小镇上无论她出门到哪儿,沈阅明都得跟着。她一个德文字都不会,英文说得破破碎碎,虽然以前在国内时,她讲话也老爱夹着几个英文单字,有点像电视上那些留洋归国的学者。他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不是没有适当的中文可以代替。

  镇上仅有的两家小酒吧,他也都陪着她去过了。她在那儿大获成功,第一个晚上便学会了德文的美丽该怎么讲,还说得字正腔圆。可是那其实只是乡村的小酒吧,灯光不够华丽,酒类也不怎么齐全,没有现场演奏的乐队,老播一些她听不惯的民谣,没去两次她就腻了。

  何彩云不大了解他话中的没有娱乐生活是什么意思。几家小店都很有趣,天空纯净没有污染,街上很少有嘲杂的车声,也没见到谁是急急忙忙在赶路,每个人都悠闲得像在散步似的;每一户住家的窗台都种着五颜六色的草花,像在比赛似地开得如火如荼。这个小镇根本就不需要公园,它本身就是一个公园了。

  「你是来念书的。」她略带了点教训意味,应该只想着早点把学位拿到手,早点回家,就一点没顾虑到有人会想他吗?

  「我是,楚落雁不是啊。」他苦笑着。

  「喔。」仔细想想,她语言不通,待在这儿无所事事,的确也难为她了。「那你当初怎么不申请纽约或洛杉矶的学校?」她忍不住疑惑问道。在那种大城市,楚落雁应该会鱼得水。

  「我不安好心。」他诚实回答,却没有继续解释下去。

  「她脸上的伤痊愈了吗?」既然已经提到两人都不愿提起的那个人,就索性问个彻底吧。

  「表面上是好了。」他答得模棱两可。

  何彩云有点不明白。她就是伤在表面,表面好了,不就是好了吗?「什么意思?」

  「看过的医生都说她那道疤已经复原到最完美的地步,不可能再更好了,除非贴近了看,否则根本看不出来。可是妳知道她对自己的外表总是要求完美无缺,其实上了妆,连她自己都看不到了,何况是别人。可是她总是认定那只是百分之九十九的美丽。别人看到的是百分之九十九,她看到的是那百分之一。」

  何彩云无话可说,因为她完全不能了解这种心情。她自己从来也称不上美丽,百分之九十九还不够,那楚落雁肯定会认为,她简直是不配活下去。

  沈阅明没有提到他和楚落雁仍只是未婚夫妻,还没有走上礼堂。一旦下了承诺,他就不肯背弃。所以不到最后关头,他不愿让自己立下婚誓。他不愿,并不表示楚落雁会让他如愿,她有一项最有力的、让他无法招架的武器。

  她的生命。

  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冒这种险。

  所以他也无法开口要求小何等着他,于是他只好冒着永远失去她的危险。

  何彩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便开口告辞,「我要走了。老板请我到他家晚餐,不好迟到。」今天能看到他,她已十分满足。

  「肯德基爷爷是个好人吗?」

  「他有一个太太,两个女儿,三个儿子,四个孙女儿,四个孙子。最小的一个孙子才刚上学,他一天最少有十次要提到他的小腓特烈如何如何……」她熟悉的背诵,忍不住微笑地摇摇头。

  沈阅明也笑了,那真是个好人了。他觉得自己的危险解除了一半。「我送妳去车站,妳是搭公车来的吧?」

  何彩云没有反对,能和他再走上一段,是意外的红利。

  直到她上了车,车子走远了,他仍远远地望着她坐在最后一排的背影愈来愈模糊。

  再见。

  或是永远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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