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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四章

  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

  是了!知秋在MSN上说叶逢春已有未婚妻,这么重要的事她怎会忘了?

  原来他……已有未婚妻了!是在美国的那个金发美女吗?还是这些年他另有所爱了?

  原来,像他这样的人也会有真心喜欢的人。令她讶异的是,他也会想定下来。

  算算年纪他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成家了。

  寇玫瑰方从外头洽商回来,手上捧着一迭重重的资料。最近她的生意好得不得了,一个人真的是分身乏术,于是她请了一个有花艺基础的专职员工曾立乔,和一个工读美眉阿娇。

  她脚步都还未踏入公司,里头就有人推开玻璃门走出来。「总算回来了。」

  一抬头,寇玫瑰有些讶异叶逢春竟出现在这里。「你……你怎么来了?」

  「不是很荣幸有我这样的说话对象吗?」他眉一挑,等着捉她心虚的表情。

  透过玻璃落地窗,她看到她的「心腹」正开心的大啖某家名蛋糕店的招牌黑森林,已经够圆了的娇美眉还对她比了个「赞」的手势,圆圆的笑脸像极了GMP的商标。

  这男人果然厉害,深谙「射将先射马」的道理。

  「生意接得不顺利吗?好像很难得看到妳沮丧的表情。」他好心的接过她手上的资料。

  她看起来很沮丧吗?原来……他有未婚妻的事对她打击不小。

  「没有。工作很顺利,只是……可能有点累。」她想进公司,可……里头的那两位眼神很暧昧。

  如果她和叶逢春是情人,那种暧昧会叫人暗爽,即使表面上得维持矜持的一脸不以为然。可他们什么都不是,起码不是她们以为的那种关系,那种暧昧只会让她尴尬。

  「那好,既然有点累,那就休息一下吧。」他把东西替她拿进公司又出来,看着寇玫瑰不太明白的表情他有些乐。「走吧!」

  「去哪里?」

  「去一个消除疲劳的地方。」见她动都不动,他扬眉,牵着她的手就将她往车里塞。

  「喂!」

  叶逢春投给她一个笑容,笑得很有计谋,却又带着孩子气。「不满意的话再找我算帐,OK?」

  「……」她在心中无奈一叹。

  「哇噢!好浪漫噢!」娇美眉慢慢的移动到落地窗前,看着美女老板被大帅哥塞上车后,他又绕到另一边上车。「真好!老板一回来就被王子绑架了欸,不知哪天我也会这样被绑走。」她的语气尽是满满的羡慕。

  曾立乔酷酷的继续进攻剩下的蛋糕。「等妳有钱的那一天。」

  「为什么?」

  「歹徒会来绑走妳。」

  「曾立乔!」娇美眉气得朝她冲了过来。

  又乘机塞下一块蛋糕。「所以,妳希望早点被绑走的话,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存钱,知道了吗?」说完,她很自然的走离开位置去整理花。

  「啊!曾立乔!」娇美眉瞪着空了的蛋糕盒子。

  「又怎么啦?」

  「为什么蛋糕全没了!八块蛋糕我才吃两块欸,妳这死大胃王!」

  公司里的两人笑骂得厉害之际,她们的老板还闷闷的直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不知道会被带到什么地方去「消除疲劳」。

  心里真的挺闷的,闷闷闷!闷死了!

  为什么?也许是还无法接受他有未婚妻的事实,也纳闷一个已经快有家室的人,怎能这样若无其事,彷佛什么事都没有的,来找她这和他「关系」还不是普通复杂的友人?

  关系啊……叶逢春究竟将她界定在哪里?

  他们不是情人,却上过床;他们不是仇家,她却耍过他;若说她是他的恩人,这回他出现在她面前,模样也不像来报恩的。

  他和她,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是暧昧不明的。

  车子约莫十分钟左右在一家名牌精品店前停了下来。车子停,寇玫瑰混乱的思绪也打住了,她转过头看了身旁男人一眼,正好对上他的目光。

  「下车吧。」

  她看了下外头后一怔,脱口问出,「这里?消除疲劳?」LV?

  「女人再累,不是只要一进到里头就精神百倍了?」

  寇玫瑰皱了下眉。「别开玩笑了。」这种地方东西贵得吓人,她家没什么金山银库供她挥霍,她会进得去出不来的。「这种地方无法消我疲劳,只会使我血压飙高、压力大增。」

  叶逢春有趣的看着她。「我说,玫瑰。」

  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两抹艳色又上了颊。他噙着亲昵味道的嗓音,常叫她……很无法抗拒。

  这人对别人的声音不一向都是有礼富距离感的吗?还是他的声音一如平常,是她自己幻想着与众不同,因此会如此「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一思及此,寇玫瑰有些恼意!她一向自负聪颖过人,怎么才出现一个叶逢春,她就这么疲于应付?

  在心中一叹,「做什么?」

  「凭我们的关系,可以让我拜托妳一件事吧?」

  「什么事?」关系?还是可以拜托事情的关系!有吗?

  「请妳冒着『血压飙高、压力大增』的危险,随我去消除疲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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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闷了很久,寇玫瑰还是忍不住问。

  从LV出来,叶逢春手上多了好几个大袋子,而且里头的东西全都是她在他半强迫下试穿过的。

  她感受不到当孔雀的虚荣,此刻的感觉就像是有个不算太好的朋友,拿出了一堆金刚钻强迫自己没有名目的穿戴上,那种感觉应该是惊吓不解多于开心吧?

  「不是说了吗?消除疲劳。」他看起来心情极好,在送她回家的途中,还有一搭没一搭的哼着歌。

  他心情极好是因为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控中,可这并不包括被他耍得团团转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人。

  心情闷,又怕公司的职员问些什么,反正已经八点左右,距下班只剩一小时,她就不回公司而直接回家了。

  下了车,叶逢春提着纸袋跟着她,寇玫瑰看了他一眼,「送到这里就好了,再见。」

  「不想知道我在玩什么花样了?」

  她的住家是一栋小洋房,前头有片小土地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卉。

  「你不都说了,你在消除疲劳。」她很努力的想保持温婉形象,可心中不快的怒火很快就将那张虚伪铁面具给融了。

  「我是啊!」

  「你!」

  呵,玫瑰果然是有刺的。他接过她的钥匙,自动自发的替她开门。「为什么要消除疲劳?一定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才会产生疲劳的感觉吧?」

  「就算有什么不愉快,那跟去LV买东西给我有什么关系?」

  叶逢春眸底滑过一抹笑。「这个啊~不请我进去坐一下吗?」接着有点委屈的说:「方才有个女人说肚子不饿,我又不能丢下她自己去吃大餐,现在都快过了用餐时间,我还没吃饭呢。」

  就这样,他顺利的进到寇玫瑰的香闺。

  两人进屋子没多久,厨房传出了具节奏感的切菜声,接着是启动抽油烟机、炒菜的声音,约莫二十分钟后,寇玫瑰端着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什锦炒饭和汤出现在小客厅。

  「将就点吧,我冰箱里的食材就只能弄出这些东西了,想要吃大餐的话,大医生可能要往外找了。」她递了支汤匙给他,心里其实有点七上八下的。

  也不是对自己的厨艺没信心,毕竟这些年为了照顾挑食的大姊寇长命,她的厨艺其实算上得了台面的,可面对叶逢春……

  她就是没信心。

  原来一向活得很有自信的自己,在真正在乎的人面前是这么没有信心的。

  对他是否会喜欢上她,没信心;对长相是不是他所喜欢的,没信心;对于他,她就是得这么严苛的像在鸡蛋里挑骨头一般来检视自己。就连现在备受称赞的厨艺,她还是没信心!

  看吧看吧!在面对他的时候,她就是轻松不起来。

  这样根本太不像寇玫瑰了!

  叶逢春没说什么,舀了一匙炒饭往嘴里送。

  「嗯,味道还不错,就可惜了点……」

  前句话让她松了口气,下句话又打击了她的信心。

  她很认真的问:「怎样?」

  他挑出了炒饭中的青椒。「这玩意儿的味道十分不得我心。」

  说了半天原来是偏食,她的语气有点带笑,「你是医生吧?难道不知道偏食是很不好的习惯?」

  「没有人规定医生不准偏食吧?」他把青椒捡在汤匙内送到寇玫瑰盘里。「帮我吃掉吧!」顺手又捡走了她盘中的香菇,然后连她要往嘴里送的饭,他也伸长了脖子替她吃了。「这个我帮妳吃,这样很公平吧。」

  这男人还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她又没说她不喜欢吃香菇!

  吃饭皇帝大,寇玫瑰也不急着要他兑现让他进门吃饭的条件。

  直到两人吃饱了,她泡了壶花草茶后才开口道:「你可以开始说了吧?」

  叶逢春没耍赖,只是答案也不是给得很阿莎力。啜了口花茶后,他慢条斯理的说:「玫瑰家中有什么强势而蛮横的长辈吗?」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这么问,可还是回答了他。「曾有过,可往生了。」她家祖父可是有名的老古板,二姊寇百岁小时候因为他可吃了不少苦头。

  「我可没妳这样幸运,那个蛮横的家伙还活着。」

  寇玫瑰想笑,可又觉得这样的话由一个后生晚辈口中说出太过无礼。叶逢春在外头的形象一向十分有礼,会这么说,只怕是压抑太久!因为不了解状况,她索性只当个听众。

  「我好像一直没跟妳提过,我为什么会回台湾吧?」

  看来是为了私事。「没有。」

  不过她很好奇,是什么样的私事会让他这么怨一个长辈,又非得自己亲自回来处理?

  这个郁卒事件只怕是导致他需要消除疲劳的主因,那么这和他带她去LV采购绝对有关系。

  很直觉的,她推测到一件事,霎时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但表面上,她一副若无其事的端起杯子,一小口一小口的啜着香气扑鼻的英式花茶,等着叶逢春自己说出。

  「三个月前,我在美国接到一通电话,家里来电告知,替我订了一门亲事,女方是如何如何的贤淑有教养,又是如何如何美丽出色,家世更是如何如何的万中选一……」那时他刚从非洲回来,还没好好休息就接到这样的电话,他可是费了极大的努力,才没把电话挂了!

  真是有够○○××的!狼,又来了!

  「听起来挺不错的。」他每说一句,语气就冷了几分,寇玫瑰不觉有些好笑。

  看来叶逢春的未婚妻并不是他自己中意的,只要不是他自己喜欢的,他自然有办法拒绝。

  他就是这样的人,除非他自己愿意,要不然没有任何人可以勉强得了他。

  她的话惹来叶逢春一记冷眼。「条件好不好和我想不想娶回家并不画上等号,更何况,在我心里早有个动心的对象了。」

  「是吗?」原来……他有喜欢的女人了,她还以为他依旧游戏人间。

  听到这样的话出自他口中,心里不免有点酸。

  「就因为这样,我必须亲自回台说清楚、讲明白。」

  先前她隐约猜到的事,现在因为他有了喜欢的对象而令她不得不怀疑,整件事她猜到了多少?

  「有了喜欢的对象要说清楚,讲明白不会是件太难的事。」寇玫瑰有些意兴阑珊的开口。「即使长辈再怎么蛮横,婚姻是你的,他们也不可能干预太多吧?」

  她不明白,真的不明白,既然叶逢春有喜欢的对象,他该带去LV的该是那女孩,而不是她这连彼此是什么关系都界定不清的人吧!她不由得阵阵恼意上了心。

  他盯着她瞧。「那个女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

  一句话就让寇玫瑰的心情沉到底。那个女孩……就是九年前的圣诞夜,和他在雪地中拥抱的那个女孩吗?

  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心里还是喜欢她吗?听说他向来只有女伴,没有固定的女友,三千多个日子他能够只守着一个女孩,就足见其真心。

  「不管在哪里认识的,真的喜欢她还是得带她回家见长辈吧。」她知道有些老一辈的对外国女人很有意见。

  「我想,她心里还没有准备好!而我即使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孩,还是希望彼此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对方。」

  寇玫瑰的心揪得紧紧的,努力强颜欢笑。「你对她……真有心。」是因为心里真的很酸吧,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她语气有些嘲讽说:「原来你也有『失误』了吗?」

  「呃?」她的表情转换得真快!前一刻是馨甜温婉的白玫瑰,下一刻就变成了浑身散发危险气息的黑玫瑰。

  「我记得你在拜读完《一千零一夜》时曾说过,真情之于男人而言,是一种失误,因为男人的本性是游戏人间的,爱情信手捻来容易,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不是吗?如今你的动心,是不是也正代表着一个失误?」

  女人……果然是很记仇的。

  「Well,失误的开始不见得会导致失误的结果吧!」他不以为意的笑了。「打个比方,就好像上错公车,有人一察觉就选择按铃下车,可我是那种后来觉得沿途风光越来越吸引我,而选择不下车的人。」

  「依你的精明,你会不知道自己上错车了?」

  叶逢春神秘一笑。「这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吶!就是做人千万不能太好奇,一好奇就会想探究,然后就会不由自主的掉入陷阱,一回首,车子早跑得老远回不了头,而且前头风光正明媚,只好将错就错了。」笑咪咪、笑咪咪,他这人是绝对有风度的。

  有某个不畏虎的「初生之犊」,勇敢的在捋了虎须后又很没用的跑掉,而且还躲起来,他都能很大方慷慨的给他原谅下去。前提是──这只小牛必须陪他这只老虎永无止境的纠缠下去。

  「你的意思是,即使明知是错,你也宁愿错到底?」

  「嗯哼。」

  寇玫瑰眼底是讶异,而后是黯然。「多年不见,你变得好多。」

  可惜改变他的人不是她!嘶~又来了!她为什么有事没事总要拿自己和叶逢春的阿娜答比呢?她和他明明什么都不是!就算世上真的有个女人能够掌控叶大天才好了,那个人也绝不是她寇玫瑰,OK?!她有些气恼的又啜了口茶消火。

  「连我也挺讶异的。」

  她紧藏着失落与沮丧,生怕泄漏太多。「我们好像离题了。」深吸了口气后她道:「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带我去买一堆名牌的理由。」

  「我要妳陪我去参加一个重要的宴会。」

  「你女朋友可以陪你去呀。」她猜到是这样的答案,因此不讶异。只是……为什么?

  「那不是普通的宴会,而是我的订婚宴。」够讽刺吧!

  寇玫瑰讶异的看着他。叶逢春这男人还真是够狠!他想带着女人去拒绝长辈为他安排好的订婚宴,这不是摆明不给长辈面子,顺道要他们死了为他指派婚姻的心吗?

  对于他不爱的女人,他的手段也同样激烈残忍,带着自己想要的对象参加自己的订婚宴,他置女方的面子于何地?

  叶逢春啊叶逢春,果真他不想要的,任何人也无法勉强他。

  他这个人表面上是花花公子,一脸什么事都好商量的样子,其实十分以自我为中心。不!应该说,他十分忠于自我,也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根本没有犹豫怀疑的时候,因此在舍弃自己不需要、不想要的人事物时,他的手段绝对是快狠准。

  她叹了口气,为了那个可能还开开心心等着订婚日子到来的女人默哀。

  「即使你们需要时间更确定彼此,可是,你可以先向长辈介绍她呀。」她可不想蹚这浑水,因为不用想都知道,陪他出席宴会会发生什么事。

  他那位据说很蛮横的长辈,想必是家族中太上皇之类的身份,只有这样的人才会自以为是的替家中晚辈乱点鸳鸯谱。而他即将要订婚的女子,想必是太上皇十分中意的吧?当然,中意的是女孩子本身的自身条件,抑或是附带价值,还是……算了,这不重要!

  总之,那位长辈十分满意这门亲就是,这样的美事要是被他带了个女人给破坏了……嗯嗯,后果可能很恐怖哩!

  像那种家族中的皇帝、太上皇的,情绪管理都不太好。

  得先说吶,她这人不耐打、不耐骂,而且生怕被不卫生的口水溅到、被杀人的目光砍到……

  而且光是想起穿着一身高雅昂贵的LV去给人当箭靶射?都已经变成河豚了还得优雅退场?别闹了!

  「身为喜欢她的男人,我觉得我有义务保护她。」

  寇玫瑰一抬眼对上他的笑,一把怒火油然而生。「身为喜欢她的男人的非仇非友、关系暧昧到像打上马赛克的女人,你觉得我也有义务保护她吗?」

  他的情人是水做的,捧在手中怕跌疼,含在嘴里怕化掉,而她则是精钢所铸,千年寒铁所打的,因此凡事得身先士卒是不?

  叶逢春忍住笑。「玫瑰,我和妳的关系一直都很清楚啊!」他的眼神诚挚而真心,浅浅的笑意含着亲昵。被这种眼神一注视,任何人都会像遇上金光党,在剎那间丧夫自我意识,任人摆布。「妳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也一直把妳当成知心人。」

  这男人在用美色色诱她,她知道。

  不能着了他的道!她很努力的冷哼了声,可惜的是,那声冷哼并没有把「小姐我不吃你那套」的气势表现出来,倒像是鼻子里有东西打不出来。「我没你想象的了解你。」知心人?呵!

  「那是因为妳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那倒是。「陪你出席宴会是充当你的女友,我自认不是个会演戏的人。戏演得不好事小,要是穿帮了,你的麻烦可大了。」吐了口气,她接着说:「就我知道,你该有不少女性友人很适合陪你出席订婚宴呀。」

  「她们不合适。」

  「那我更不适合了。」她很想说真心话──我不想啊!

  叶逢春叹了口气说:「我信不过她们。」

  「我们也不算太深交,你就信得过我?」当年她倾心于他时,曾偷偷的打探一切有关他的事,严格说来,相较之下,她也许还知道他更多一些。

  即使是这样,仍无助于她对他的信任。

  他看着她,又是用那种认真、绝不虚假的眼神。「也不知为什么,妳就是有叫我信任的特质。我想,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只怕也是这样的感觉吧。」

  「……」寇玫瑰沉默了。

  是啊,一见钟情是第一眼就心动了,理由原因不重要,就是知道对方是你想要的。明知这样的感觉流于盲目,可妳就是会情不自禁的去追逐,那个时候的理性像是固障送修,只能任由情感主宰。

  从她看到他救人时的认真、不放弃的眼神开始,她就知道──她、完、了!

  她对叶逢春的动心算是由「羡慕」开始吧!羡慕他能行医救世?

  不!说真的,只要她愿意,进哈佛医学系并不是什么难事,可她天生懒惰,唔……应该说,她不喜欢生活中充满了压力,每天得在战战兢兢中度过。

  她的性子偏冷而且很会照顾自己,咳!好吧,她承认,她是个很自私的女人,这样的真面目和她给人的印象──温柔、懂事、乖巧和善,实在相差太多了。

  因为不想在人际关系上出问题为自己招来麻烦,因此,她就寻找出在人群中最容易存活的性子和思考方式过活。

  她很「中庸」的,不成为极度优秀的人,也不沦为实在太烂的角色。因为不极端,她如愿的成为那种在一群人中,总让人记不得的人物。

  当然,除了外貌。

  她有对长得算上等资色的父母,基本上八个姊妹都称得上美女,虽然她们长得还真不像。所以,纵使她满乐意长得让人过目即忘,可……她还是有一张水准以上的皮相。

  个性可以隐藏,相貌就有些难了。虽然说她也可以丑化自己,可那不更令人觉得奇怪?于是乎,她也不刻意去丑化,而是尽量朴素。但……

  说也奇怪,朴素的她不但不平凡、不丑,还宛如一朵馨香温柔的白玫瑰;而刻意打扮过的她,却如同艳光四射,在花丛中让人相形失色的红玫瑰。也因此,她身边的追求者不曾少过。

  外貌改变不了她也不强求,不过是「苍蝇蚊子」变多了,这她还能应付。

  总之,无论是在性子上做调整,或是外型上的随性,她纯粹都是为了不让自己惹麻烦,贯彻她理想的生活──轻松平静。

  而医生这行业每天面对生老病死,这对她来说太沉重了。

  她这人说她是享乐主义也行,说她贪图安逸她也没意见,总之,她图的就是日子轻松平静,最好像镜子般无波无纹的过。所以当她看到叶逢春救人时,那犀利而志在必得的眼神,她的心彷佛被狠狠的搥了一下!

  一群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伤患,他需要这么尽力吗?

  在他身上,她看到了自己所没有的特质,那种感觉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一样,她……被吸引了,只是那么一眼、一瞬间的事。

  然后,她居然开始了在以往被她视为「自找麻烦」的事──收集关于叶逢春的资料,因为她想进一步认识他。

  他被人追杀受伤闯进她住所的那一夜是在预测外,可却意外的改变了两人近乎陌生的关系,也省得她还得找机会认识他。

  她承认……咳,那一夜他是有点委屈的,她想,在男欢女爱上被半「强迫」对他而言,应该是史无前例,想必往后也没有那样的狠角色吧!

  那一夜她和他从他出现到离开,前后绝不超过四小时。只是短短的数小时,她发现她对叶逢春的情感进展得太快了,快到……她无法控制,没法子抗拒!

  她这人懂得吃饭吃七分饱,更何况,比起随着一个男人情绪起起伏伏的刺激,她还是钟意平静无波的日子。

  为了这样的日子她逃了,不过说真的,她会搬家真的不是因为他,是她本来就要搬了,只是在离开的前一晚刚好发生了这事。然后,她只是很顺道的告诉很会保护房客的房东说,她遇到了一个一直缠着她想借钱的家乡男性友人,而那个人好像知道她住哪里了。

  真的!她发誓!她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房东太太就替她解决了叶逢春。

  她原以为她和他的缘份就那么多,没想到……还有后续!这真的是……

  孽缘!

  「相信我,之于我妳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很想对你的话表现出我的感动,可代价不小吶。」真的要帮这个对她而言找不到半点甜头,还要惹得一身腥的忙吗?

  真是!

  在寇玫瑰挣扎犹豫之际,叶逢春放出了利多。「玫瑰,听说妳一直对玫瑰精油很有兴趣?」

  不用说,一定是知秋透露的!「那是有钱人家的玩意儿。」她迷上的不是一般商家、百货公司那种一瓶几百块、几千块的玫瑰精油,而是纯玫瑰精油。

  而且她要的那种精油姑且不论价格,就算有钱也要有管道才买得到。

  一年前,二姊男友弄来了两瓶10ml最顶级的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送给已颇有名气调香师二姊,她慷慨的送了她一瓶,她一直舍不得用,没想到一场五级地震把那瓶纯精油奉献给识货的「地牛」!

  心疼啊!当她还没开门就闻到一阵阵的玫瑰香时,差点没倒地狂嚎。

  后来她在一些有名的精油进口商寻找着同款玫瑰纯精油,一般而言都是法国、英国进口的,10ml要价两、三万不等,可就是没有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

  进口商很直接的说,全世界的大马士革玫瑰一年顶多产精油500kg左右,保国的Bulgarian  Rose  Otto是极品中的极品,一些名流贵妇即使有钱,要是没有特殊门路一样是买不到的。

  「这样啊!」他似笑非笑的,这个时候的他就有些痞了。「不怕!妳现在学着当有钱人还来得及。」

  「打肿脸充胖子的下场通常不太好。」要利诱她?呵!

  「这样啊……」很故意的,非常非常故意的说:「不知道保加利亚的Bulgarian  Rose  Otto的消肿效果好不好喔?」

  咦?他是说……嗯嗯……会意!了解!咳咳……「不使用看看怎么知道?」

  「那出席宴会的事……」

  狐狸!果真是老谋深算的臭狐狸!

  遇上了叶逢春,她的平静生活果然又要告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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