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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我吧王爷 第1章(1)

  口好干……她呻吟着想要发出声音,却只听到嘶哑难听的低喃。

  “醒了!小姐醒了!”

  她吃力的睁开双眼,床上跳动的喜鹊熟悉又陌生,且这床柱真是像极了她未出嫁时闺房的模样,周遭还飘散着伴着她从小到大的温暖与味道,只可惜,一切都回不去了……想到这儿,她难过的闭上眼,感觉到泪珠滑落。

  “别哭了,可是哪里不舒服?”

  一双手轻柔的抚着她的脸,这是她娘亲的声音,她几乎都要忘了自己曾是被爹娘捧在手心的宝贝,但最后她的无理取闹毁了一切,爹娘对她失望,与她断了骨肉之情,她只是更放肆的把宁王府闹得鸡飞狗跳。

  她的泪落得更凶,简良媛,你就是个愚妇。

  “这可怎么是好?”张氏见女儿只是哭不说话,可着急了,连忙问着一旁的丫鬟,“少爷回府了吗?”

  “少爷今日在宫里当差,只怕不会这么早回府。”

  简良媛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连忙睁开眼,含泪的眼眸望向四周,把母亲的担忧全看在眼里,她小心翼翼的唤了一声,“娘。”

  “先别急着说话,你昏了好一阵子,现在肯定不舒服。”张氏忙着张罗着茶水,再将女儿扶坐起身,“先喝点水。”

  简良媛愣愣的接过茶盏,接着像是久旱逢甘霖似的将水一饮而尽。

  “别急、别急。”张氏见状,心疼的红了眼,接过空茶盏交给丫鬟后,不舍的轻抚着女儿的发丝。

  想她好好一个女儿,三年前在长公主府里摔下了马,虽然得老天保佑捡回一条命,却跌断了腿,医好也是跛足。

  这三年来,虽然她从没放弃替女儿找大夫,但结果总是令人心伤,她宝贝闺女的脚,此生是别想再回复正常了。

  女儿受不了刺激,三天两头大吵大闹,弄得侯府不得安宁,但毕竟是掌上明珠,她虽气在心头却也只能百般忍耐,只盼女儿再过些时候会懂事些,谁知今早才跟她说要替她热热闹闹的庆祝十八岁生辰,又触及了她敏感的思绪。

  一般寻常人家的姑娘,十八岁早就已经嫁人了,好命些的都有孩子了,但闺女却仍小姑独处,无人上门提亲不说,外头甚至传言因为断了条腿,所以疯了,更没有人家敢来说亲了。

  更糟糕的是,今日女儿突然发了狂,趁着丫鬟不注意时投湖自尽,弄得侯府一团乱不说,若是此事被哪个多嘴的奴才说出去,只怕女儿此生真不用指望有哪个好人家会要她了。

  “娘,”简良媛双手交握,试图让手不再发颤,“我怎么会在这里?”常理她应该在宁王府才对,怎么回到母家了?

  张氏以为女儿是吓坏了,叹了口气,拉着她的手,无奈的道:“这不就在你自个儿的屋里吗?你不想娘替你办十八岁生辰,你明说便是,何苦做傻事?等你爹晚些时候回府,肯定又要责骂一顿。你惹的麻烦已经不少,娘求求你,就安分些过日子,好吗?”

  闻言,简良媛更是一脸狐疑。她早就过了十八岁生辰,而且她就是在十八岁那年嫁给叶其思,不到五年光景,她把宁王府弄得鸡飞狗跳,受尽外人耻笑之后就病了……

  她低头看着双手,彷佛还能感受到叶其思身上传来的热气,在他怀中死去,倒也令她少了些遗憾,只是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还活着,而且尚未出嫁

  她咳嗽了声,丫鬟立刻又送上一杯热茶,这次她握在手中,只小小啜了一口,安了下心神。

  她是镇远侯的嫡女,虽样貌仅称清秀,但因父亲有军功正得圣宠,负责操练护卫京城安危的护林军,王公贵族看中这点,自然争相巴结。

  受宠的她也算是天之骄女,走到哪里都是他人的座上宾,与长公主的掌上明珠和禧郡主更是情同姊妹。

  郡主为人豪爽,不爱女红却擅骑射,长公主宠爱郡主,还特地在长公主府里造了个骑马场,郡主更乐得时不时就请世家千金们到府里骑马同乐,向来爱骑马的简良媛自然每每早早便至。

  只是最后她却在长公主府里坠马,她的腿残了,那年她芳龄十五,正梦想着大好的年华,但一场意外,一夕之间毁了她所有的梦,她埋怨、愤恨,最终让她抱憾一生。

  她下意识伸手想要摸摸自己的腿,未料指尖都还没碰到,就被娘亲一把抓住,她不解的转头望去,“娘?”

  张氏轻摇了下头,忙不迭的安慰,“会好的!你哥哥派人在四处寻医,一定治好你。”

  简良媛眼神一黯,虽然还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却也明白她的腿在摔马之后就跛了,想要恢复,根本就是痴人说梦,也真苦了哥哥,自小跟在舅舅身边习医,如今好不容易在太医院当差,开始受到重用,却还要替她这个不懂事的妹妹忙碌。

  她的眼底闪过一丝光亮,嘴角因嘲弄自己上一辈子的愚蠢而微微上扬,她回握住母亲的手,“娘,要哥哥别忙了,这腿,废了就废了吧。”

  张氏脸色微变,就怕女儿又要寻短,徒增风波,连忙劝道:“别胡说!咱们请最好的大夫,给最好的药。”

  “娘,女儿是真不在意了,女儿答应你,以后一定不做傻事,会做你的乖闺女。”

  张氏闻言,难掩惊讶。

  简良媛一笑,“娘,现下是何年岁?”

  “初三了。”张氏说着,又忍不住心酸,“再过半个月就是你的生辰,原想帮你办个热闹的……”她倏地一顿,就怕又惹恼女儿,随即话锋一转,“算了,你若不愿,不办便是。”

  “不行,”简良媛堆起灿烂的笑意,“娘可得好好的办,兴许今年我就出嫁了,将来轮不到娘来替我操心生辰的事,我要我的夫君替我庆贺便行。我饿了,要吃东西。”

  闻言,张氏不免呆愣住,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简良媛见母亲迟迟没有反应,催促道:“娘,我要吃东西,有甜糕吗?”

  张氏这才回过神,连忙吩咐丫鬟张罗吃食,却不免心生狐疑,女儿是乖巧,但毕竟从小骄养着,脾气难免大了些,且自从腿残了之后,更是弄得整个府里乌烟瘴气的,怎么如今醒来却像变了个人似的?不过她也没有多说什么,身为人母,求的不过是子女平安听话罢了。

  简良媛看着窗外一片晴朗,虽然满脑子困惑,但是她不想细究,因为她怕去找答案,眼前这一切就会消失,她才不在乎她是怎么回到未出嫁之前,她只知道,她将会再嫁给叶其思,而这一次,她不只会真心相待,也要他为她着迷,以真心换真心。

  趴在窗台前,简良媛微眯着眼,看来正悠闲又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然而只有她自己知道思绪如何纷乱。

  从她坠马至今已经整整三年,她终日自怨自艾,而叶其思也是在这段时间成了亲,娶的是位家世不算显赫但颇有文采的文官之女,他虽贵为宁王世子,却甘于带着妻子随着护国大将军离京驻守西南,只可惜美人福薄,妻子到了西南没半年就病故。

  今年叶其思会回京,因为腿跛的她嫁不出去,宁王府上门提亲,娶了她当续弦,她明明就是镇远侯的掌上明珠,竟嫁人当继妻,是她委屈了,但偏偏京城上下都认为是叶其思可怜,贵为宁王世子却娶了个跛子,就因为这个传言,她满心不愿的上花轿。

  简良媛坐直身子,想起那些莫名其妙的传言,心中是百般厌恶,自己以前真是蠢,管那些流言做什么,反正都是与她不相干的人,日子是她在过,她开心愉快就好,况且叶其思可是难得一见的好男人,现在就算是当小妾她都甘愿黏着他不放,更何况是继室,越想还真是越觉得便宜她了。

  想到他,她原本蹙紧的细眉松开了,不由得露出浅笑。

  “小姐?”小桃红端着一盘杏花糕站在一旁,有些担忧的看着小姐,自从投湖意外之后,小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常一个人傻笑。

  简良媛懒懒的瞧了小桃红一眼,以前她也不算是个苛刻的主子,只不过从小娇生惯养,所以纵使是自己的贴身丫鬟,她再喜欢,也只当是个奴才,受伤之后,对周遭的奴才更是动辄打骂,所以很多奴才都对她心存畏惧,但不论她变成什么模样,这么多年来,小桃红始终一心向她,她的忠心耿耿她牢牢记在心里,早当她是亲姊妹了。

  “这是我娘亲手做的杏花糕吧,真香!过来跟我一起吃。”她记得小桃红跟她一样都爱吃甜食,只不过当奴才的总是吃她剩下的,但是从今尔后,她们俩是有福同享。

  小桃红闻言,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小姐,奴婢怎么可以……”

  “别再管那些规矩了,关起门来,咱们就是姊妹,要你吃就吃!”简良媛用膝盖想都知道小桃红要说什么话,索性打断了她,“坐下。别废话!”

  小桃红带着惧意的坐下来,心里忍不住想,小姐自从坠马受伤之后,对下人总是不假辞色,稍有不快就打骂,像今天这般热络从未有过,接着小心翼翼的拈起一块香甜的杏花糕,吃了一口,再怯生生的抬起头,正好对上小姐嘴角那抹浅笑,她几乎都忘了小姐也曾经是个好主子,要不是那场意外……想着,她忍不住红了眼。

  “怎么了?”简良媛不解的看着她悲着一张脸,“杏花糕不好吃吗?”她方才吃着倒是觉得挺好,忍不住又拿了一块塞进嘴里。

  “杏花糕好吃极了,”小桃红激动的点着头道谢,“谢谢小姐。”

  简良媛见状,眼底一黯,以前待人的种种闪过脑海,她不免自嘲,走到最后落得一个神佛不救的情况,都是她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不许哭,咱们是好姊妹,将来有福同享,”简良媛拉起小桃红的手,轻轻拍了拍,“有难同当。”

  “奴婢打小就被赏给小姐,自然是小姐的人,”小桃红连忙跪了下来,“不敢跟小姐有福同享,但小姐有难,小桃红一定第一个出来替小姐挡着!”

  “这话可是你说的。”简良媛看着她义气相挺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看看我这腿都跛了,将来要是嫁不出去的话,你可得跟着我一辈子,只能做老姑婆。”

  小桃红本就红了眼眶,又再听到这番话,豆大的泪珠立刻掉了下来。

  简良媛困惑的又问:“好好的,怎么又哭了?”

  “奴婢是替小姐心疼。”

  “都过去了。”行走不便本令简良媛深恶痛绝,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生不走到最后,还不知好坏将如何评断,突地,她像是想到什么,兴奋的一击掌,“今日初八,东大街有市集,对吧?”

  小桃红悲伤的情绪来不及收拾,就被简良媛一把拉了起来,慌乱之中,她只来得及胡乱的点了下头。

  “咱们去溜溜!突然嘴馋,想吃糖葫芦。”

  “可是小姐的脚……”小桃红忙不迭的闭上嘴,害怕的低下头。

  虽说小姐本就不像一般闺女能够安安分分的待在府里,但至少受伤之后,整整三年来足不出户,怎么今日……

  “我的脚怎么了?”简良媛低头看了一眼,嘲弄的一哼,“我看挺好的。快走吧!去迟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她自怨自艾的活过一次,如今好不容易有了重生的机会,纵使他人打量的目光沉重,她也要昂首向前。

  “不如……”小桃红怎么想都觉得不妥,面色为难,“奴婢先去知会夫人一声。”

  “免了!”简良媛一把拉住正要开溜的小桃红,“我娘肯定担心我,不愿让我出府。”

  “小姐既然知道,为何执意要出府?”

  “都说了要吃糖葫芦。本想一个人去,但你肯定会去通风报信,所以你别想逃,你跟我—”简良媛指了指她,再指了指自己,“一起去!”

  小桃红想拒绝,但又怎么能违抗主子,况且看着小姐灿烂的笑脸,她真的舍不得让小姐失望,于是她用力点点头,为了小姐的笑,若是稍晚回府被责罚,她也甘愿。

  见她一答应,简良媛二话不说,主仆俩兴匆匆的偷溜出府。

  简良媛自知容貌只称得上清秀,绝非会令人回头多看一眼的绝色女子,不过今日在热闹的东大街上,打量她的眼神倒是打出娘胎以来,数一数二的多,但如今的她已经不在意了,而是喜孜孜的吃着糖葫芦。

  小桃红铁青着脸,她不是呆子,自然知道这些打量着她家小姐的目光里,有同情也有耻笑,越想越替小姐感到心疼。

  看着四周热闹的景象,品尝着甜滋滋的糖葫芦,简良媛直觉得以前真是脑子糊涂了,怎么会因为走路一跛一跛的就将自己困在府里,平白让自己过得这样凄凄惨惨。

  来到一个布摊前,简良媛低头想要挑些布料回去,打算做点绣包送给府里的下人,就当是这些年来对他们的歉意,在她挑选的时候,听到不远处传来吵杂声,她下意识转头看过去,就见一群人聚在一起,不知在看些什么,她实在忍不住好奇,让小桃红付了布料的钱,就要走过去瞧。

  小桃红掏了银子,抱着布料,一个转头看着小姐往人群聚集之处走去,连忙上前阻止,“小姐,别过去了,看来是有人打架。时候不早了,咱们快回府吧。”

  “时间还早呢!”简良媛向来就不是大家闺秀,只过着两耳不闻窗外事,只顾端着大小姐高雅模样过日子的人,今天既然出府了,当然要去凑凑热闹才行,但因为她个子不高,索性硬挤进人群里。

  小桃红百般无奈,却也只能抱着布料跟着挤进去,还得小心护着小姐。

  简良媛透过前方人群的胳臂缝,看到众人围着一个瘦小的小乞丐,不过六、七岁年纪,衣衫褴褛,抱着手臂,一脸痛苦,小胳膊似乎是受伤了,鲜血从脏兮兮的灰色袍子渗了出来,偏偏一个高头大马的壮汉,还气势凌人的站在他面前不停咒骂。

  “找死!竟然敢偷包子,你这不长眼的家伙,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话音方落,壮汉的脚也举了起来,眼看就要一脚踹向小乞丐。

  简良媛见那孩子身子单薄,怕是一脚就魂归西天了,连忙出声喝斥,“住手!”

  壮汉一听,身子明显愣了一下,缓缓放下了脚,转头瞪向围观的众人,想找出是哪个不知死活的胆敢阻止他毛三爷教训人。

  简良媛顾不得小桃红在一旁焦急的猛拉她衣袖,她往前走了两步,怒斥道:“天子脚下,你眼底还有没有王法”

  “哟!这是哪来的小姑娘?”毛三定眼一瞧,讽刺一笑,“你知不知道大爷我是谁?”

  “本小姐管你是阿猫还阿狗!”简良媛不屑的一撇嘴,拉开小桃红紧揪着自己的手,走到可怜的小乞丐面前,想要扶他起来,但自从脚伤之后,即使只是一个简单的蹲下动作对她来说都是受罪,她只好伸出手,“起来,姊姊派人给你找大夫。”

  小乞丐怯生生的摇着头,整个人都缩成了一球。

  简良媛看着他恐惧的模样,心头着实一紧,“孩子,姊姊不是坏人,不会伤害你,姊姊脚不方便,无法……”

  “瞧!这丫头长得还行,却是个跛子!”

  毛三不屑的口吻令简良媛心中一刺,她不服气的仰起下巴,双手叉腰,理直气壮的瞪着毛三反问:“是跛子又如何?总比你好手好脚,却只知道欺负弱小来得强!看你这德性,你最好管好你的嘴巴和行为,不然就是下雨天记得躲远点,免得被雷打。”

  “这个死丫头!”被个小丫头教训,毛三气极了,举高右手,就要朝她挥去。

  简良媛倒也不怕,下巴仰得更高,双眼冒火,“你敢碰我一根寒毛试试,本姑娘我一定报官把你抓起来!”

  “这是哪来的疯婆子!”毛三的手硬生生的僵在半空中,打出娘胎也没见过这么泼辣的女人,但却挺对他胃口的,他放下手,高傲的道:“丫头,你知不知大爷我叫毛三,人称毛三爷,东大街和西大门全是我的地盘。”

  “什么你的地盘,还有,你说你叫毛三?”她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随即翻了个大白眼,“我看改叫瘪三还贴切点,什么毛三爷,明说了,不就是个地痞流氓罢了。”

  毛三被她堵得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只能再次骂道:“你、你这个死丫头!”

  “我不是什么死丫头,”简良媛扬高嗓音吼回去,“我叫简良媛,是镇远侯府的大小姐。”

  毛三哼了一声,挑衅的目光打量着她,“原来坠马跛了脚、十八岁还嫁不出去的镇远侯府大小姐就是你传言你是个疯婆子,今天见了,倒还真是。”

  “你嘴巴给我放干净一点!”小桃红原本吓得发抖,但一听到毛三的话,气呼呼的嚷道:“我家小姐是义薄云天,路见不平。”

  “连你身边的丫头也一样泼辣,”毛三口不择言,“看来镇远侯府里都是疯子。”

  “左一句疯子,右一句疯婆子……好,好极了!今日就当我真是疯了,”简良媛毫不客气的对他伸出手,“你把小家伙给打伤了,给个百八十两的给人家看大夫!”

  毛三难以置信的瞪大眼,“这小鬼偷东西,老子我还得给他钱看大夫,这是什么道理”

  她猛地一愣,低头看向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小乞丐,“小家伙,你偷东西?”

  小乞丐惊恐的摇头。

  “小鬼偷拿了个包子还不承认,你真的……”毛三说着说着,拳头又举了起来。

  “住手。”简良媛急忙制止,并吩咐小桃红快点把人给扶起来,带到她身旁,她低头看着他脏兮兮的小脸,“你是不是偷拿包子?”

  小乞儿这次哭着点头了。

  “你瞧,”毛三得意的扬起下巴,“我毛三从不说谎!”

  简良媛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又把目光转回小乞丐身上,柔声问道:“告诉姊姊,为什么拿包子,是不是因为肚子饿了?”

  “是给娘的。”小乞丐嗫嚅的说:“娘病了……”

  闻言,她眼底瞬间闪过一丝心疼的光亮,她深吸了口气,再看向毛三时,表情又恢复不悦,“你听到了,这孩子只是想让生病的母亲有东西可以吃,他小小年纪根本不懂什么偷不偷。”

  “这种小鬼我见多了。”毛三一脸不屑,“十有八九都是骗人的。”

  小乞丐马上辩解,“姊姊,我没有。”

  “冲着你这一声姊姊,我信你。”简良媛拍了拍小乞儿的头,抬头面对毛三,直接下令,“你跟着他回去,看看他说的是真是假。”

  毛三瞪大了眼,“你这丫头现在是在命令我?”

  “不是。”简良媛的大眼骨碌碌一转,人生绝对不是靠着争论来赢天下,所以她以退为进的露出一抹浅笑,“是请求、是拜托,我看毛三哥也是个性情中人,讲的是义气,这孩子不告而取,拿了包子在前是真,但毛三哥大人有大量,念在他小小年纪就有一片难得的孝心,肯定不会与他计较,还愿意帮他一把,对不?”

  毛三搔了搔头,想他毛三没读过什么书,那些文绉绉的话,他是十句有八句听不懂,只不过看简良媛的样子,应该是在夸赞他,所以他一时大乐,“好吧!看这小家伙没几两肉,偷了包子也被我打了一顿,就当算了。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带路,若你说的是真的,我就找大夫替你娘治病,还给你娘吃好、睡好,但若是老子发现你是骗人的,我就宰了你!”

  简良媛立刻向小桃红使了个眼色,小桃红硬着头皮上前,站在毛三的面前,给了些银子。

  毛三瞄了一眼,“这些小钱,爷还不看在眼里,今天我就当做件好事,丫头,”他看着简良媛,“虽然你是个跛子,还是个疯婆子,但性子不坏,看来传言言过其实了。”

  简良媛一笑,没有答腔,也不顾小乞儿一身脏,一把牵起他的手,塞了些碎银子在他小小的掌心里,“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儿抬起头,迟疑了一会儿,才怯生生的说:“开心。”

  简良媛忍不住笑了出来,“真是个好名字。”

  看她笑了,开心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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