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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美食家 第十章(2)

  当金先生和金公子正在身体里为了扞卫自己的主权而斗得天地变色、日月无光时,对此完全无所知的奉娴,看到的只是突然陷入昏迷的金郁骐。

  他像是困在一个醒不来的恶梦里,外界的呼唤对他全无帮助,他就一直紧皱着眉,表情痛苦,身体像在挣扎着想摆脱什么,不停的左右翻动,浑身冒汗,却怎么也叫不醒!

  “郁骐?郁骐?你怎么了?快醒来!”她惊喊着。

  碰!

  紧闭的房间大门突然被打开,冲进来三个人,其中两个人守在门口,一个走向他们。

  “发生什么事了?”带着洋腔的中文。

  奉娴看了来人一眼。那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有着混血儿的外表,眉目之间三分与金郁骐相似。这人,就是那个自称金郁骐弟弟的人吗?

  “他突然昏倒了。”

  男子皱眉看着倒在床上的金郁骐,见他浑身大汗、脸色苍白,看起来非常痛苦的模样,扬手对门口的人道:

  “带心理医生过来。”

  门口的人领命而去。不一会,一名医生被带进来了,帮金郁骐检查了一番之后,说道:“这应该是解除催眠的后遗症。只是有点发烧,睡一下,等他醒来就好了。”

  “他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痛苦?”

  “作恶梦的关系。”很权威的说道。接着建议:“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可以给他打一针镇定剂,让他好睡一点。”

  “让他好睡?”笑哼,摇头。“只是恶梦而已,不用了。没见过有人被恶梦吓死的,就当是看恐怖片,也许他非常喜欢这样的刺激感呢。”挥手让医生离开,让两名手下关上门、守在外头之后,混血儿男子拉来一张椅子,坐在床前,第一次正眼看着奉娴,自我介绍道:“我是赵麟,金郁骐的弟弟,同母异父的弟弟。所以我从母姓,名字是麒麟的麟。”

  “你好,我是奉娴。”奉娴怯生生地应着。

  “将你一同请来是个意外。你不用担心,很快就能平安回去了。在这期间,你就当作是在度假吧,这里的温泉不错,浴室里就能享用。”

  “谢谢您的说明,我知道了。”身为一个识时务的顺带肉票,她很懂得低调做人的道理。

  “你的胆识不错,比金郁骐强多了。”赵麟朝床上正在“作恶梦”的没用家伙投去轻蔑一瞥,再看向奉娴。“这种公子哥儿,你看上他什么?”

  “他人帅,有钱,脾气好,温柔体贴,最重要的是带出去很有面子。”这是一般“白马王子病”女性会迷上他的原因。

  “你以为你将自己说得这般肤浅,我就会信?”

  欣赏美色喜欢财富怎能叫肤浅?莫非非得挑个貌丑贫穷的人去喜欢才能证明自己品德高尚?就算真是肤浅好了,她也无需向别人交代些什么吧?奉娴心中好笑的想。

  “我的外表比金郁骐好看,而且更有男人味。我的财富比他多,见识比他广;还有,我将会得到赫泽帮。貌权财势四样我都有,比起金郁骐,我是更为理想的对象,你说呢?”

  他伸手过来,想要抓住她一束头发拨弄,但奉娴早已先往后退开一步,他的手掌落了空,眼神变得很危险。

  “我只喜欢金郁骐。”奉娴轻而坚定的表明自己的心意。

  “因为他是个娘娘腔?像颗软柿子一样的好捏弄?”

  “我喜欢他的一切,他让我的生活充满惊喜。”双重人格啊,够她消受的了。

  “是怎样乏味的人生,让你轻易把一个肤浅的男人视作惊喜?”无比怜悯的说道。

  然后他站起来,直接走到她面前,强势地一把攫住她下巴,以充满诱惑的沙哑声音道:“你会改变主意的,很快。你选择他,是因为别无选择。可是你其实可以得到更好的;征服他那样一个草包,真能令你满足吗?这么没有挑战性的猎物,就算得到了,也不是件光荣的事吧?你值得更好的。”

  一张帅气而粗犷的脸朝她缓缓凑近,声音像催眠一般:“那个虚有其表的草包只能给你一间厨房,而我,可以给你全世界。”最有一个字说完,他的唇已经欺近她的,就要成功猎捕到她的唇——砰——重重的一拳!

  “啊……”这是突然被一股力道重重抓扯而坐跌到床上的奉娴惊喘之余发出的低叫。

  奉娴捣着嘴,一双大眼愣愣的看着那名高大强壮的混血儿、自称是金郁骐弟弟的男人,在那一记堪称天马流星拳的作用力下,从床的这一边飞到床的那一边,狠狠撞在那一边的墙上,甚至定了一秒,才像一摊泥似的缓缓滑落到地上,人事不知。

  虽然那个企图偷香的家伙已经被打挂,但怒火滔天的人可不打算放过这个该死的登徒子。就见本来应该在床上作恶梦的金郁骐脸色狰狞、目光残暴,一个飞身过去,用力朝那摊烂泥猛踹,那力道之凶悍,就像在踢十二码球似的……“郁骐,可以了——你再踹下去,他就要死掉了!”回过神来的奉娴连忙跑过去抓住他的手臂。她的力气当然比不过他,何况此刻他还变身为西班牙的斗牛,只要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他给狠狠甩飞出去!

  幸好,不论是金先生还是金公子,都不会因为一时失手而害她受伤。

  “混帐东西!”再踢了一脚,终于放过他。

  “他说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呢,你克制一点。”

  “我没有弟弟。”金郁骐摇头。“我妈只生我一个。”当年生完他之后,因为生孩子太痛,一火大就顺便结扎了。

  “但是,他真的有点像你……”

  “我听Fly说过,她在哥伦比亚工作时收养过一个孤儿,因为那个小孩很像我。”金郁骐的语气突然转为金公子模式。

  “啊,老板。”奉娴很新奇的眨眨眼,不知道这两人沟通得怎样了。

  不过,当金先生的意识清醒时,金公子同时也是醒着的,这是否表示两人决定和平共处,承认彼此的存在了?

  金郁骐脸上的表情突然一片空白,几秒之后,发言的是金先生。

  “虽然还得找我妈求证,不过这个人应该就是我妈的养子了。”

  “怎么会给他取名叫赵麟呢?”

  “赵麟这名字应该不是我妈为他取的。如果我妈有给他中文名字的话,那么他应该叫赵骥。”说完,嘴角微抽,因为被他压制在体内的草包竟然在追问为什么……“……也是,这样才对应得上。”奉娴记得上回在汽车旅馆登记时,金郁骐用的就是“赵骥”这个名字。麒对麟、骐对骥,这样才合理。“可是,他怎么会认为自己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她看得出来这个混血儿是真的这么认定的。

  “我听我妈提过,当年给我做催眠时,由于这种催眠方法前所未闻,效果很难确定,所以她就找了一个身世不幸的孩子来做催眠,在催眠里替他塑造出另一个人格,取代原本已经崩溃的人格。我猜,她让那个小孩认为自己是她亲生的儿子。”金郁骐猜测道。

  “嘿,那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的。那孩子催眠完一醒来就叫我妈,我也只好认了这个儿子了。”赵飞青的声音突然出现在房间里。

  “老妈!”“Fly!”一个嗓子先后发出两种招呼,然后皱眉的闭上嘴。

  “唷,儿子、小骐,都还好吗?没打架吧?”

  奉娴咬紧牙根、忍住不断往上冒的笑意。现在可不是笑的时候……尤其当她的爱人一脸吞了苍蝇的恶心表情时,她还是以严肃的模样,安静的抓着他手,给予无声的安慰吧。

  没有人知道赵飞青何时来到的,就见她整个人轻松的斜倚在房门口,嘴里咬着一根没有点燃的烟,冷峻的脸上难得的带着懒洋洋的笑容看着他们;而她身后,七横八竖的倒了一票人。

  “昨晚你那弟弟给你解除催眠,有用吗?”赵飞青走到儿子面前,仔细端详他。

  “没用。”

  “那你们现在是怎么一回事?”

  金郁骐脸色不太好看。那些所谓的解除催眠、装神弄鬼的东西,对他而言一点用也没有,他非常确定!因为当年的催眠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既是不成功的催眠,又怎么会需要解除的指令?

  只是,当他年过三十,对这具身体的掌控不再那么容易之后,他便隐隐发觉属于金公子的那一部分正在强大起来,他再不能任意支配这具身体,甚至会被金公子的思维所影响。

  而今,当他主导着身体时,金公子竟然不再是处于昏睡状态,而是能够保持清醒、能够看见他的所作所为……这令习惯掌控一切的金先生很不高兴,觉得隐私权被冒犯了——这就叫,只许他去针孔别人,不许别人针孔他!方才,他们两人在体内争夺着身体使用权,却是谁也无法得逞。就算知道奉娴在喊着他的名、医生在检查他的身体,他们想起身,却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直到他们发现奉娴即将被轻薄!轰地怒火一冲,身体突然能动了,不仅能动,还像得到了超人的力量一般,竟一拳就将那个大块头打飞KO掉!

  他们都得到身体使用权,他们一同出拳,他们可以清醒对话……甚至,当他们彼此共存时,一抹遥远的记忆竟浮现在他脑海里……那是,关于外婆的种种记忆,包括镇帮令的讯息。

  他知道镇帮令在哪里了,也知道镇帮令本身不仅是历任帮主继位的凭证,令牌本身更藏着瑞士银行的保险箱密码,那可是赫泽帮蓄积了五代的财富!.

  “儿子,你想起什么了?”赵飞青问。

  金郁骐摇了摇头,不理会脑子里那个草包的惊呼声——就算他厌恶也没有办法,两个人格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他现在要学的就是不理他。

  “老妈,你想把镇帮令给谁?”

  “你不想要?”

  “不想。我也不在乎赫泽帮未来会怎样。”金郁骐对这些事简直厌烦透了。“可是你在乎,所以由你决定。”他从一旁的五斗柜上拿来纸笔,写下一个地址、一串号码和银行名称,递给母亲。“你可以在这里拿到保险箱钥匙,镇帮令放在那个保险箱里,我猜那里应该还有几封外婆留给你以及其它三个阿姨的信。”

  赵飞青接过一看,扬眉道:“竟然放在这里。”

  “你有开车来吗?我想走了。”

  赵飞青指指外头道:“李新全开着车在外头等着。不过,你不在这里等着看好戏吗?再过半小时,会有很精辨的黑道恩怨上演哦。再怎么说,你也是最关键的角色啊,在倒霉那么多年之后,不就等着这个ending  吗?”

  摇头,道:“不,比那个更重要的是——”伸手搂住奉娴。“我们之间的事必须说个清楚。我不想再等下去,更不想被那些我不在意的事给耽误。”

  “真冷淡。亏你外婆当年一心想传位给你,在她死后还将她的暗卫派到你身边保护到现在……”

  “我知道。”金郁骐不理会金公子朝他追问:什么?有这种事?为什么我不知道?自己愈来愈淡定了,不错不错。

  “啊,还有,这次镇帮令的事件,参与的不止是你的三个阿姨,还有红城帮的副帮主柯武纪,也就是他在背后怂恿你弟弟搅和进这件事来,让你弟弟去跟你四姨合作……”赵飞青不想让儿子走人……主要是觉得两个儿子争一美的戏不容错过,最好能等她将这里的事完结掉,再去上演他们的爱情戏。

  金郁骐拒不受诱,只想走人。道:“柯武纪是当年被你逃婚的那个未婚夫,这个斓摊子你必须自己去收拾。至于要怎么收拾,我不好奇;就算你打算嫁他,只要到时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就好了。”

  “混小子,胡说什么?我这辈子可不想再结婚了!”赵飞青槌了儿子一拳,见他已经忍耐到极致,也只好识趣放人。

  “先走了。”他朝母亲点点头,就要走人。

  “等等。”赵飞青抓住他,捧着他的脸,在左颊右颊各亲了一记。

  “老妈!”“Fly!”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处啊,儿子们!”挥挥手,放人。

  “小娴,我记起来了,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你请我吃肯德基。当时我觉得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所以从此油炸类肉食成了我的最爱。

  我爱的,或许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对你的记忆。你让我明确知道自己的存在。”

  两位金先生早就在脑海里交流过了。一直以为自己是这个身体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岁之后才生出来的人格对后,郁闷了好久。但同时,他也想起来当年那个小女生正是奉娴!

  他一直是记得她的,虽然不知道她对他竟是这么重要!可是他有着最敏锐的直觉,所以当奉娴前来求职时,他就是在一群厨师里挑中了她。不是因为她出身于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为她煮的东西特别好吃,当然更不是因为她是里面最年轻貌美的……好吧——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对德高望重皱纹多的厨师没有爱……从一开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就希望将她变成家人了。

  而现在,当原住民金先生与他的意识互相交流之后,那些属于金先生的记忆,也变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娴对金先生的意义不仅仅是青梅竹马的爱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遗忘掉他的那段岁月里,只有奉娴能证明他的存在……他的父母不要疯掉的儿子,所以塑造了一个新的儿子。幸好他有奉娴,奉娴记得他、奉娴知道他。每当他钻进牛角尖想将自己毁灭时,奉娴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药。她在,所以他在。

  当金先生的记忆像幅滚动条,彻底在金公子的意识里展开时,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岁以前的记忆:食物中毒几乎丧命、几次未遂或已遂的绑架;最惨的一次是被毒打、饿得奄奄一息,还亲眼看到保镖为了保护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后,他差点被撕票。终于被救出来之后,天天在恶梦里尖叫哭醒,总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么多……要是他这个执垮子弟遇到了,一定挺不过去吧?

  金公子承认自己不够坚强,然而他这样的人或许有些软弱,恐惧黑暗事物,但同样的,他的心很柔软而宽容。所以他很轻易就接受了浑身长满尖刺的金先生存在于他体内的事实,对他的冷嘲热讽,虽然难以招架,但也不轻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爱情上……好吧,他吃醋!没有道理的吃醋!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愿意接受“两个人”将共同拥有奉娴的事实。

  “可是我不愿意接受,奉娴是我一个人的。”金先生很坚决的说道。然后命令另外一个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当我跟奉娴在一起时,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办不到!”金公子对此绝不让步。

  于是两个人又吵上了!有时脱口吵出来,有时在脑子里吵。坐在一边看戏好久的奉娴,姿势从端坐、靠坐,最后变成半躺在长沙发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从温泉别墅回来之后,已经过了八个小时以上,由于金郁骐没心情吃晚餐,也不让奉娴进厨房去忙,所以奉娴只好随便将冰箱里现成的东西加热,草草解决了两人的晚餐,然后回到二楼的起居室,继续参与“他们”的感情交流。

  既然现在确定两个人格谁也不会消失之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共处一辈子了。心中有气有怨可以尽情发泄,把牢骚发完之后,日子还是要过。不过……已经吵了七八个小时,可以了吧?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就算在分地盘也不用急于一时啊。这两天过得这样惨,没有人想回房好好睡一觉吗?她觉得好累了说。

  “奉娴是我的!她从六岁就属于我!”

  “但你无法阻止我喜欢她,我有追求她的权利!”

  他们吵得好欢乐,而奉娴突然觉得好嫉妒……“我说,你们要打情骂俏到什么时候?”

  “奉娴!”金郁骐吼。

  好像听到重音……一条声带可以同时发出两个声音吗?奉娴揉了揉耳朵。

  “虽然你们讨论的人是我,但已经一个小时了,你们谁也没有看我一眼。我真担心在今夜吵完之后,你们发现爱上了彼此……”奉娴笑得好温柔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金郁骐一号抢得发言权,坐到她身边,将她搂紧,低下头吻住她的唇。

  奉娴闭上眼,正想享受这个吻时,那个男人突然抽身离开!

  奉娴眼睛眨啊眨地,看着脸色青红交错,却什么话也没有说的金郁骐。这个男人又呆进脑海里跟他的相好吵架去了……好吧!三个人的世界果然是太挤了。

  算了,姑娘她回房睡觉去也,不管了!

  “娴!你去哪里?”金郁骐回过神来时,奉娴已经走到楼梯旁,踩上了一阶,他冲过去一把拉住她,两人处于平视的高度。

  “回房睡个好觉,明天好容光焕发的去找新恋情。”她轻松地道。

  “你在胡说什么!你有我,还敢想要找别人!”

  “你现在有你家小骐了啊。”好委屈的声音。

  “别开这种玩笑!”她不明白他正在努力扞卫两人的爱情吗?

  “因为你们刚才的表现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玩笑啊。”叹气。

  “娴……”不解。

  奉娴双手环在他肩上,正色道:“你不是为了我在吵架,你只是不愿意承认他的存在。而他太容易承认你,对你退让,令你更加不愉快。”总之,这个人就是把钻牛角尖当成生命本能了。

  “我没有——”

  “嘘,听我说。”她轻柔地吻了他一下,道:“你吃过多少苦,我知道;你觉得不公平,我知道;当金公子活在父亲无微不至的宠爱里时,是你最想自我毁灭的时候;他的幸福,正是你的不幸福。你觉得他拥有太多,而你只有我,所以你不愿意让他接近我……可是,他就是你。他接受了你,所以取得了你的记忆;倘若你愿意接受他,那么他曾经感受到的幸福,也将是你的幸福。”

  金郁骐静默了下来,连缩在意识里的金公子也安静听着。

  “没有人抛弃你,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当年那个催眠造成这样意外的结果……还是,你怨我?毕竟如果没有我这个变量,你或许会有更美好的人生。”

  “不,我爱你。就算要经历更多的苦难,我仍然希望遇见你。我只有你,娴。”

  “现在你还有‘他’  ,既是你自己,还是你兄弟呢。”孤僻的金郁骐此生唯一的朋友是她,如今再多来一个可以让他尽情吐嘈拌嘴、既忠诚又能永远心心相印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件幸事吧?

  幼年的惨痛记忆让金郁骐无法再与外人真正建立出友谊,交付信任;而他另一个人格则不然,虽然毛病多多,但交游广阔,性格温和,正是最适合他的朋友。

  “你为什么一直帮那小子说话?”在静默许久之后,他眼神锐利的看她。

  “因为……”她笑,将他肩膀拉近,吻。“我想两者兼得。我说过的不是?”

  “你……”金郁骐瞪她!

  “我喜欢你的一切,郁骐。”

  “但是,他不属于‘一切’的范围——”

  “对我来说,一样的。只有你才会觉得不一样。”

  “我也觉得一样。”

  “闭嘴!”

  “娴……”他还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毕竟,那家伙将一辈子跟他共处在同一个身体里是事实,就算他叫嚣着要那公子哥儿滚,也不可能实现。而他,是一定会跟奉娴过一辈子的。

  所以,“三人世界”是逃不开的结果,不管金公子爱不爱奉娴、追不追求奉娴,又有什么不同?要是哪天金公子敢顶着他的身体去追求别个女人,他不找个茅山道士开坛作法将他消灭了才怪……更别说,他们的思绪是互相影响的,终究,仍是同一个人。也许几年过去,彼此将会同化,到时就不必再分“金先生”与“金公子”了。

  到那时,就真的成了奉娴口中的“一样”了。

  那么,他现在是在纠结什么?

  “娴,我希望——”闭了闭眼,金郁骐深吸了口气,正想说些什么,才发现原本还搂着他亲吻的奉娴早就上楼去了!他连忙三两步跑上三楼,在她阖上房门时,及时冲过去顶住!“娴——”

  “我很累了,郁骐。”她笑了笑。该说的都说了,他其实也明白,就是一时意难平罢了。

  “我爱你,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的世界永远只有我们两个。”

  “我明白。”他们多年的地下关系,正是这么走过来的。

  “那……”

  “我爱你,郁骐。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喜欢上另一个你,甚至可以为你考虑放弃单身的坚持,让你从地下情夫转正为可以走在阳光下的爱人。”好吧!她承认自己其实是个“圣母病”患者,只要这个孤傲的男人对她露出脆弱的神情,她就发病了……金郁骐唇角抑制不住的上扬,眼中暗藏的忧虑化为一汪柔情,正待将她搂进怀里时——“小娴,我也要听你说我爱你。”属于金公子的语调,突兀的介入花前月下的美好气氛中。

  “你、这、个、混帐——给我滚——”咬牙,低吼。然后,那“两个男人”又斗起来了。奉娴微笑摇头,悄悄关上房门。

  睡个好觉吧!从明日起,鸡飞狗跳的生活就要开始了。

  金先生与金公子的战争,还有得打呢!

  “娴!开门!”五分钟之后,男人才发现她进房锁门了。

  她在棉被里撇撇嘴,发现自己是真的嫉妒了。

  “你们就好好吵个够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晚安。”

  “娴……”

  她将棉被拉高蒙住头,以金郁骐的低唤声充作催眠曲,缓缓的朝梦乡飘去……恍惚中,仿佛又回到六岁那年,一个阴沉而苍白的小男孩,一脸倔强却像要哭出来似地,对她道:“他们想要新儿子,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们了!你也会忘记我的,对不对?”

  “我会记得你的。你说你叫金郁骐,瞧,我记得很清楚哦。”

  “我不相信,你那么小,一定会忘记!”

  “你不相信啊,那我们打勾盖章,那就一定一定不会忘记了。”她伸出白白胖胖的小手,比出个六字。“这样就不会忘记了吗?”

  “对!大家都这么说。”

  两个人很慎重的打勾盖章!小指头勾缠住,大拇指印在一起,用力甩三下,放开。仪式完毕。

  “不要忘记我……”

  那天的下午,他每隔几分钟就重复这句话。她一一应了,丝毫没有不耐烦。

  “我不会忘记的。”一再一再的给予保证。

  然后,她为他唱了在学校新学到的一首歌!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一直唱一直唱,每天都唱,直唱到他再也没有出现,出现的是一个将她所有肯德基炸鸡吃光光的“新朋友”

  然后他问她:“你是谁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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