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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别太跩 第1章(1)

  简直是狗屎!踩着高跟鞋,凌夏露快步走着,她咬紧一口贝齿,胸口烧着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蓦地,她停下脚步。

  勾着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没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帐王八蛋!”她粗鲁地抬起右腿,愤怒地踢着眼前的街灯。

  踢还不够,她干脆脱下高跟鞋,用力敲打着眼前的铁管,把铁管当成那对可恶的狗男女,奋力地打。锵锵锵―无辜的街灯发出可怜的哀鸣。可这还消不了美女的气,一肚子火反而愈来愈旺盛。

  想她凌夏露从小到大就长得国色天香,从幼稚园开始,身后就跟着一群为她痴迷的小男生;国小开始,就有人在她家门口站岗,她收到的情书多到可以将太平洋填平,为她争风吃醋的男生可以从东部排到南部。

  国中时期,她开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还是一大箩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着一任,换来换去,爱情生活从来就不寂寞。

  男人缘,她从来不缺,艳遇这种东西对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饭。

  她从来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连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来追她,而她,也很乐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会超过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两个!

  第一个,她的长相太艳,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谈到结婚……哦,她看来就不像良家妇女的料,他们可不想戴绿帽。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其他的人选来结婚;有的甚至还建议,即使结了婚,他们一样可以继续相“好”。

  而她的回答则是一脚朝他们最下流的东西踢过去,让他们尝尝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个原因,通常也跟第一个相关,那几个贱男人之所以会跟她分手,很简单,就是奸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发现,就是别的女人来找她谈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样?现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吗?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她的男人缘很好,不过男人运却很烂,交往过的男人最后都因上述两个原因而分手。

  是怎样?她长得太美也是罪过吗?嫌她长得不够良家妇女,那干嘛来招惹她?而且分手后都不干不脆,最后还跑来跟她纠缠。搞到最后,她反而成了抢人男人的狐狸精。为什么?因为她的长相。

  这世上有人规定长得太美太艳,身材太好、声音太嘐,就是抢人男人的坏女人吗?

  去他的三字经,是八点档还是小说看太多了呀?

  长得美不是她的错,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让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顾不好自家男人,却反而怪到她身上来,那些女人简直有病!

  这种斓男人送她,她还嫌脏呢!

  男人嘛,随便找就有了,抢人男人那种事她凌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说去当什么第三者了;可偏偏来接近她的都是些烂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么每一次都跟斓男人交往?

  而这一次,更让她抓狂!男友搞劈腿还无所谓,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万万没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个姓张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视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个月?去他的六个月!

  凌夏露愈想愈抓狂,红色高跟鞋往街灯狂敲!

  她和张书智认识八个月,交往七个月,而他们竟然在一起六个月,这表示什么?

  表示她和张书智在一起没多久,他们两个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当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怀疑,交往的这七个月来,张书智每天跟她热线,把她顾得紧紧的,任她随传随到,她打的电话,他从来没漏接过,两人的约会,他也从没失约迟到。

  他对她呵护备至,把她当成公主一样伺候疼爱,她还在想,她这次真的找到一个好男人了。

  真难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长达七个月,这算是破纪录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个月就Saybye-bye了。而这次,两人交往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间,打算好好庆祝两人初次的情人节,没想到……

  凌夏露眯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紧紧捏紧。

  一到餐厅,看到局促心虚的张书智,还有不该出现、微红着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凉了一半。

  相似的情况,她并不陌生,只是作梦都没想到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从头到尾,她看的不是张书智那烂人,而是方可欣,这个她认识快八年的大学同学。

  她们大学时代就认识,毕业后也一样有来往,感情不算差,她把方可欣当成朋友,虽不到知己,不过交情不错。

  她重视朋友,比重视男人多,若方可欣喜欢张书智,可以告诉她,那她就不会接受张书智的追求。可是方可欣什么都没说,甚至还笑笑地椰榆她说,难得有人能跟她交往这么久,小心不要乐极生悲。她当是开玩笑,也没多想,对那些有意无意的话不以为意,直到今天……

  她总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着方可欣的眼泪,心里只觉得冷。

  那眼泪没有任何心虚愧疚,她甚至看得出来方可欣眼里隐藏的得意,那时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烂,原来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烂!

  一夕之间,还是情人节,她竟惨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这种狗血剧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么孽呀?你说呀!我是对不起谁了?我只是想找个好男人有这么难吗?啊?有吗?”凌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击着街灯。

  锵锵锵!

  可怜的街灯被她敲凹了一个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诉:背叛你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愤怒让人失了理智,她奋力一击,锵地一声,手上的高跟鞋使力过猛,突然从手中飞了出去。

  “哎呀呀,这不是美丽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吗?还是小的看错了?眼前的应该是刚从疯人院出来的泼妇吧!”椰褕嘲讽的低嗓从后方飘来。

  这声音……

  凌夏露顿时一僵,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她站稳身子,很缓慢地转过身,不抱希望地扬眸一看!

  一张笑得很刺眼的脸庞映入眼瞳。

  “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精神病院的车子接你回去吗?”来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抛玩着一只红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凌夏露的脸当场冷了下来。

  男人穿得很随兴,笔直的双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中,裤管套进深色马靴,黑色衬衫半敞,露出精壮结实的古铜色胸膛。

  他很高,约有一九0,明明是很简单的穿着,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标准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轮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属于那种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线条,粗浓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懒散,唇有点宽,也过薄,唯一的优点就是鼻梁很笔挺。

  明明是不怎么样的五官,可组合在一起,却变成一张不算帅、可是却很性格迷人的脸。

  他的头发略长,几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显得有点凌乱,可却让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着人的视线,让人不由得想碰触,而被牛仔裤包裹的双腿更是强劲有力又诱人。

  他就像头野豹,没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礼,浑身充满野性的诱惑。

  可凌夏露看了,心里只有两个字―骚包!

  “徐于伦,你怎会在这?”凌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没好气地瞪着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还来!”

  “这怎么行?这可是凶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这凶器就砸到我的头了!啧啧,到时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怜的街灯,恐怕连我的脑袋也凹了一个洞。”懒洋洋地扯着薄唇,徐于伦语气轻讽,目光瞬也不瞬地看着眼前的尤物,黑眸掠过一抹欣赏。

  美女嘛,哪个男人不爱看?虽然眼前这个女人个性很机车,不过长相倒是真的赏心悦目。

  即使失了一只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张脸仍然不驯,美丽的猫瞳漾着火焰,衬着一身红艳的她,像团花火,美得耀眼。

  “那种精虫上脑的没用脑袋,被打爆了也好,省得浪费粮食。”凌夏露冷哼,双手环胸,下巴轻扬,又加了一句。“我是在做功德呀!”

  去!她心情已够不好了,竟还衰到遇到这个骚包男?老天是嫌她还不够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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