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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小娇娘 第三章 聪明伶俐惹怀疑(1)

  鬼神之说自古便有,有人信有人不信,要是让云初夏来说,红梦楼这事显然不是鬼在闹,而是有人搞鬼。

  庄浩卿能有日地位,脑子自然好使,一听就知她有头绪,于是连忙请教。

  云初夏为了那五十两赏金,毫不保留的将她所知一迳说出,还讲述了她的推测。

  别看他们一干人落魄至此,搜集消息的能力还是有的,尤其是云初夏,自小便扮成各式各样的人穿梭在市井之中,皇城中大大小小的事,基本上没有她不知的,更何况是当年那烧死十多人的一场大火。

  说起那场大火,烧的离奇莫名,怎么起火都不知,那些被烧死的人大多是戏楼养的戏班子,宾客倒是一个都没事。

  大火几乎将红梦楼给烧成一片废墟,甚至还牵连附近几家酒馆,好在红梦楼的东家家产颇多,重金再建,没半年,崭新的红梦楼便再次登场。

  可重建好的红梦楼却不如以往那般高朋满座,毕竟出过事,古人多忌讳,就是装潢得再精美,坐在里头还是让人有些不自在。

  这么一来,将前头赚来的钱全投到重建之中的东家便惨了,入不敷出,没多久便撑不住,将红梦楼给盘了出去。

  红梦楼好便好在它的地段,位于兴安城正中央,周围热闹无比,酒楼、客栈林立,往来的商客大多入住于此,他们闲来无事不是上青楼便是上戏楼,故这盘楼的消息一传出,便马上有人接手。

  东家喜出望外,忙约人将合约给签了,然而在他把楼盘出去的那日,竟倒楣的摔了一跤,从赏戏楼上跌下来,虽说命大没死,却是废了一只腿。

  接手之人见此有些不安,却也没多想,只暗道既然戏楼生意不佳,便想将其改成客栈,谁知才刚开始动土,怪事便发生。

  那些做了一、二十年的匠人竟离奇的从屋顶上落下,要不就是不知踢着了什么,从二楼一路滚到一楼去,动土不过三日,匠人便伤了一大半,甚至有几回还差点闹出人命来,那些死里逃生的匠人一个个脸色发白,都说有道白影从眼前呼啸而过,下一瞬他们便不醒人事。

  因为这事,闹鬼的传闻不胫而走。

  这下还得了,接手的人不敢拿自己的身家财产去赌,好在这会儿花的钱还不算太多,于是便降价再次想盘出去。

  第三个接手的人就聪明多了,既然不让动工,那就不动呗,反正这装潢极气派又精致,搬了几张桌椅,门户大开,便做成酒楼生意。

  谁知这也能出事,开张第一日,上门的客官全数吃坏肚子,顿时上吐下泻,脸色发青,一个个双腿虚软,浑身脱力。

  于是闹鬼的传闻又起,一时间人人就是路过红梦楼都害怕,连带附近的酒楼客栈生意也清淡了不少。

  开张第二日,有人不信邪,仍上了门,下场自然是与昨日如出一辙。

  这下红梦楼是鬼楼的传闻彻底传开,再次转手时,已从天价十万两降到了三万两,便宜了最后接手的庄浩卿。

  庄浩卿一直追随着楚离歌,却是一直在各地做生意,直到今年才从云州来到兴安城。

  楚离歌自来到皇城,不是被刺杀便是忙于国事,忙得不可开交,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人用,加上近年来暗杀不断,已折损他不少好手,让他疲于奔命,不得已只好将庄浩卿从云州给叫来,让他在兴安城建立搜集消息的地方。

  皇城本是他极不愿染指之地,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兴安城乃西楚国首都,他打一开始便没打算在此安插人手,以免招到猜疑。

  谁知那些欲取他性命之人竟是紧追不舍,他若是再不动作,岂不是坐以待毙?

  虽说如今才想到动作是有些晚,可以楚离歌的能耐,想做之事从来不会晚。

  总而言之,庄浩卿接下红梦楼这个烂摊子时,除了早年留下、命大不死的几名戏班子外,连只苍蝇都没有,整栋楼阴森森的没有丝毫人气,从外头看还真像是栋鬼楼,让他这招财童子都忍不住发愁。

  不过他一向不是遇事便退缩之人,思索了几日后便开始大肆聘工,银子自然比外头招工还要高上一倍,然而他左等右等,却只来了几只小猫,而云初夏便是其中一只。

  人请了,戏楼日夜灯火通明,他甚至为了宣传,免费开了几场戏,仍是没半个客人上门,于是他祭出重金,寻求援助。

  在庄浩卿眼中,云初夏虽然长相欠佳,脑子却好使,不一会儿便指出了几个重点。这朝代之人迷信,只要一丁点事便会捕风捉影,一件事经过一个人传与经过十个人传,那可是截然不同的结果,首先他们要做的便是解决有人搞鬼这件事。

  她的第一步是先找出当年红梦楼失火的原因,第二步便是揪出凶手。

  没了作恶的凶手,红梦楼自然不会再有怪事发生,直接从根本解决问题。第三步可说是最简单也是最困难之处,那便是洗白!

  庄浩卿听至此,一双眉挥得死紧。

  倒不是他笃信鬼神之说,而是好奇她为何如此肯定这事是有人搞鬼?

  “这还不简单。”云初夏清了清便开始解说。

  首先,红梦楼占地之大,都快赶上显贵人家的府邸了,然作为戏楼,屋舍却是不多,除了正中央架了戏台子外就是观戏楼,剩余之处大多是令人观赏的庭园摆设,就是那些戏班子居住之处,也离戏台有些距离,可当年的大火不只将戏台子给烧了,就是后头屋舍也燃了一排,火势之快甚至牵连邻舍。

  再来,她在火灾后曾偷偷潜入现场看看是不是有值钱之物可捡……咳!当时太穷,她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

  总之,她从未燃烧完全的屋舍中发现了一点,这用来建造红梦楼的木材,竟是在后代被称为阻燃树种的海松。

  这朝代没有钢筋水泥这类建材,而是以木为基、以泥为墙,然就是树木瓦土也分好坏,大户人家府中用的大多是较不易燃烧的阻燃树种。

  这些树种通常有较低的树体油脂和较高的含水量,叶片成蜡质或革质,同时叶厚、皮厚,结构紧密,因此不易燃烧,或是燃烧不易产生火焰。

  海松不仅拥有极强的散热能力,同时它的木质坚硬,耐得住高温的考验,一般的小火灾对它们而言,其实就是掉几片叶子的事情,到了来年它们依旧长新叶,正常开花结果,不受任何影响。

  红梦楼用这样的木材去盖,怎可能起这么大的火势?她不解,于是细细查访,最后竟让她嗅到一抹极细微的桐油气味。

  这朝代还未有煤油出现,百姓点灯大都是用动物油脂或是植物油提炼而成,最为寻常的便是豆油,佛堂祠堂内供佛供牌位所用的则为酥油,虽贵重,却少烟味淡,亦算耐燃。

  而桐油该是何处用油?答案是战场!

  她幼时与胡俊四处逃窜,什么地方都去过,自然包括战事频繁的边疆。

  那年内忧外患不断,边疆缝子如何会放过立国不久的西楚?自是集结大军,打他个天翻地覆,看这皇帝的位置能不能再换人做。

  犹记那年她才三岁,关外缝子打来,便是用桐油行火攻之术。

  桐油燃势迅猛,不易被水扑灭,燃烧之时所生的浓烟还有毒,用在战事上再适合不过。此外它还有个特点,只要火势够快够猛,将淋有桐油之处烧为灰烬后,它的气味也会慢慢淡去。

  当年这火起得莫名且疑点重重,只要稍稍一查便能查出不对劲之处,偏偏当年调查此案的五城兵马司指挥使却是个怠惰贪财之人,也不知是谁塞了银子,十多条的人命,竟连查都未查便这么不了了之。

  既然有人千方百计烧了红梦楼,又塞银子贿赂,这还不代表里头有事?

  庄浩卿听至此,心中便有了计较。

  虽说事隔多年,可有钱能使鬼推磨,加之那人以为事情已摆平,自然没多做掩盖,没多久竟真让他给查出了端倪。

  当初红梦楼能成为兴安城首屈一指的戏楼,背后自然有座大靠山,那大靠山不是别人,正是远在贵州的钦王。

  钦王离京多年,名下的产业皆交予钦王妃娘家兄长林显代理,谁知那林显天性好赌,以往钦王在皇城时,他还略有收敛,待钦王去了封地后,他便什么都不顾忌了,最后竟背着钦王将红梦楼这金鸡母给输了。

  犯下大错,林显这才知着急,好在钦王远在贵州,只要他不说,又有谁会知道红梦楼被他给输了?于是就这么瞒了数月。

  直到再也交不出红梦楼每年该交的出息,他便想出了个昏招。

  起初他只是想着让人一把火把红梦楼给烧了,再对钦王哭喊几句,说红梦楼这一年赚来的银票全放在里头,不甚给烧了,这事也就过了。

  钦王为人小气,且封地并不是什么油水丰厚之地,一大家子开销甚大,就算红梦楼是他的金鸡母,可要他掏出大笔银子重建,他肯定不愿,到时林显再让妹妹吹吹枕头风,将重建之事先压下,待赚了钱再将红梦楼给买回来,这关便算是过了。

  然而林显蠢就蠢在他为了将红梦楼烧个干净,竟用了桐油,桐油一淋,火势之猛,竟让里头的戏班子来不及逃生,生生烧死了十多条人命。

  平白无故被烧了楼,且官府还不管,那才刚从林显手中赢来红梦楼的东家也只能自认倒楣,花笔钱重新修缮,谁知生意大不如前,于是便将之转让。

  前东家这一转,让林显又动了心思。

  倘若红梦楼的生意一直不好,那他岂不是很快便能买回来了?于是便有了那所谓一连串的闹鬼事件。

  庄浩卿没想到这么轻易便揪出了凶手,吃惊过后便是大喜过望,动作极快的向楚离歌要了人,三两下便将那狐假虎威的林显给办了。

  云初夏所说的前两项都办妥了,那么就只剩最后一项了。

  纵使庄浩卿一向自诩是天纵英才,一时半刻也想不出该怎么洗白,毕竟林显那事牵扯到钦王,又扯上鬼神之说,百姓是很迷信的,三言两语可打不散他们的疑虑,于是对云初夏佩服至极的他又前去向她请教。

  早先已拿了五十两银子的云初夏见庄浩卿又送来五十两银,当下喜上眉梢,那张易了容的小黑脸顿时明媚耀人。

  她心情极好的道:“世人怕鬼神,自然也敬鬼神,办场法事便成。”

  庄浩卿傻了,这话说得简单,谁能不知?接手红梦楼之人前前后后办了不知几场法事了,还不是无果?      

  云初夏闻言不由得叹气,凝视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写着——以前不是还挺聪明的,怎么几日不见脑子竟不好使了?

  庄浩卿顿感受辱,正要辩个几句,便听她娓娓道来。

  法事有大有小,高僧也有得道或是混口饭吃的差异,既要洗白,自然不可再关起门来办法事,而是要闹得人尽皆知,且该来的僧人不仅得圆滑,还得有些名望。

  有了这些,基本上事情便算成功一半了,剩下的便是过程。

  红梦楼既是戏楼,怎么可能连演戏都不会?

  看着黑脸小姑娘眼中赤裸裸的鄙视,庄浩卿总算开窍,立马让人办了场前所未有的盛大法会,还演了一场冤魂附身,讲述一桩凄美动人的故事,最后魂归西天,开开心心投胎去的戏码。

  当时可是骗得在场众人流下一缸又一缸的热泪呢!

  没了搞鬼之人,也没了闹鬼之事,红梦楼再次红火起来,庄浩卿可乐了,只差没与云初夏称兄道妹。

  而有了庄浩卿的关照,云初夏在戏楼里可说是混得如鱼得水,虽说仍是个小女工,但只要有好吃好用之物,庄浩卿都会给她送来一份,当真将她当妹子一般疼爱。

  云初夏这人一向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庄浩卿对她好,她自然是投桃报李,于是便将后世电视戏剧那套场景说予他听。

  庄浩卿不愧是商业奇才,才听她描述了大概,便立马让人改建出一套小型拍摄现场,还用了大大小小的水缸,不仅让人有着身历其境之感,兼顾声道环绕,让云初夏简直叹为观止。

  所以说真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

  楚离歌听着好友像说书先生一般,语调时而高亢时而低沉的说完整件事后,再看向云初夏的目光仍然宛如幽潭,可若是细瞧,便能发觉他眼中那一闪而逝的亮光。

  “阿初姑娘当真聪慧,此事能完美解决,姑娘功劳甚大。”

  望着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云初夏被瞧得头皮一阵麻,只能干笑道:“好说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应该的、应该的。”

  “阿初你就别谦逊了!”庄浩卿哈哈大笑,丝毫没察觉到两人之间的暗涌,本想再说上几句,外头却传来好戏开锣的声音。

  红梦楼才刚开张不久,他可不想再出差池,于是道:“我先去看看,阿初,替我好生招待贵客。”

  楚离歌为幕后东家之事乃是秘密,他今日来此,是以庄浩卿好友的身分上门听戏,自是贵客。

  招……待?云初夏额角一抽,此时此刻恨不得夺门而出。

  待庄浩卿前脚一走,她便强撑着笑,轻声道:“戏再一会儿便开始了,小女子就不打扰楚公子看戏了。”说着便要退出去。

  “阿初曾说过自己是个孤儿?”

  正欲离去的纤瘦背影一僵。

  阿初?这会儿竟是连姑娘二字都给省略了,让她想回头对他喊上一句,他俩其实并不熟!

  她很想当作没听见,然而庄浩卿让她好生招待的话语言犹在耳,加之这么逃了似乎有损她云大姑娘的风范,于是她硬着头皮转了回来。

  “楚公子说的是,阿初确实是名孤儿。”她敛下眼睫,圆圆的大眼眨了眨,顿时水光满布,嗓音略略沙哑。

  虽说那汝然欲泣的模样配上她此时不仅黑,还满是雀斑的小脸,实在有碍观瞻,可禁不住她演技好,此时垂着头双眸带泪,楚楚可怜的模样配上浑身悲怆的气息,彷佛正为自己身为孤儿的身世感到难过。

  若是寻常人见了,只怕早已上当,不是闭嘴不谈便是好生安慰,可惜她遇见的人是楚离歌。

  他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极力想淡化自身存在感的姑娘,薄唇又掀,“犹记你我初见时,阿初并不怎么感怀身世。”

  他可没忘记那时的“云小公子”在说自己是孤儿时,那一脸潇脱的模样。

  正打算落下的泪珠顿时缩了回去,她翻了翻白眼,索性摊牌,“楚公子究竟想说什么?”

  明人不说暗话,既知眼前的楚离歌不吃这套,她也懒得装了。

  楚离歌见她放弃得如此之快,唇畔笑意更浓,“我只是好奇,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苦姑娘,如何会有这些精辟的分析与见解。”

  他是谨慎之人,就算相信云初夏所言,他仍是派人将她的身世调查得一清二楚。结果果真如她所说,那日她确实是刚好路过,除此之外,她的身世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那年世道乱,盗匪横行,云初夏自出生便没了父母,被遗弃在路边,被一对同样因劫匪袭击而死了儿女的夫妇给收养,那对夫妇除了她之外还收养了一对兄妹,一行人就住在城西一间破旧的小酒馆中,生活十分困顿。

  若是在今日之前,楚离歌或许不会多想,然而现在嘛……

  一个孤女能这样的聪慧?

  看着眼前这不知是她真面目还是易了容的云初夏,她那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身世,却反像是团迷雾,让人愈看愈不清。

  偏偏这样的云初夏,比起那些名门贵女还要让他感兴趣,就像是朵罂粟,明知有毒,却忍不住想要靠近。

  云初夏并不知他心中所想,若是知道,肯定拔脚就跑。

  她听见这话时,忍不住暗暗咬牙,她就知道这男人不好糊弄呀!这就是为何云初夏在看见楚离歌时,下意识想躲的缘故。

  眼前的男人太过敏锐,且好死不死两回见面都让他见着自己不同的风貌,若是再多见几次,恐怕他连她的老底都能掀了。

  虽说她不支持复国,可以这身子的身世,只要一被举报,那肯定是没命见到明日的太阳……

  思及此,她心中警惕,一双圆眸再次眨了眨,试图装傻,“就不能是我天生聪慧?”

  楚离歌似乎早料到她不会说真话,而是再问:“你似乎很是防备我,为何?”

  他自认这身皮相很是吸引人,先不提那些想尽办法要嫁入离王府的姑娘,就说他随便在路上一晃,都能收到民风开放的西楚姑娘扔来的手帕、花笺之类的物品,且每回都有足足一箱。

  可眼前的云初夏不仅不被迷惑,甚至很是防备,这让他更加好奇了。

  为何?云初夏额角又是一抽,她总不能说这是老鼠遇上猫、官兵遇强盗,本能所致?虽说她至今仍不知道眼前的男子究竟是什么人,可光是见他那身气度与穿着便知定不是寻常人。当然,若是她想查也不是查不到,可是她不想查,因她有股直觉,若是挑破了他的身分,两人之间的纠葛恐怕会比现在还要深。

  她一向对麻烦避之唯恐不及,故对于楚离歌,她不仅仅是防备,甚至恨不得躲得远远的,最好再不相见。

  但,这话仍是说不得。

  她正准备再次装傻,突然感觉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息,让她本能地变了脸色。

  不只云初夏,就是楚离歌也感到了不对劲,多年累积来的敏锐直觉,让他察觉到空气中有股令他十分熟悉的窒碍感。

  他神色不动,若是细看才能发觉本是带着笑的唇角收了一分,那双深色眼瞳的深处闪过一抹冷芒。

  他朝低垂首不知在想些什么的云初夏道:“我也不过是随口一问,阿初既不愿说,便出去吧。”

  说罢便专心的看着戏台上的小生、小旦唱戏,彷佛对一切毫无所觉。

  然而云初夏却察觉出他的异样。

  说来也奇怪,两人总共不过才见过两次面,他却总能认出她。而她不仅能看穿他那与温和外表不相符的危险,就是现在,她也莫名察觉男人特意赶她出去的意图。

  她知道他也感到不对劲了,只是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底气独自面对刺客?

  “东家让阿初好生招待公子。”她抬起一双过分晶亮的眼眸看着他。

  楚离歌俊眉微捋,“那就去门外候着吧,若是有事,我会唤你。”

  云初夏现在肯定这男人是怕又牵连她,莫名地,心头淌过一丝暖意,可她为何要照做?

  她笑了笑,道:“也好,公子既不愿阿初留下,阿初出去便是。或许公子是习惯自家之人服侍,阿初这就替你唤人去。”

  这句一出,空气中的流动瞬变。

  “你……”楚离歌一怔,只来得及说出这话,身子便让一股力道给拖起。

  “躲好!”云初夏脸上笑容早已不见,从小腿抽出一把薄如蝉翼,泛着冷然幽光的匕首,朝着来人便是一挥。

  戏台子上,花旦的嗓音悠长悲泣,看官们纷纷叫好,丝毫无人发觉方才发生一阵无声无息的打斗。

  朱陆看着躺在楚离歌脚下的黑衣人,立马跪下,“属下该死!”

  他人就在外头,却对里头的动静丝毫不知,若是王爷有了差错……

  冷汗落下,他连想都不敢想。

  “这不怪你,下去吧。”楚离歌没多加责备,是他让朱陆在外头候着,再说,这么多年来,他的身旁不可能无时无刻都有人,让他没料到的是,这一回的刺杀似乎来得又更快了些……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那人如此心急?

  楚离歌拧眉思索,直到朱陆将地上的黑衣人拖出,他才抬起眸子,看着眼前发丝有些凌乱的姑娘。

  楚离歌的眸子有些幽深,静静的凝着她,沉声问:“阿初为何不出去?”

  云初夏也静静的回看他,“楚公子又为何让阿初出去?”

  一个不愿牵连他人,一个则自愿被牵连,有何好问?

  楚离歌看着眼前貌不惊人,一双眼眸却璀璨如星辰的女子,突地扬起一抹笑,“你又救了我一回。”

  云初夏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是啊,她怎么又手贱救了他一回?究竟是谁上一刻才暗下决心再不与他牵扯?此时的云大姑娘内心泪流满面,十分的郁闷。

  楚离歌见她闷闷不乐,叹了口气说:“阿初下回还是听话吧。”

  事实上他并非她所想的那般无用,非要她相救。

  他十岁便云游大陆,虽不懂武,却学了不少保命技,有一年到了满是沼地瘴气的大理,结识了一名脾气古怪的老人,那老人无子无女、孑然一生,却拥有一身高超的毒技,只要稍稍不顺眼,毒粉一撒,对方不是被毒哑就是被药盲,更可怕的是还能化人血骨。

  这么一个老人在当地是谁都不敢惹的存在,毕竟谁也摸不清他的脾气,有时只是多说一句话、多瞧他一眼便会犯着他,他使毒就如同吃饭睡觉那般轻松自在。

  初到大理的楚离歌不知他的来历,一老一少在酒楼相遇,却不知怎地相谈甚欢,楚离歌与他述说西大陆各处风情,闽南大海辽广、浩翰无边;天山悄崖绝壁、峰峦雄伟;南边则山明水秀、景色如烟……

  老人这一生从未离开过家乡,纵使年少时曾有过满腔情怀,却被这试毒试得残破不堪的身子所拖累,终生不得离开这满是毒草,却是他救命之药的故土,在听闻如此风情,对眼前的小小少年更加喜爱,更何况他那酷似故人的脸庞……

  楚离歌在大理待了一年,这一年来,两个忘年之交几乎同吃同睡,老人更是将一身绝艺教予他。

  楚离歌本就聪颖,学任何事都快,加上老人倾囊相授,只一年便将老人的本事学了九成,剩下的一成乃是将自身炼成毒人,这点他可不愿。

  他虽没有习武的天分,可听力自幼便异于常人,且五感敏锐,这才会至今大难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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