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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14号 第1章(2)

  第一天报到,就是与掌管她成绩的指导医生见面,很简单的介绍环境和认识同梯次的实习员。

  “我是蒋时钰,目前就读台北医学大学,未来会朝复健师专业走,谢谢大家。”

  好安静,看样子这次的实习生都内向偏静。一连串落落长的议程下来,蒋时钰睡眠不足的脑袋已经被瞌睡虫占领不下六次,其中有两次脑袋瓜子还差点靠在临座女生的肩上,惹来几记白眼。

  “看样子有人觉得很无聊,不如我们就请台下身穿白色T恤的同学上台用不同诠释方式表达,我看你频频点头,似乎对台上讲的深表认同?”透过麦克风,突然高扬的声音让台下开始骚动。

  窸窣的声音不绝于耳,蒋时钰向来比别人还要短路的神经依旧大条,一颗脑袋还不知死活的往右倾。

  “在叫你!”左边的女生看不下去,用力推了蒋时钰,差点让她跌出椅子。

  讲完了吗?蒋时钰环顾四周,迷蒙间发现自己成为注目焦点,霎时寒毛直竖。

  发生什么事了?

  “这位同学,你快点上台啊!刚才点头如捣蒜,想必你有很多事情要跟大家分享,说说你的未来展望啊。”

  死了!完蛋!蒋时钰涨红着一张脸,用力挥手,“对不起,我口拙,还是不要献丑!”

  “那不是很可惜?可以藉这机会让教授充分认识你啊,这对分数很有利喔。”

  “对不起,我不敢再打瞌睡了!”牙一咬,她大声喊。

  哈哈哈……哄堂大笑响彻整间会议室,虽然很糗,但蒋时钰相信自首无罪,虽然真的很蠢。

  真的,蠢爆了!

  ***

  “影哥哥,为什么过年要贴春联?”

  问一位在国外出生长大的小孩?酆寅初嘴角上扬,“这样才能提醒春天来啊!不然祂可能会忘记出现。”

  酆寅初已经决定要当蒋时钰心目中那位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天神。

  “不能打电话吗?万一祂没有看见呢?”

  “很久以前怎么会有电话这种东西?而且没有人知道春天的电话号码啊!所以才会家家户户都贴,祂总是会看见一张。”

  蒋时钰皱着圆圆的鼻头,“可是这笔软软的,好难写!”

  “那是我用的,这一张给你。”酆寅初抢回狼毫笔。居然被她当成扫把挥舞,笔端都开花了。

  这些字帖是爷爷派的功课之一,要他不能忘本的首件要事,就是学习中国国粹,什么柳公权楷体的,幸好不是跳扇子舞。

  没错!他对这件功课非常不以为然。

  “可是我要写什么?”蒋时钰握着她惯用的黑色粉蜡笔。

  煞有一回事儿!大字认识没几个,路都不会走还想飞!酆寅初恶意的笑着,拿了一张自己写的春字红帖,“写字这件事太简单,交给我就好,你做比较擅长的,就画图,画两条毛毛虫。”

  “画虫?不可以画蝴蝶吗?”蒋时钰最讨厌虫,尤其是爷爷田里的坏虫,把菜都啃得好丑爷也说虫虫是坏东西!

  “可是我们要提醒春天不能像虫虫一样慢吞吞的,画蝴蝶不适合。”

  “哦?是要告诉祂,不可以坏坏吗?”

  “对。”

  “那我知道!”蒋时钰很认真的在红帖上画毛毛虫。

  当她得意洋洋的带着努力很久,好不容易画了一堆的红帖纸回家,希望给家人一个惊喜,所以她贴了好几个地方,客厅、厨房、卧室,连来福的笼子也没有遗漏,不够高的,还拿椅子踮脚呢。

  “哎哟,是谁这么么寿,怎么贴得厝内都是蠢!”

  蠢?什么是蠢?小时候的蒋时钰还很懵懂。

  但现在的她应该身经百战,却仍躲不过命运……不,应该说是与蠢字,结下不解之缘。

  “哈啰,打瞌睡学妹。”

  “如果可以去掉前面的三个字,我会很愉快的跟你说声嗨。”蒋时钰皮笑肉不笑。拜第一天报到之赐,一直走低调路线的她,现在是素人爆红中。

  “那改个封号,纪勤之钦点小公主?”

  “纪勤之?”哪派人马?

  “不会吧?你连是谁让你出这么大糗的罪魁祸首都不认识?”

  “打瞌睡是我有错在先,也不能怪别人吧。”对于学长的坏心眼,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她一直当是关在不见天日的白塔所造成的后遗症,“钦典小公主?听起来像什么美丽殿之类的红牌耶。”

  “凭你?”

  乌鸦一群结队飞过头顶,蒋时钰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总之,别再帮我取什么浑号,我希望平安度过这半年的实习。”

  “纪勤之耶!你不好奇?”学长三八的用壮硕的身子推她一记。

  这种媲美泰山压顶的身材学起妖娇的身段,真的让人从头到脚都不舒服。蒋时钰发现这几天会来攀谈结交的学长、姊,似乎都有点不太正常,但又说不出哪里怪!

  “好奇什么?”

  “纪勤之是院长钦点的未来接班人,传奇色彩浓厚,专长是肾脾分泌,但听说他的外科精密手术幻化到无人能出其右,尤其是缝合的部分,谈笑之间就解决了子弹穿透造成的脾、胃大量出血。”

  “子弹?”大多数的外科手术应该是车祸之类吧?

  “重点不是这个!”看着学妹一脸迷糊,他才瞠目结舌,“你真的不知道?”

  不会吧?这学妹是天兵来的!

  ***

  蕾易丝坐在副驾驶座,看着一旁的男子;浓黑的双眉飞扬入发鬓,琥珀色的眼瞳深处,只有她才能看见的热情,她清楚的知道当他深陷在情欲中,那眸子会浓郁到呈现融化的可可色。

  “今天真的不来我家?”虽然举行过订婚仪式,但他们仍各自保有私人领域。蕾易丝单手轻捏着他的后颈肌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似乎只要这么做,就能让他出现愉悦的表情。

  “我答应时钰要和她通视讯。”

  蕾易丝轻蹙着精心描绘的眉型。又是她!努力压下不悦,她不想破坏一直呈现美好的夜晚,至少在讨论到这个话题前,今晚真的很愉快,甚至可以说是精采。

  一阵刻意营造的沉默,让亲昵气氛冻结,清楚的传递蕾易丝的不悦。

  酆寅初不是笨蛋,他当然知道美丽的蕾易丝在闹脾气,但这些对他向来不是问题,大家都是成年人,应该学会整理自己的情绪。他从来不认为该隐瞒或者调整自己的行为,如果蕾易丝要成为他的另外一半就应该清楚,独立的人格是他最在意的,婚姻并不代表改变根本,相反的,应该是接受彼此,不管是优点或缺点。

  当然,他是有绝对的自信才会在爱情中显得狂妄,蕾易丝也很优秀,美丽又聪明的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他们的共通点就是:要就要最好的!

  谁能赢得了他?至少目前没有。

  “有时候我真的想大声尖叫,你到底在不在乎我?”

  酆寅初挑挑眉,“泼妇骂街不是你的风格。”

  “你和蒋时钰的友情实在太暧昧。”

  “如果今天她是男人呢?”

  “你从来不会用如果这种假设性的字汇,只有在形容你们之间的友谊才会。你知道这像什么吗?中国有一句古老谚语。”

  “欲盖弥彰。”字正腔圆的中文,酆寅初对这个成语有非常深刻的体会。

  “对!你常说这句话。要我猜吗?八成又和蒋时钰脱离不了关系。”

  有时候聪明是件坏事。酆寅初没有回答蕾易丝的话,反而停下车,车外就是蕾易丝目前居住的高级公寓,“早点休息,我相信今天和韦尔斯的会晤能够让你有一晚美梦。”

  “韦尔斯是GP药厂最大的持股者,我需要他的支持!”

  “当然,所以我才介绍你们认识啊。”酆寅初笑得非常诚恳。在床上缠绵的耳鬓厮磨,蕾易丝娇喃着说想认识韦尔斯。既然都订婚,未来准备走上红毯,他并不介意成就另一半的事业,甚至成为“贤内助”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啊。

  蕾易丝信了他的话,巧笑倩兮的奉上香吻,唇舌的追逐让彼此的体温开始上升,“你真的不上楼?”

  “你知道我的自制力!”带着笑意,酆寅初趁她下车时,捏了她的丰臀一记,惹得她娇嗔。

  “今天晚上就放过你。”蕾易丝抛了记媚眼后,才摇曳生姿的走进公寓。

  调情的把戏只要施展适当,女人可以对男人予取予求,男人则可藉此安抚女人,让女人相信自己依旧魅力无穷。这些和智慧无关,纯粹只是一种生理上的人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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