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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妻招财 第六章 分离五年再相见(1)

  五年后。

  「小九先生,你回来了呀!」军眷区的一位妇人看见单九净,立刻跟她打招呼。

  单九净点了点头,「是呀!」

  「又去山上采药了?」

  她笑吟吟的回答,「是呀!满山遍野的药草不采实在可惜,采了晒干还能放上一段时日,总是好东西。」

  「小九先生辛苦了。」

  「不辛苦,也是锻链脚力……那群糊县哪去了。」单九净说着走到了自己的药庐前,发现院子里空无一人,不禁念叨,放着一堆药材不整理,早晚收拾他们。

  邻居呵呵笑道:「听说京里来人了,是个美得星星都会掉下来的大美人,大家抢着看美人去……」

  星星都会掉下来的大美人……有这么美的人吗?

  失笑的单九净放下背上的药筐,把今天摘的药草铺在邕萝上,再放在一层层的架子上日晒,然后抬起头,伸伸懒腰,看看令她满意到不行的药庐,脸上的笑意像冬天山上的雪莲花,美得叫人悸动。

  几年前,她成功的研制出雪白如花的「雪花盐」,一时盛况空前的哄抢,供不应求,赚进了大笔的银子,边防军不再缺衣少粮,军备也年年更新,买进更多健壮的战马,狠狠的打了几场史无前例的胜仗。

  而虎狼将军单七鹤也因战功连连擢升从二品定国将军,在军中声望逐年升高。当时提的屯田养兵也落实了,单九净打着养兵为名找了几个适合的水源地,圣旨尚未批示她先让人开荒引水,垦地种植,等屯田养兵旨令一发下,小麦已开花结穗,等着收成。

  隔年,又有上万顷土地被开垦出来,这时浩浩荡荡的军眷也来了,他们在屯田处不远的贫地上圈地盖屋,渐渐形成军眷区,他们也拿起锄头、鎌刀,在这片土地上扎根。

  时至今日,西北地区被开发出的田地高达五万多顷,一半属于军田,收成归军队所有,是为军粮,而另一半则归军眷所有,他们开出的荒地就归各家所得,不过一户最多开垦五十亩,此为上限,以免有人以此获利,雇人开荒。

  所以即使朝廷不送粮,西北的军士和百姓也不会再挨饿了。

  不过为防黑水河对面的敌国会前来抢粮,因此每个屯田区便在外围十里处筑起两尺厚,高两丈的长墙,墙头满是尖石,墙内每隔三里设了望台,三班轮值监视敌军的动向。

  了望台上有面铜锣,驻军就在不远处,只要一有敌军出现便用力敲锣,驻军立即就到。

  拜雪花盐所赐,军队装备精良,自制的和向朝廷购买的都有,箭枝一捆又一捆,想用多少就有多少,床弩、投石机也一一被制出,用在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打得北蛮节节败退,已有年余不敢兴战。

  「小九先生,你不去看美人吗?听说貌如天仙,堪比嫦娥,不看一眼遗憾终身。」

  「我自己就是美人,何必去看别人,干么让人羞得花容失色,玉颜憔悴。」

  仍做男装打扮的单九净风姿不凡,眉若勾月,眼似繁星,漂亮的唇瓣不点而朱,两颊丰腴,泛着珍珠白光泽,一口贝齿洁白似玉,略圆的脸蛋肌肤透白,水嫩水嫩地让人想用手指头戳一戳,看能不能戳出水来。

  因为她刚来军营时,真的是又干又瘦,小小的一只,两年过去,不见长肉也就罢了,连个头也没长高,军眷区的婶婶大娘们见了都好生不忍,当自己孩子给养着。

  那两年皇甫天绝不知是太闲,还是没地方好玩,居然次次跟着粮车一起来,运来的粮食颗粒不缺,且都是好的,见证边城的兴盛。

  第三年开始,他才不再过来,因为他见到屯田养兵的成效,知道西北不再缺粮了,自己不必再盯得死紧,就怕边关将士还有单九净吃苦。

  不过第二年来健康时,他看到单九净还是不长个,眉头一皱,问她是不是病了,想带她回京看太医,她若一直矮不隆冬可如何是好?

  但她拒绝了。

  她那时正在跟一名老大夫学医,已学有八、九成,在老大夫的支持下,她提出战地医院的概念,抢救受伤军士。

  因为有银子了,当兵的更加惜命,医院很快便建造完成,三名军医各带了两名学徒进驻,加上单九净,她根本走不开,而且也知道自己身体没问题。

  只是说也奇怪,就在皇甫天绝不来后,单九净就像破土的笋子,短短几个月就抽条了,一下子长了一个脑袋高,没多久癸水来了,个子就没长那么快了,缓了下来,下半年又高半个头,又过两年,她终于长到了哥哥肩膀高,她还能再长高一、两年,不用再被叫小矮子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而她也终于被养胖,五官更长开了,只是落在旁人眼里,难免觉得她男生女相,因为她一直都做男装打扮,又在军队之中,大伙儿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分,也不知道她是个女子。

  「说得也是,小九先生,你自己就貌美如花,不用再去看什么美人,可是你美成这样娶得到老婆吗?」此人在心里发酸,他中意的女子便是单九净的崇拜者。

  单九净把现代急救技术和缝合技术教给了不少人,因此她多了一个「小九先生」的尊称。而她也是教出兴趣了,一有空就教授军眷区的孩子识字,但她教的不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而是中医药草典籍,她教他们认识各种药草,若哪天生活遭遇到困难了,还能上山摘药草卖钱,度过艰难时期。

  这些孩子大多数将来没有机会考秀才、中举人、进士及第,他们的路几乎已经决定了,她能力有限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教他们识字,然后由知识中找寻未来要走的路。

  「先生、先生,好美的人,跟你一样秀色可餐,我一看头就晕了,现在脚还有点浮……」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晕陶陶地走过来,面上发红,一直傻笑,走着走着还撞上药庐外爬满葡萄藤的竹篱笆。

  「柴信,先生不记得教过你『秀色可餐』这四个字,你上哪学来的。」有那么美吗?瞧这孩子都傻了,比喝了一小绰子高粱酒还醉眼蒙胧。

  高粱酒如今是西北的特产,用粮食酿制的酒纯度很高,香醇辣喉,已取代烧刀子,广为人知,尤其单记酿酒坊的酒最受追捧。

  单记酿酒坊便挂在单九净名下,但她坚持是两兄妹共有,每年为他们赚进无数的银子。

  她还在边境三城开了五间米铺、三间玉石行、两间皮货药材买卖中心,专做大盘收货再转手卖给来自各地的走商赚个差价,一到春天便收购羊毛,上百万只的绵羊被剃毛,绵羊油和羊毛制品能做到入秋。

  其实单九净这几年有如边关大户,她所经手的生意都赚得钵满盆满,只是她一向做得隐密,不向外宣扬,没几人知晓她是小东家,只知她是军营里的小军师,为人宽厚又善于谋略,懂的事也多,很多人都喜欢向她学习。

  学生多了,基于师道,没人怀疑她是女儿身,而且太多人看过她小时候的干瘦模样,只当她现在长得好是老天的补偿,对其美貌看久了也麻木了。

  边民很纯朴,再加上近年来与西域那边的商业往来密切,高鼻子蓝眼睛的西域美女也见得不少,对于她的貌美反而没那么在意,谁说男子不能美若天仙?

  「是商勤说的,他说先生秀色可餐,看着先生他能吃下十个玉米窝窝头。」他一下子就把最好的小玩伴给出卖了。

  柴信是三年前跟着祖父母、爹娘一起被流放的,不过他们是受到牵连,十年后还有机会返回京城。而他口中的商勤今年九岁,全家被判流放,除非大赦天下,不得回京,商父原本是三品官员,因站错队而被对方阵营捉到把柄给涮了,一个文官入了营成了小兵,目前是小营区的文书,抄写送往京城的文书和急件。

  「很好,叫他把《伤寒论》抄十遍,我十五天后要。」小孩的脑子不能太空闲,一空了就长虫。

  「什么!」他一怔。

  「多练字才不会一手狗爬字,你也把《千金方》抄一遍,字体要端正,敢有一字歪七扭八就重写。」她这先生不是纸糊的,该教训时不手软。

  柴信一听,当下苦着脸哇哇大叫。「不要呀!先生,你太残忍了,我还要回去看美人……」

  单九净拿起晒干的雷公藤往他脑门一敲。「色字头上一把刀,切记。」

  「疼呀!先生,我还不到好色的年纪,而且先生自个儿说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看到美的东西多看两眼是人之常情,我这是赏风、赏月、赏美人,欣赏呀!」他大声叫冤。

  报应呀!果然来得很快。

  赏风、赏月、赏美人是去年元宵节单九净自己说过的话,当时她看着西域美女跳着胡旋舞,一时看得太入迷了,忘了身边跟着一串小萝卜头,随口一说,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孩子记下了,身教重于言教,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

  「欣赏是好事,手抄的《千金方》明天交。」她气量小、爱记恨,谁落她面子她就让谁日子难过。

  「哇!先生,你太狠了,我才七岁,七岁耶,你这是抬苗助长,我会枯萎的。」柴信一脸生不如死。

  「放心,先生善农事,会让你这株小秧苗结穗,茁壮长大。」她拍拍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

  善不善农事是一回事,但她葫芦谷里的田地年年丰收,且一年两获,她拿出一半的粮食放在她的米铺上,一半囤积在日谷的山洞中,两年一次新米换陈米,再放进去一些可以存放久一点的干货和腌渍物。

  陆陆续续移植的果树有上万棵,除了柿子做成柿饼外,其余果子都醸成酒,一坛子一坛子堆得有半人高,不能久放的果子酒由单记酿酒坊卖出,余下的继续存放,桃花酒、杏花酒窖藏多年,香味宜人,单九净没打算要卖,她想日后进京时可以送人,大送人情。

  原本计划买人入谷耕种一事搁置,因为她哥哥说了一句「怀璧其罪」,让她瞬间清醒,积货囤粮犯了朝廷大忌,虽然她的用意是好的,可是那么多粮食谁不忌惮,一旦被御史知晓了,参上一本,她哥多年在军中立下的功绩一夜化为乌有。

  所以日谷的作物交由血狼军负责,单七鹤每隔几个月便以演练为名调千名血狼军入谷种田,一方面是真的让他们锻链身体,一方面也是告诉他们粮食是为血狼军所储存,日后若有万一,他们可以退居谷中自食其力,或是取出粮食解一时之困。

  因此每个到过葫芦谷的血狼军都守口如瓶,这是将军为他们准备的粮仓,是属于血狼军的,一群流血不流泪的汉子感动于心,誓死守住最后的退路。

  「先生,你不想看美人吗?」柴信在做最后的挣扎,看能不能拉先生「同流合污」,他就免去抄书的苦差事。

  「先生天天看。」她国色天香,甚为满意。

  柴信起先听不懂先生话中之意,而后醍醐灌顶似的恍然大悟,「先生,你说得人不可以骄矜自大,你是美人没错,可也没有自个儿夸自个儿的,那个美人的美和你的美不一样,人家是男人,你像女的……」唉!先生一定会娶不到老婆,肤若凝脂,柔若无骨,顾盼生辉,比女人还美谁敢嫁。

  「男的?」单九净捉住一闪而过的重点。

  「是呀!我没说吗?」那位公子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美人、美人,每个人都跟她说不可不见的美人,她先入为主认为是女子,原来……      

  单九净好奇了,「真有那么美?」

  「美。」柴信点头点得很重。

  「多美?」

  「很美。」他加重语气。

  「比先生美?」她故意为难他。

  「呃!这个……」他挠着耳朵,没法回答,他还小,分辨不出谁比较美,他觉得两个都很美,可是男人长得比女人还美,这算好事吗?

  「小……公子,你怎么还在这里?」

  一道气喘吁吁的嫩黄色身影由远处跑来,她发丝都乱了,汗水湿了头发贴在颊边,形色有些急迫和……兴奋。

  她叫月牙儿,十四岁,单九净三年前买的丫头,因为癸水来很不方便,她便找了月牙儿做掩护。月牙儿的生母是一名舞姬,因此她的五官很突出,长相偏向西域女子,浓眉高鼻,眼睛黑中带金。

  她一来,鬼灵精的柴信就趁隙溜走了,至于会不会抄书,那就看他还记不记得。

  「我不在这里又在哪里?」

  没等月牙儿开口,单九净自我调侃地睨了她一眼,「不会是叫我去看美人吧!」

  「公子,你怎么晓得?」月牙儿崇拜不已,两眼都冒出星星了,觉得自家小姐真是厉害。她是少数知道主子身分的人,因为要近身服侍。

  抚着额,单九净哭笑不得,「我从山上摘药草下来,一路上遇到的人都跟我说同样的一句话。」

  女人看女人有意思吗?她又不是蕾丝边。

  后来晓得是男人了,她更加没兴趣,看个比女人还美的男子,她是多么想不开,男人似花是妖孽……等等,妖孽?

  嗯!印象中有这么一个人,许久未见都快忘了,那个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二世祖傲娇少年,若是没长歪的话,应该风华绝代吧!

  「公子,不看可惜,那带笑的眼儿一瞟,我的魂就飞了一半,心花朵朵开。」月牙儿一脸痴迷的样子。

  「那就继续开花吧!过两日我把你栽在盆子里,当花赏。」月儿牙一跺脚,无比娇羞,「公子,你取笑人。」

  「我不是取笑你,而是提醒你别乱跑,军眷区虽然规矩比军营宽松,可也算军营的一部分,乱闯以奸细论。」她太放纵她了,以至于有些不知轻重,把军事重地当集市逛。

  一看主子不像开玩笑,月牙儿赶紧收起嘻笑的表情,「公子,奴婢知错了。」

  「要知道你的容貌与我们稍有不同,若非我的缘故,别说待在军营了,方圆十里内都无法靠近。」

  日常往来就算了,在军营这样的地方,异族人很容易被以有色眼光看待,甚至在贸易往来之前,寻常百姓对异族人也是排斥的,而像月牙儿这样的混血儿,更是不被接纳,往往只能当黑户,比签了死契的奴婢还没人权。

  单九净买下月牙儿是因为西域女子发育早,十岁出头已有少女身形,婀娜多姿、凹凸有致,癸水也来了。

  月牙儿羞愧地低下头,「奴婢知晓了,不会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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