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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食女又怎样 第1章(1)

  莫柏森不喜欢操场──他觉得学校的体育课很无聊,因此动用脑子,跟学校的行政人员拉了一点关系,从此不必上体育课!

  所以,学校的操场对他来说是个很陌生的地方。

  这次会经过是因他想爬墙出去,谁教前门有外校的女生想向他告白。

  真无聊,他根本就不曾跟那个女的相处过,她却只凭长相就喜欢上他,实在是有够草率!

  而他,即使故意讲话像毒蛇般,但却还是拒绝了一个,又会有另一个前来接棒……就像苍蝇般的烦人!

  他从操场旁边的树林穿过去──这条步道很隐密,通常很少人会经过;当他正要穿越时,视线意外捕捉到一抹粉色身影此刻很逍遥的在跑道上卖力奔跑,扎着马尾的头发则是顺着身  体左右摆荡着,四肢的韵律则自成一篇音符。

  即使看不见她的长相,他也认为她必定是面带微笑的在跑步,因为光是看她的步伐,就可得知她跑得多么轻松、多么惬意,多么……享受。

  许多人跑步是为了健康或是为了练习,而她──似乎只是单纯的享受跑步这件事。

  她彷佛是一道流畅的风,姿态飞扬飘过,教人不禁回首多看她一眼。

  他盯着她跑步的姿态也像是一种──享受。

  流连,不已。

  孙曼凌很喜欢跑步,尤其是在学校的操场上绕着圈圈跑,更是她最爱的兴趣──因为可以放空脑袋,顺着步道不停的绕圈子,什么都不必想,尽情徜徉于夕阳西下的橘红色天空,并且享受舒适的凉风迎面而来,即使闭上眼睛也不怕撞车,或是被路上的东西绊倒,总之,绕着操场跑步就是一整个自由又愉快。

  从小,什么都普通,样样都不精的她,唯独体育成绩永远位居第一,这让她找到了一条前途──体育老师。

  她立定志向要朝着体育老师这条路走下去。

  一想到未来可以教导可爱的小朋友运动,她便不自觉的露出笑容;除了运动之外,她也非常喜欢小孩子,觉得他们是最可爱的天使。

  未来,那些可爱的国家栋梁将会对着她尊敬的喊一声“体育老师”,天!这画面是多么的美好又温馨,简直就……

  “啊?!”

  由于七月考试的时间逼近,学生不是放学回家,就是留在学校自习,操场上只有小猫两三只,而那两三只小猫也是在旁边玩,根本不会占用跑道,因此她才会放心的闭着眼睛跑步。

  她总会闭上眼睛十几秒后再睁开,从来都没出事过,怎知今天竟会撞上一只庞然大物!

  由于撞得毫无防备,她这一摔也摔得很结实,整个屁股往后一坐,疼得她当场变脸。

  无奈自知理亏,不敢先声夺人,她只能没好气的注视着眼前这堵突然砌好的墙──

  嗯?咦?嗄……怎么会是他?!

  这是什么鬼意外,她居然撞到莫柏森!

  一般来说,学校里总会有几个带头的风云人物,而那群风云人物通常都会物以类聚──不是家世好,就是成绩名列前茅,总之就是跟她这种平民小老百姓没有牵扯就对了;而她也对那些风云人物没有好感,路上见了连看也不看一眼,擦肩而过都嫌讨厌。

  莫柏森就是那种家境还好,但头脑非常优异,还成绩一级棒的风云人物之一。

  这会儿撞上他,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不过即使她闭上眼睛,没有瞎眼的他也该自动闪躲才对,怎会傻傻的不知避开,还直挺挺的站着让她撞上呢?

  不过即使这个意外百分之八十都是对方所造成的,她仍会道歉。

  道歉后,孙曼凌绕过莫柏森继续跑步,跑着跑着,突然察觉身旁有异物靠近,头往右一偏,那家伙竟然追了上来,难道他是嫌她道歉不够吗?

  “我刚刚已经道歉了,同学。”她冷冷的说。

  莫柏森长得很好看,自然有骄傲的本钱,事实上,他也确实有些自大,不过这都不是他惹人厌的原因,他最可恶的一点就是对女生的身体非常有意见。

  上回她的好友向他告白,他拒绝就算了,没想到自大的他竟嫌弃起好友的身材,说话也一点都不婉转,更谈不上绅士态度,让好友很没面子,从此以后,他和她这原本毫无交集的两条并行线就此有了厌恶的起点,而她深信终点也是厌恶的。

  “嗯。”他面带微笑,轻轻由喉咙发出这个声音,听得出来他的心情不坏。

  孙曼凌一听,立刻收回目光,自顾自的往前跑,懒得再理会这个没事找事做的家伙。

  风依然凉爽,夕阳是那样的美丽,然而……有个不太美丽的“东西”正阴魂不散的跟着她!

  视线再偏过去,莫柏森始终与她保持在一个有点近又不会太近的距离;由远处看,他们两人就像是在一起跑步似的。

  这个错误认知可是大大的不好,她一点都不想跟这个家伙有一丁点的牵扯;当附近那几只小猫开始注意到他们时,她毫不迟疑的拔腿往前狂奔。

  跑步是她的强项之一,百米赛跑第一的头衔、五公里慢跑第一的名号可不是假的,都是她努力不懈的成绩,她也以此为傲……但是、可是,为什么这家伙竟脸不红、气不喘的就追上来了?!

  不是有传言说他从不参加体育课是因为腿受伤吗?这会儿看他健步如飞,实在不像是受过伤,可恶!肯定又是在搞特权,真不晓得这些总是不上体育课的家伙脑袋里究竟是在想什么,好不容易可以出去晒晒太阳、去去霉气,没想到他们那些饲料鸡却宁可窝在教室里吹冷气、吃零食,或是大谈八卦,一点都不健康,她才不屑与他为伍!

  哼!他想追就追吧!她倒要看看他能跑到什么时候?

  她不理他,继续往前奔跑。

  于是,你追我跑的游戏就在操场上演。

  五分钟过去,莫柏森依然与她维持在一个暧昧的距离,近到她足以听见他换气的声音,近到她很想伸出脚去绊倒他。

  终于,孙曼凌忽然踩煞车,转身面对他,喘了几口气后问:“同学,你一直跟着我做什么?”

  “我只是想跑步。”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瞄了一眼旁边空空如也的步道,她好心的建议,“那边有其它的跑道,你用不着跟我这么近。”看得她既碍眼、又碍事。

  “我喜欢这个跑道。”他说得理直气壮。

  孙曼凌悄悄握了拳,又放开,很好──山不转,路转,她换到最外圈的跑道继续跑。

  没关系,她的修养好,懒得跟那种风云人物计较──他爱跑就让他跑,她闪远点就好。

  原本平心静气的跑步因为莫柏森又故意的靠近而让她开始有了一些恼怒,她再次换了最里面的跑道,没想到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也追了过来。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几次之后,孙曼凌再也忍耐不住被他纠缠,二度停住脚步转身,这会儿她不再和颜悦色,大声的叫着,“同学!你一直跟着我跑做什么?别再跟我说什么你单纯是在跑步而已──我跑里面,你就跑里面;我跑外面,你也跑外面,干嘛一直追着我跑?”

  她只差没揪着他的衣领逼问,事实上,莫柏森很高,就算揪住衣领,她的气势也比不过他。

  “原来你终于看出来我是在追你啊?”莫柏森似笑非笑的抱胸凝视着她因跑步而显得红润的脸颊,觉得好像一颗鲜嫩欲滴的水蜜桃,教他心痒难捺的直想狠狠咬上一口。

  此追非彼追,怎么他故意要用这种暧昧的口吻说话?

  简直是居心不良!

  孙曼凌双手叉腰,摆出不好对付的姿态。“笨蛋都知道你根本就是冲着我来的,刚才撞到你,我已经说对不起了,你还想怎样?是不是要索赔医药费?”真没想到莫柏森竟然这么小气,这让她对他的印象更糟了。

  莫柏森一贯的微笑着,隐含的意图深得教人猜不透。“我并不在意你刚才轻轻一撞,那根本没对我造成影响。”

  孙曼凌扬高眉毛,冷冷的打量着他好整以暇的模样,内心不禁反问难道是她太过敏感,他是单纯的跑步而已?

  她思索了一会儿,驳斥了是她太敏感的念头──他们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一个永远往右边、一个永远往左边,按照并行线理论,绝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因此不是她太敏感,绝对是莫柏森存心要找她麻烦!

  “那你干嘛一直跟着我跑?”

  莫柏森的笑意更深了,眼底释出的温柔也隐约可见。“我追你,这种情况不是很浅显易懂吗?怎么还需要我说明呢?”

  孙曼凌不由自主的感觉到一阵寒意自脚底冲上脑门,让她冷得打了个冷颤。“很抱歉,我不是你那一挂的,根本不清楚你为什么要追着我跑,你干脆直接告诉我吧!”努力纠正他暧昧不明的话语。

  前阵子莫柏森才刚拒绝了她的好友的告白,难道他改变心意,想透过她来传话吗?

  假如真是如此,她才不会帮忙呢!毕竟一开始就是他先嫌弃她的好友,对于这种肤浅又肉体派的蠢蛋,她可是相当的鄙视。

  莫柏森停了几秒,像是在思考,最后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笑,看得孙曼凌不由得往后退。

  他为什么要笑成那样?好像将她当作是他的猎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对,你说得没错……”察觉她的动作,他更往前靠近。“这种事由男生来说确实比较好,坦白说,这是我的第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意外,所以可能会不太专业……

  “事实上,我确实没有模拟过,因为这种事还是要讲求感觉,不然就算练习几百次,没感觉依然没感觉对吧?”

  啊啊啊……孙曼凌突然觉得头顶上飞过了几百只乌鸦──他到底是在说什么?她怎么有听没有懂?他是在说火星话吗?

  “同学,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能不能用白话文再说一次?”她的国文造诣还不错,简单的台语也还可以,但翻译火星文就有难度了。

  莫柏森顿了一下,微笑的说:“我喜欢你。”

  孙曼凌闻言,没有羞怯、没有错愕,就只有无比的惊恐!

  莫柏森依然维持着无懈可击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孙曼凌也没追问他是否脑袋坏了,或是做了什么打赌才会突然这么说,当下她只想有多远就闪多远,她要离这个家伙愈远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见,于是她一转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经病──这是她对他最后的感觉!

  真是一场噩梦!上班第一天就作噩梦,还真不是个好兆头──对于学生时代的事,她压根就不愿再想起,只能用噩梦来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经是往事了!

  当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庆幸到最后她回头是岸,没有伤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么一大早就梦到那个家伙,真是太惨了。

  孙曼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缓缓拿起一旁的闹钟,原本还很得意比闹钟早醒来的她定睛一看,差点没将古董闹钟给摔烂──什么早起!她根本就是睡过头了。

  七点就该醒来,以便有足够时间准备,给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闹钟居然没叫醒她!

  看到短针指着八点──她惊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准备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钟后,她便有如火箭般冲出家门。

  途中买了一个三明治后,急忙跳上公交车再换搭捷运──已经很久没这么早出门的她,这四十分钟内活像是刚参加了一场百米赛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毕业后,她一心想考体育学系,无奈在去参加考试的当天出了车祸,试没考到,反而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车祸的后遗症也让她不得不放弃当体育老师的愿望──犹记得当医生告诉她这个坏消息时,她哭了一整天,可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来,来年重考,考上一个吊车尾的学校,浑浑噩噩的也混到毕业。

  她的长相普通、功课普通,个性也普通,可以说就连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迹,对此她并无异议。

  如果用ABC三种程度来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险边缘的C,而是中规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点也不出色。

  B这个程度就是介于好与坏的中间,有点多又不会太多,是非常正常又普通的程度,不会引人注目。

  在她的生命中,就只有体育曾经是A的程度,无奈这个A已经远离她了,再也不可能!

  但没有大起大落的人生,平平顺顺的过其实也未尝不好,她本已认命,想在家乡随便找个工作就此了结无聊的下半生,但家人见不得她如此糟蹋自己年轻的生命,硬是逼她北上找寻事业的第二春。

  唉!除了体育,她什么都不会,是要如何找寻未来的第二春呢?

  她好不容易接受了悲惨的事实,为何不让她再多哀怨个几年呢?反正她本来就没什么野心,就让她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不好吗?

  奈何她的家人口径一致,硬逼她至少要再努力个五年,还数落她太早放弃只是懦弱的表现;她不堪其扰,只好包袱款款北上求职。

  很幸运的,她北上寻找高中好友,经由好友妹妹介绍进入公司当助理,今天就是她第一天上班。

  她这趟北上,谁都没通知,也拜托好友不要宣扬,就是想静悄悄的来,五年后再挥挥衣袖不带一片云彩的离开──像她这样的笨蛋,还是回到家乡会比较安全。

  台北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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