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下午三点,王维仪的桌子旁围了几个人,一脸的羡慕。
“是啊!”她微微一笑。
她的桌上摆着精致的碟子,上头是两个心型的吐司草莓果酱面包,一旁还有一杯用同组的杯子所泡的香醇咖啡。
“真希望以后也能变得跟维仪姊一样,又有钱又漂亮,最重要的是有品味。”
说话的是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小女生,叫做李育青,才从大学毕业,进公司不到半年的时间,简直把王维仪当成偶像在崇拜,只要她开个口,什么事都抢着做,就是想要从她身上多学点东西。
王维仪闻言嘴角微扬,没有多言。所有人看她的第一眼,自动就把她给归类为美丽又品味十足的知性女人。曾几何时,她在这家公司也成了“姊”字辈的人物。
才二十出头,连大学都没毕业,她就进了这间公司当起打杂小妹,辛苦的熬了几年,半工半读的把大学学业完成,再慢慢的从一个打杂小妹变成正职员工,甚至升上业务部二课的主任。
虽说也算是业务员,但是二课最主要的工作是服务一组已经签约的客户,所以她并没有太多的业绩奖金。对她来说,有份稳定的薪水足够生活开支,她就已经感到心满意足。
她优雅的轻啜一口咖啡。
中午她只简单的吃了一碗从家里带来的味噌泡饭,那一碗拿来泡饭的味噌,还是用她昨天吃自助餐时,厚着脸皮在餐厅里舀的一大袋免费附汤做的。
不知不觉间,省钱竟然成了生活之中令她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不过省钱固然好,但是中午只吃那一点鸟食,现在还真是有点饿。没办法,月底到了,她得要省着点用。
不过全天下,至少在这间公司上上下下的员工,绝对不会有人认为她王维仪,一个千金大小姐,竟然会缺钱用。
因为他们都看到她站起身去拿打印数据时,脚上踩的那双PRADA的露趾高跟鞋。
这双鞋实在太正点了,一穿上去,立刻显示了她的身价。但实际上,这是在二手店买的,价位跟在百货公司买一双高跟鞋的价钱差不多。
“维仪姊,听说总经理离职之后,”李育青开口问着,“总公司会派人从美国来接手他的工作,新总经理是什么样的人?妳有没有什么小道消息可以分享?”
王维仪耸耸肩,“我也希望我有,但是我什么传闻都没听到。”
虽然她跟业务一课的员工关系不错,但是对于这个即将上任的总经理,一课的同事也所知不多。
更何况,虽然她也很喜欢八卦,不过她喜欢听,不喜欢说。关于公事,少说一句绝对好过多讲。
“不知道来的会是什么人?”李育青抚着下巴,难掩好奇。
王维仪没有理会聚在一起的小团体,今天她的工作很多,看来是难逃加班的命运,而且加班还没有加班费,因为他们是采责任制,所以就算她累得像条狗,加班到午夜,薪水也不会多半毛。
她的人生在二十岁以前,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千金大小姐一个,家里加上厨师共有十个人可以供她使唤,但是好景不常,二十岁过后,她落入凡间,开始平凡人的生活。
最落魄的时候,她的口袋甚至只剩下二十七块,连买碗阳春面都不够,而她那个把他们全家的生活弄得一团糟的爸爸倒好,就在这个时候因为受到打击,大病一场就死了,留下了一大堆的债务。
办理抛弃继承后,有些钱是可以不用还,但跟亲人之间的借贷,虽然母亲认为借钱的人不是她们,所以在爸爸死之后,都可以不用理会,但是她却抱着不同的想法,反正能还多少是多少,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
就这样,她的亲人几乎都是她的债主,不过纵使如此,她还是硬生生的挺了过来。
现在她除了每个月要偿还债务,一个月的薪水有三分之二要送进别人的口袋之外,她的生活实在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不过就算手头不宽裕,甚至还负债累累,但她给人的感觉还是个千金大小姐。
毕竟她是个业务,身上穿的戴的拿的都是叫得出“名”的“牌”子。不是她负债还是随意挥霍的过好日子,而是这些年来的人情冷暖,使她比任何人都明白“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的道理。
只要她的行头打扮唬得住人,别人就认为她至少有几分能耐,讲话自然也会客气三分。就拿公司这些初出社会的小妹妹们来说,新新人类唯我独尊的想法,谁都敢骂、敢得罪,但因为她给人的高贵感觉,所以她们不自觉的对她这个前辈也尊重了三分。
肤浅吗或许吧!
这世上绝大部分的人本来就是肤浅的,就算手里拿的LV是用预借现金买的,人家也会以为妳好像过得还不错,这就是现实。
外表的她光鲜亮丽,但是实际生活中,一条吐司吃三天是常有的事。
只不过,她总能变点小花样,例如将吐司弄成漂亮的图案,涂上甜美的果酱,没人会认为她是为了省钱才那么节省,毕竟她全身上下的行头让人家相信,她真的过得很好,不过实际上她的户头连五位数都不到。
“经理今天不进公司吗?”李育青将手中的数据放在她的桌上问。
王维仪耸了耸肩,“我不清楚。”
“真不知道经理到底搞不搞得清楚状况?”李育青忍不住替她抱屈,“他还以为现在总经理还是他的大舅子吗?都改朝换代了,还不知道机警一点!维仪姊,妳干脆趁这个时候把经理给踢走,反正他也不过就是米虫一只。”
她轻挑了挑眉,不置可否。
“维仪姊,真不知道妳的脾气怎么可以这么好?”李育青得不到响应继续说,“若我是妳,早就拍桌子走人了!我听别人说妳是千金大小姐,家里金山银山的,干么要在这里受这种窝囊气?”
拍桌子走人王维仪忍不住一笑。有时她也很想,只不过为了五斗米折腰,就算她的顶头上司总是摸鱼,把工作都丢给她,她一个人要做两个人的工作,偶尔还会吃她豆腐,但她也没有怨言的忍了下来。
就如同现在,她要忙着下个星期例行月会简报,连正常下班都成了不可能的任务,但陈经理却只用e-mail传了个不知所云的文件给她,要她处理,他就跟着朋友去打小白球了。
她抬起手,拍了拍李育青的肩膀,轻声的安抚小妹妹,“别胡思乱想,我对陈经理的位置没有多大的兴趣。妳有心思替我抱不平,不如去做妳自己的事,下午一课要开会的资料,妳弄好了吗?”
小妹妹一经提醒,立刻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专注自己的工作。
在办公室里,如果老想着要干掉某个人,那就一定会做蠢事,而她对干这种可能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该属于她的,终究会握在她的手上……
王维仪一口将杯子里的咖啡饮尽,不再多想其它,优雅的下午茶时间结束,开始工作。
才过七点半,王维仪已经在离公司最近的一个公车站牌前下了车。
下公车走了几步,她脚下的高跟鞋跟竟然应声而断。
她扭了一下,差点跌倒在地上,难以相信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但她还是有些狼狈的一拐一拐走到一旁坐下。
脚扭到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双鞋!她皱着眉头看那断掉的鞋跟。这是二手店的老板兼好友借给她的,现在坏了……看来要赔了。
王维仪嘟起了嘴,不敢去想自己存款都已经快要用磬,可能得要更省一点才能赔得起这双鞋了。
赶时间要去上班,她没有时间也没有多余的钱再去买一双鞋,所以只好将就一下了!
她使尽力气,用力的想要把另一只完好的鞋跟给拔掉。
在此同时,远方传来轰隆隆的雷声。
她抬头看了灰蒙蒙的天空一眼。
真是人倒霉的时候,什么都会遇到,若是现在再下场大雨,她的名牌衣服和皮包就毁了,一想到这里,她立刻用尽吃奶的力量想要折断鞋跟。
她的手因为用力都发抖了,偏偏鞋跟还是不卖半点面子给她,硬是留在原来的位置。
王维仪泄气的一叹,抬起头试图求助他人。女人的力量不大,找个男人应该不成问题吧
这个时候,她听到后头响起声音,立刻扬起笑容转过身。
在她身后是一间标榜轻食、有机、健康的早餐店,通常看到这些字眼,打死她都不会进去!
因为这种早餐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昂贵,而且东西只有一点点,根本吃不饱。
早餐为了省钱,她都是自己做,反正不过就是吐司、果酱,吃腻了就煎个蛋来吃,营养又健康,要她平白无故花个一百多块吃个健康早餐—杀了她还比较快。
“不好意思,”王维仪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走出来的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他的五官立体,是个外国人,长得还挺好看的。
“我的鞋跟断了,”她晃了晃手中的鞋子,“但是又赶着上班,你可以帮我把这只鞋的鞋跟也扳断吗?”
黑色西装的外国男人看了一眼,朝她走了一步,但是早餐店的玻璃门在此刻又响起了铃声,宣告有人出来,他立刻停下脚步,转身又往回走。
王维仪一脸的莫名其妙,好奇的探了下头—
她看到原本打算帮她的外国男人,正一脸恭敬的迎向从店里走出来、几乎跟他同样高大的黑发男人。
那男人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东西,所以她没有看到他的五官,但是看着他的动作,一种莫名的感觉奇异的在她心头渐渐滋生。
她麻木的站起身,注视着那男人的一举一动,屏息的等待他抬起头。
一开始她求助的那个外国男人低声说了几句话,这使得黑发男子缓缓的抬起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