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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东家(上) 第二章 偷渡逃亡(1)

  至於匆匆赶回通州去的西太瀞,当她回到那胡同里的小院子门口,一敲门,来应门的是江婆子的男人,男人先是错愕,又仔细看了她一眼後,像是认出人来。

  「哎哟,小姐,你可是回来了,你偷偷出门,不带个丫鬟,也没告诉我那婆子一声,还一个晚上不回来,又是这打扮……要出大事了!」

  「大事?能有什麽大事?」

  浓浓的鼻音让江婆子的男人不由得一呆。她迳自进了门,赫然看见院子里跪了一排人,小院子里的下人一个不漏,每个垂着头像待宰的羔羊,也不知道跪了多久。

  一看见她,几个丫头全都露出哀求的眼神。

  「这是怎麽回事?」她问春水。

  「老……老爷来了。」

  原来这些人会在这里跪成一片,是真的当家主子来了。

  她走进堂屋,首位上坐着一个穿着鸦青杭缎开衩长袍,腰系五彩丝绦刺金线葫芦荷包,头发束起用玉冠扣住,垂着睫,正用茶盖儿抹着茶沫的男子。

  他的手修长优雅,动作悠然闲散,年纪约莫三十岁左右。

  这人是那位连大爷,连朝尘?

  无可否认,英俊的五官非常具桃花相,迷人深邃的眼睛,修长的眉毛,肤白无须,微勾的唇,他这长相让人不得不说,这人是少见的美男子。

  她还以为喜欢在外偷腥的男人要不是脑满肠肥的纨裤子弟,要不就是饱暖思淫慾的人,原来和她想像中有点出入呢。

  「去哪里了?为什麽一个人也没带?」低哑磁性的声音响起,连朝尘视线缓缓抬起,先是在她眼中看到戒备。呵,她这是在瞪他吗?又上下打量她那身穿着,接着大皱其眉。

  他从来没有不许她出门,可这些年来,她表现得安分守己,乖巧听话,必要出门也会把丫鬟婆子带上,从没发生过闷声不吭,一个人半夜出去那麽久的事情过。

  这次是为什麽?而且那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的,像是狠狠哭过了的样子。

  更令连朝尘看不懂的是她表现出来的疏离和陌生。她站在门口,和他距离十几步的距离,看起来,她气得不轻。

  发现他用深思的目光看着自己,西太瀞心里警戒更深,对这位连大爷,她完全不知深浅,如果一开始就把人得罪了,这对现在的她来说并没好处。

  谋定而後动,向来,没把事情想透之前,她不会贸然去做没把握的事。

  「不解释吗?下人找了你一整夜,主子出错,受罚的是外头那几个,你不愧疚吗?」

  这是试探她的心软吗?

  她避开连朝尘咄咄逼人的目光。「就出去走走。」

  她回答得很简洁,也不打算解释什麽,表面看似很识时务的放低姿态,但垂下的眼底却是一片冷凝和冷静。

  这种谎话就算三岁小孩也不会信。

  她这态度让连朝尘挑起了眉。闹脾气吗?

  女人偶尔耍耍脾气、使使性子是可爱,他也以为她柔弱乖巧,就算哭闹也闹不出大事,但是,继上吊自尽後不告出门,逼他不得不来见她,这些日子对她的冷淡还不够她掂清自己的分量吗?

  他十分震怒!

  他是商人,讲究在商言商,无可否认,当初买下她,是看上她长相秀丽,直觉养个几年必有用处。

  至于带回家嘛,大可不必,正室和妾他分得很清楚,各司其职,绝不混淆,就随手把她放在外头。如今,她连番闹出这些动静,她这是舍不得他,还是不愿意去服侍别人耍的手段?

  这些年来,他也看得出来,她就是一个心思单纯的小姑娘,不过他连朝尘向来只有掌控女人的分,哪能让女人爬到头上,左右决定!

  「锦娘,你想留在爷的身边吧?」

  其实,送人也不见得非她不可,比她更漂亮的绝色哪里没有,既然她痴心的只想跟着他,也不是不能。

  无论如何,小花儿养了这些年,她既然爱他爱到无法自拔,那么,他就当施舍,先收点利息回来吧,往后的事可以慢慢再说。

  仔细看她年轻而娇嫩的脸蛋,仿佛是临风含苞待放的花朵,虽是男装打扮,乍看有点不伦不类,但细细打量,多一分冷即看不出性别,少一分则别有一番风情,看起来他的花儿正等着他摘下来呢。

  想到这里,他的眼色变深,胯下变得紧绷,体内火热了起来。

  连朝尘起身站直,修长的身挺和身高更为凸显,再加上那风流倜傥的桃花眼,当他慢慢往自己靠近,那种被狼盯住的感觉让西太瀞不只胳膊,整个人都起鸡皮搭瘩了。

  她提高警觉的看着他,他向前一步,她退一步,连番后退后没想到后面便是门槛,一个踉跄,差点绊倒。

  她是未经人事,但他这种色迷迷的表情,任何女子一看都知道这男子心底打着什么歪主意,以为人长得好看,就能迷惑她吗?她不吃这一套!

  其实她只要站稳脚步,或是扳住门板就可以免于摔得鼻青脸肿,可她什么都没做,就让自己一屁股摔在水磨石子地上。

  连朝尘嘴角的笑意更深。这是推拒吗?他似乎小看了这朵小花,她也学到勾引男人的手段了吗?

  「春水,把小姐扶起来。」

  西太瀞等的就是这句话。

  院子里已经跪到两腿失去知觉的春水一听见召唤,哪管得了腿还麻不麻,爬起来三步并两步,伸手便要将西太瀞扶起来。

  既然戏要做足,西太瀞就不介意继续照着她想的方向去做,她起身的同时,看似不舒服的捣着小腹,神色不自在又带羞的凑在春水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

  春水有些不解,但既然小姐小小声的和她说了,她也小小声的回。「可……小姐你的小日子不是……」才过去?

  虽然不知道小姐为什么要这么说,但是她好像看得懂小姐的眼神,她是小姐捡回来的奴才,小姐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你们这是要往哪去?」连朝尘看着一主一奴要往里走,丝毫没将他放在眼底的行为,发火了。

  「禀老爷,小姐……来潮……怕脏了老爷的眼,让奴婢……」春水坑坑巴巴的解释。

  「够了,那么该死的凑巧!」她这年纪是该来癸水了,却该死的挑了今日。习惯向来说了算的男人,在最难忍的节骨眼被迫喊停,真是晦气!抱着一肚子邪火,连朝尘悻悻然出了门。

  「小姐,奴婢不明白,您……这么好的机会不把握……您不是一直盼着老爷能来?要是能和爷好上了,小姐就不必担心被送走了。」回了屋里,春水先去张罗了热水和巾子,伺候过主子换洗后,才怯怯地问出口。

  其实她不是没有感觉到这些天他们家小姐不太一样了,喜欢的食物、洁净的方式都不一样,不喜欢人聒噪,不再动不动就睁着水蒙蒙的眼睛发呆,不再懦弱无主见,就连天天盼着、思思念念的老爷看起来也没那么喜欢了。

  还有,就算有时候她说错了什么,小姐也不会生气,反而会鼓励她想到什么就说,要勇于表达,也因此,她才敢壮起胆子这么问。

  「人总是一直在变,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做一个让人随便买卖的商品,你懂吗?」不变的是锦娘,想改变的是西太瀞,她不渴望春水能多明白。

  这天下女子,不是靠家世吃饭,就是靠脸吃饭。她的前世,倚仗爹爹的余荫不愁吃穿,经历了闺阁女子一辈子大概都看不见的风景;这一生,用锦娘的身子活下来,可她没有靠脸蛋吃饭的打算,毕竟这世道,男子对女子的恩宠能有多长?她不以为凭着锦娘的脸蛋,能有多少年光景可以风光,色衰爱弛,屡见不鲜,她可不想到时候再来哭。

  春水临走前担心的问:「小姐,奴婢在门外候着,您有事叫一声,奴婢都能听见。」这是不打算放她一个人独处了?也是啦,职责所在,毕竟一朝被蛇咬,她要再出事,一屋子的下人都难逃被打发卖人的命运。

  她看重人命,可也想一走了之,她保不住爹,保不住弟弟,现下也快自身难保了,又何来保住他们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能力?

  他们有的有老子娘,有的有家眷,春水是孤儿,可和其他人一样,卖身契都在连朝尘那里……不,她霍然坐起来,春水说自己是让锦娘捡回来的吧?那么,春水的卖身契应该在她这里。

  她看得出来这些人中并非每个都真的担心她,可也是有人真心待她好的,像春水。

  她下床,趿了绣花鞋,顾不得身上只有一件中衣,一格格打开镜台的小抽屉,最后在放金钗首饰的螺钿匣子的底部找到一张纸。

  那的确是春水的卖身契。

  「小姐?」春水听见里面的动静,轻轻的问了声。

  「没事,睡相不好,不小心硌到床栏了。」她捏紧了那张纸。现下还不是时候。「要奴婢帮您揉揉吗?」

  「你回自己的房里去睡吧,杵在外头,要是着了凉,我可不管你。」她顿了顿。「我累得很,你不必担心我会跑出去,安心去睡吧。」

  「奴婢……」

  「我说话算话,你穷担心什么!」

  「是,那奴婢回房,小姐也早些歇息。」春水是感激的,以前的小姐虽然不是什么刻薄的主子,却不曾站在下人的立场为他们设想过什么,自从吊了脖子以后,总觉得很不一样外头没声响了,西太瀞放下春水的契纸。

  她必须离开这里。

  她以为就连锦娘自尽也表现得那么漠然的男子,不会这么快找上门,谁知道人算不如天连朝尘想要她初夜的表现,几乎就只差没有昭告天下而已,虽说三贞九烈这东西和生存比毫不值钱,可她就是不想把贞操给了这种男人。

  要逃,第一个问题便是钱。

  镜台上这些金钗翠钿、宝石珠箍拿去变卖应该能值不少,从帐上看,连朝尘每个月给的家用也有三十两之多,这些既然都是他给的,她也不客气,只是带着沉重的银子上路实在不方便,得去银号换成票子才成。

  她点点下巴,想着好像漏了什么……珠宝银饰拿去变卖,是可以换不少钱没错,但首饰铺要有凭有据,有心人一查,她跑了,势必会拖累春水他们。既然她没打算叫他们任何人去替她跑腿办这事,能让他们少遭罪的事,她也不想做,这样,春水也就能够干干净净的从这个家离开。

  如此,这些价值不菲的珠宝只能便宜当铺了。

  再来是逃亡路线。

  虽说用身子不方便的理由暂时可以瞒过连朝尘,往后,他应该会有四、五日不会出现,可也就是说,她必须在这有限的时间里,能走多远就走多远。

  「小姐,这行不通的……逃奴、逃妾,都不会有好下场的,不要说离开通州,您一个人,离开了这里要怎么活?就算您卖掉了那些……还有,您的卖身契在老爷手中……啊!小姐您这是做什么?」看着已经换上男装的主子拿起剪子,将长至腰下的黑发剪掉一大截,毫不犹豫的把头发高高束起,跟在身边团团转又哀求的春水差点昏倒。

  不是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吗?她没读书,不识字,也懂这道理,可小姐这举动……是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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