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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月美人 第1章(1)

  金黄色的阳光静静的洒在树叶上、花瓣上、草丛间,微风轻轻拂过正在行进的车辆上,拉著车的驴子缓缓的走著,走得轻松,走得优闲。

  这驴子拉的是一辆没有顶盖,只有一块大木板的车子,木板上躺著一位年轻人,他的双眼是闭著的,嘴里还衔一根杂草,看起来和前头那匹驴子一样优闲。

  走在前面拉驴子的也是个年轻人,他的身材瘦小,看不出来有二十岁。然外型虽看起来不像二十岁,不过他精明干练的模样就十足像个成熟的大人。

  “烨少爷,过了这个山头,应该就是瑞和镇了。”拉著驴子的年轻人对躺在大木板上的主人道。

  “这么快?”长孙烨一跃而起,和他的仆人阿福并肩而行。

  站在阿福身边,长孙烨原本就健硕的身躯更显高大。

  张开的双眼炯炯有神,这对黑亮有神的眼睛是他五官中最迷人、最好看的;肌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耀眼,身上紧绷的线条更说明他肌肉的结实。

  这样的他也许还不够英俊、不够俊美,但他是非常有男人味的;在懂得欣赏的人眼中,他绝对长得够俊、够好看,而且绝对是个万人迷。

  像阿福就觉得自己主人的长相是无可挑剔的,比起那些美得像女孩子的俊美男子,他就比较欣赏长孙烨阳刚美的一面。

  当然,美丑是见人见智的,像他也觉得自己的五短身材灵活敏捷,脸蛋也长得不错,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巴也没有多生一个。所以对之前他追不上的那些女子,他就会?她们觉得可惜,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她们居然看不上,真的是她们的损失啊!

  “烨少爷,这不算快啊!咱们从洛阳走到这里,足足走了五个月哪!”阿福说。

  本来从洛阳到福州,就算用走的也不用走到五个月,更何况他们还有代步的工具呢!这一路上要不是长孙烨抱著游山玩水的心态,这里走走,那里玩玩,他们早就抵达福州的瑞和镇了。

  “唉!”长孙烨遥望前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可怜的烨少爷!阿福看著长孙烨的眼神里充满同情。

  只有他知道,这八个多月的时间对长孙烨来说,是多么难熬的一段时日。

  这一次老太爷的要求可把他家少爷给整惨了!

  据他了解,烨少爷在老太爷长孙员外的十二个孙子中,是最不爱受到拘束的一个。他从小就不爱待在房里念书,喜欢到外面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长孙烨从小就对习武兴趣浓厚,他的书念得马马虎虎的,武功却不马虎。阿福跟著长孙烨也快五年了,这五年来,他没看过长孙烨碰过一个能与之匹敌的敌手,武功可以说是相当高强。

  也因为长孙烨爱武成痴,他的体格就锻炼得比一般人要来得结实有力。不过凡事有得必有失,因为他几乎把全部的心力都放在钻研武术上,所以对男女之事倒显得不那么热中。

  像这次老太爷的要求,其实也可算是命今,烨少爷就把它当成是耳边风,如果不是他这个做下人的催他、逼他上路,只怕一年的期限过了,少爷还待在洛阳练功呢!

  长孙烨可能是脸部的线条太过阳刚,所以当他不笑的时候,其实是会让人感到严肃而且具压迫感的。像现在他浓眉紧皱的模样,就像家里死了人般。

  “爷爷这次真是强人所难啊!”长孙烨哀声叹气的说,“不但强人所难而且还贪得无厌,同时要我们兄弟去寻找未来娘子,为什么要把我也给算上去呢?真是的!”想到他那个老谋深算的爷爷,他只有叹气的份。

  “我想,老太爷也是为了烨少爷好。如果老太爷不使出撒手锏的话,只怕烨少爷到了三十岁还不会想到这档事呢!”阿福说。

  长孙烨瞄了阿福一眼,只是一眼就让阿福的心一凉。

  糟了,惹烨少爷生气了!阿福心惊的想。

  长孙烨没有生气,不过他有点不高兴倒是真的。

  “那档事有什么好?”他以著没有抑扬顿挫的声音说著:“女人都是麻烦的东西,要我去讨女人欢心,这比我习武要难上十倍百倍。”

  长孙烨不是对女人有歧见,也不是他看轻女人。虽然他不是人见人爱的美男子,可是他长得也不丑,算是有一张端正的脸,不是他吹牛,他长这么大,爱慕他的女孩子不管是在明的还是在暗的,他想用他的手指来回数上三遍也不够数。

  对女人,他可以说是“经验”丰富,此经验包罗万象,应该有的都有,不应该有的也有。

  虽然他的经验是如此丰富,却没有一个女人让他留下美好的印象,可能是见多了,所以腻了、厌了,或是他的运气不好,所接触的女人都是让他倒胃口的女人吧,总之,他现在就是没那份心思和谁谈情说爱。

  不过话说回来,也许是他自己本身的问题,是他个性上的问题。

  他这个人大而化之,没什么耐心,又不懂得体贴,再加上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太严肃,有时候他没有生气别人也会以为他生气,所以和女孩子交往成了他最头痛的事,搞到后来不欢而散是正常的;就算有一些他真的觉得还不错的女孩子,人家也会受不了他,先和他提出分手,这样恋情自然就告吹了。

  也许,等到有一天真的碰上能让他为她心动的女孩子时,他才会真正投入感情中吧!只是,那一天不晓得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到来。

  看著长孙烨烦恼的脸,阿福连忙说:“烨少爷你不要妄自菲薄啊!老太爷给咱们的画像是个美人儿,说不定这位于姑娘能让你有感觉呢!”

  不愧是伺候长孙烨多年的阿福,知道自己的主人最欠缺的就是他对女孩子的热情。

  长孙烨抬头看著蓝蓝的天空,轻声的说:“于嬿容啊!”

  阿福说得倒是不错,画像中的于嬿容看起来是个美人,不过单凭一张画是不能作数的,于嬿容能不能让他有感觉,那就要他亲自去见一见她才知道了。

  唉!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要叹气。因为不管他对于嬿容是怎样的一份感觉,他都得将她带回洛阳老家为爷爷祝寿,他是骑虎难下啊!

  听到长孙烨又叹气,身为下人的阿福好像不跟著叹气也不行。“唉,烨少爷,难道你就这么讨厌女人吗?如果……”

  “如果什么?”长孙烨瞪了阿福一眼。“难不成你要我放弃女人,改投向男人的怀抱?”

  “这万万使不得!”阿福顿时感到不安。这下惨了,要是主人真的弃女选男,那整日跟在他身边的他不就危险了吗?

  “烨少爷,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啊!”阿福极力的劝长孙烨回头。“男人摸起来哪有女人好摸,女人的皮肤又嫩又细、身体又香,所以还是和女人在一起比较好……”

  尽管阿福说了一大串,长孙烨还是很不给他面子的跳回车上倒头就睡,干脆来个耳不听为宁。

  阿福讨了个没趣,他摸摸鼻子继续向前行。

  可是他还是不放心,一边走一边向老天爷喃喃祷告:“老天爷啊,求求你可怜我家少爷也可怜我,赐给他一个不会让他嫌烦的女人吧,要不然细皮嫩肉的我会很危险的。求你千万不要让他误入歧途呀!”

  据长孙烨派人打探的消息得知,他所要找的画中人于嬿容的父亲于员外在福州的瑞和镇上是个有名的大财主。

  他是个大财主,也是个守财奴,听说他爱钱如命,因为爱钱,所以他的生意有的是正当经营的,有的就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了。总之,他不是那种会拿钱出来修桥造路的大善人,他是个斤斤计较、一毛不拔的有钱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那就看个人的感觉了。

  除了这个,长孙烨当然也打听到有关于嬿容的事。听说她是于员外的小女儿,上面还有一个姐姐,因为于员外没有儿子,只有这两个女儿,所以对女儿极好,当心肝宝贝般的疼爱著。

  关于这一点有点麻烦,当然,疼爱女儿是好事,可是如果于员外舍不得把女儿嫁给他,那他可得怎么办呢?他是有信心把于嬿容给骗到手,哦,不,是追到手,不过现在的婚姻大事还是得由父母作主,于嬿容那一关好过,就是这个于员外比较麻烦。

  不过现在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只剩下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从福州回洛阳最快也要一个月,换句话说,他只剩下两个多月的时间来夺取于嬿容的芳心。

  只有两个月啊,看来他不能再散漫下去了,为了疼爱他的爷爷,他得加把劲才行!

  他和阿福终于到了瑞和镇,但他们并没有马上登门拜访,而是先找了家客栈落脚。他们想先休息一番,再决定要怎么做。

  他总不能直接到人家家里就开门见山的跟于员外说:“把你的女儿嫁给我吧!”那他肯定会被轰出来的。

  在客栈待了三天,他和阿福商量来商量去的,就是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来,平日诡计多端的阿福在这个时候也成了呆头鹅一只,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唉,要他主动追求女孩子,果然是很困难的。

  到了第四天,他照例待在客栈发呆。本来已经出门的阿福,突然跑回来拉著他就往外走。

  “烨少爷,我发现一个好地方,用来谈情说爱最适合了。”

  走出客栈,他和阿福走了约半个时辰的路,地点就在于家的附近,他们来到了阿福所说的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

  说穿了,他看到的不过是一片长满绿色青草的地方,只是配上温暖的阳光,还有一些树木和五颜六色的花,以及一条弯弯的小溪流,这样的景色到处都可看到,没什么好稀奇的。

  不过他深深吸了口有著绿草芳香和花儿甜香的空气,他不得不承认阿福是有眼光的,当这一切组合在一起时,就成了令人心旷神怡的美景。全身沐浴在大自然的气息中,看著粉蝶儿在花丛中嬉戏,潺潺的流水声悄悄地滑进耳朵,洗涤了他的心灵,这种感觉真好,让人不想离开这里。

  “这里还真如你所说的适合谈情说爱呢!”他笑著对阿福说。

  “嘿,我就说嘛!”阿福好不得意。看他立了大功,接下来就是把于嬿容给骗到这里来,一切就大功告成。

  这时长孙烨听到了些微的声响,好像是从小溪的另一头传来的。

  “有声音,我们过去看看!”他展开轻功一个跳跃轻松越过了小溪,可怜的阿福在后面卷起裤管、小心翼翼的涉水而过,当他好不容易到了对岸,长孙烨早已不见人影。

  长孙烨循声音来到另一块草地,当他看到眼前的景像时,霎时愣住!

  他脸上惊愕的表情会让人怀疑莫非他看到了什么妖魔鬼怪,但是事实上他视线所在的地方是一棵大树下。

  大树下,有人在荡秋千,在秋千上,有个穿著红衣的女孩,他的惊愕就是来自于她。

  她看起来好小,好年轻,虽然他对女人没什么研究,不过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女孩顶多只有十四、五岁,绝对不可能超过十五岁。

  她只是个孩子,却有一张让人舍不得移开目光的脸蛋。

  她的五官只能用“精致完美”四个字来形嬿容,虽然还有著浓浓的稚气,可是在长孙烨眼中已经是无可挑剔。他可以确信她是他见过最美的女人,不!她还是小孩子,应该说是他见过最美的女孩了。

  除了精雕细琢的五官外,她那吹弹可破的雪肤在红衣的衬托下更是出落得娇美可人。在秋千下摇晃的是一对白皙的玉足,长孙烨不知道长得美的人脚是不是也一样好看,不过她的小脚肯定是好看的,让他有股想要抚摸她纤细脚踝的冲动。

  她自己摇晃著秋千,当秋千高高荡起时,她银铃般的笑声也随之飘送,一声声钻进长孙烨的心中,一声声牵引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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