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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宠娇女(上) 第九章 瓦市上的横祸(1)

  马蹄轻快的敲响着青石板路,两匹高头大马并辔骑在东城大街上,略带初夏的清风微微徐徐吹来,卷起令人侧目的两人衣袖。

  虽近黄昏,商贩们仍旧卖力的吆喝着招揽生意,夜里的营生正要开始,酒楼上人影幢幢,乐坊中丝弦也传出试弦的动静,东城到处处堆金积玉,令人目不暇给。

  “想不到温七姑娘别具巧思,为了让自己痩下来让人砌了那道攀石墙。”那墙看着容易,上去之后才知道考验人的体力,更没想到翻过一面,不代表成功,更有挑战性的还在后头,一轮玩下来,人流了汗,也更见精神了。

  最有趣的是墙边的告示牌还贴着不许有武功的人去爬,倘若坚持非要一试,请先“自废武艺”,否则胜之不武。

  太子明璞不同于在朝堂上的严肃不苟言笑,发丝虽有点散乱,但高贵优雅的脸庞带着的是难得的放松。

  据他所知,一般姑娘家为了让自己体态婀娜,要不就是少吃多动,顶多跳个绳就顶天了,绝不会去造一堵充满难度的墙面让自己汗流浃背,还考验自己的臂力和全身的肌力,要一个不小心练出男人般的铁臂来可怎么办?

  步孤城睨了眼太子,他没想到的是这位未来的帝王真的会依照告示牌上的指示乖乖的手脚并用去翻那墙,还翻得沾沾自喜,有模有样。

  “我也没想到她会花艺,还一鸣惊人。”步孤城比较惊讶的是这个,她让人讶异的事情一桩又一桩,她像一本待人静读的书册,每翻开一页都是惊喜。

  明璞凉凉瞅他,贼兮兮的笑起来。“虽然是长辈给你定下的娃娃亲,温七姑娘以前……本宫还真没想到你会认了这门亲事。”

  “这证明我慧眼独具,再说我相信祖父的眼光。”即便他和太子有着过命交情,他也没打算将他和温宁宁两年之期的交换条件说给他听。

  她是姑娘家,就算将来真走到那一步,他总得替她留条后路。

  女子的名誉大过天,只不过他看得出来,她并不那么在乎,这点也很让人诧异,或许她曾经是那么纯白无垢,对见不得人好的人心并不以为意,还有长信侯府也将她保护得很好,才会保有这样的纯善。

  “下回再有这么有趣的聚会,一定要唤本宫出来。”

  远离朝政和那些只会出一张嘴皮子的大臣,这样的经验对他来说十二岁以前比较容易,十二岁以后便成了艰难的任务。

  因为难得,所以更显珍贵。

  太子不是个容易坐的位置,但是生在皇家,又生为陛下少数几个存活下来的子嗣,他除了往上爬,巩固自己的权益,没有别的选择权。

  “她是我的人。”步孤城有些不兑,温宁宁可不是用来取悦太子的工具,这话,他非常不喜欢。

  “本宫只说她有趣,这样就吃味了?”他从穿开裆裤起就认识步孤城,他从小就是个小老头,坚毅果决,他十九年活得如同一本刻板的教案,全无行差踏错之处,但也了无生气,宛如枯井。

  也许他认下温家这门亲事,能活络他的心也不错。

  无论如何,那个府里有个真心关心他,替他铺床叠被,端茶递饭的人总是好的。

  “虽说还未过我家的门,也是我的人,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别打她主意,倒是你一个端方君子,拿了人家姑娘的草蚱蜢,别说你对那叶姑娘没有任何企图心,别忘了你可是有妻室的人了,对她不会真的有意吧?”

  不是他要替叶家大姑娘说话,而是这一日他看着温宁宁和那叶大姑娘形影不离,甚至冷落他,颇令他不是滋味,他才是她应该守在身边的人,又听说这春日宴是专程为了叶大姑娘举办的,这两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好上的?

  朝中也有不少大臣都是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身边还带着美貌的嫛童,这般还不够,踏足南风馆,与小倌要好的更时有所闻。

  他可不希望那小丫头也涉入那个区域,这叫人太难接受了!

  明璞要是对那叶家大姑娘有兴趣,他不介意撮合。

  明璞哪里晓得一时的玩笑话,惹得好友醋劲大发,想把他这死党往“火坑”里推,完全的见色忘友。

  “你不也一样,拿了人家这盆花。”明璞瞄了眼步孤城此刻放在胸前,一副宝贝的模样,堂堂的飞骑营总兵,像话吗?

  他最让人鄙视的是他不只明晃晃的抢花,连花器也没放过,就对着温七姑娘说他屋里缺盆花,便厚着脸皮把花要走了。

  步世子啊步世子,你最好是有那么穷,连个花器也要顺走。

  “我要晚上一步就让苻国公老夫人带走了。”未婚妻的东西,包括她的人,连一根头发都是属于他的,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许擅动。

  明璞朝天翻了个大白眼,应该没有人知道这位世子是个无折不扣的霸道醋缸子,不打翻则矣,要打翻,也不知某位尚未过门的姑娘受得了吗?

  “这事本宫自有打算,你操心自己吧。”

  既然太子都这么说了,他再没有异议。

  明璞看着步孤城唇边放松的线条,还有一提到未婚妻就像吃了神仙肉的快意,暗忖,严肃不苟言笑的步孤城要是真谈起了感情,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模样?

  嗯,他很期待。

  步孤城和温家傻姑娘的亲事随着春日宴的落幕,在京里掀起了空前未有的高潮,不只成为各处茶楼里的谈资,更是百姓茶余饭后的消遣,将这桩年轻世子爷牺牲自我,认了温家娃娃亲一事渲染得感人肺腑,就连说书人都拿来当段子,还编成了戏曲热热闹闹的演成缠绵悱恻的爱情戏,一时间赢得了不少感人的热泪。

  只是相较于年轻世子爷的重情重义,被模糊了焦点的温家姑娘,听着绿雀气愤得想楼人去砸茶馆场子的咬牙切齿,只哦的轻应一声。

  “我们封得住别人的嘴吗?”

  她比较关注叶曼曼回府之后有没有受到继母刁难,后来她又安慰自己,叶曼曼在花艺比试上拔得头筹,这对叶家也算长脸的事,苻老夫人为了皇觉寺的大法会肯定会去知会叶家主母,苻老夫人可是当今皇后的娘家人,有这么座大山压着,她不相信江氏还会不知轻重的找叶曼曼的碴,让她不痛快。

  所以叶家的事她可以暂时不去理会。

  果然,三日后叶曼曼让人给她送了信,详情虽然没有细说,但字里行间表露她自温家回家后,叶仲薇的确给她使绊子,也告了状,还没等江氏发作,苻夫人登门了,言谈间尽是苻老夫人对她的好感,还希望两家儿女多往来,也因此这一小段日子是她自从丧母之后,最不必活得战战兢兢的日子了。

  而她能有这一切,都是温宁宁带给她的,因此文字里充满了感激。

  依照温宁宁对江氏个性的了解,苻国公府来示好的一句话,可能被江氏解读成她的女儿有机会攀上国公府,进国公府的门享福去,就算拿不下正妻之位,国公府小公爷的妾,也比那些个小门小户不知强了几百倍,至于要拿捏叶曼曼这个前妻之女什么时候不行,既然她得了苻老夫人的眼缘,就暂时让她松快几日吧。

  绿雀闻言摇了摇头。

  “那些闲言闲语妨碍到我们吃饭睡觉还是玩乐?”

  绿雀头摇得更大力了。

  “既然这样,就当作咱们做善事,娱乐一下大家,要不然老百姓的生活那么枯燥乏味,爱说就让他们去说,反正我也不会少块肉。”

  绿雀虽然听不太懂小姐的话,但是小姐不在意那些恶毒难听的言论,那么她就当门子听来的话是臭屁。“小姐,您心肠真好,要是那些人敢这么说我,婢子一定去和他们拚命!”

  她握着小拳头,一副谁敢背后说她坏话就去跟谁拚命的誓死模样。

  绿雀接过小姐手上的书袋,主仆俩回了院子,温宁宁换上一套轻便的出门服装又让浣花给她梳了个俐落的平垂髻。

  “小姐这是要出门?”几个侍候的丫头好奇了,她们家小姐自从神智清明,恢复正常后,还没有单独出过门。

  “我回来会给你们带好吃的。”

  “可夫人那——”

  “我昨晚就打过招呼了。”大嫂知道她想出门还大方的给了五百两银票,要她尽量花,还说要是银子不够使,到自家铺子去跟掌柜的拿就是。

  “先生布置的功课怎么办?”恰如其分的管家婆善尽她的职责。

  “要不绿雀帮我写?”

  绿雀一脸惊恐。

  温宁宁哈哈大笑,“回来再做。”

  不过就是要她默写《千字文》和《幼林琼学》各三十遍,她回来熬夜拼一拚应该就行了。

  “小姐要出门带上婢子吧。”绿雀跃跃欲试,双眼发亮,“婢子来服侍小姐之后还没出过门呢。”

  温宁宁的目光在两个丫头身上转了圈。“那就跟上,下回换浣花。”

  浣花喜静,能坐着一整天刺绣做女红缝制衣服都不觉得疲倦,对于温宁宁每回总带着绿雀到处走,却让她看院子,她甘之如饴,一点都不吃味。

  “小姐,随身一个侍候的人太少了,按婢子的想法,护卫婆子丫须都不能少,”知琴出声了,却在温宁宁的眼神里声音渐低。

  “……两个丫头是底限。”

  官家小姐出门,身边没有服侍的人是不行的,谁家贵女出门不是大阵仗侍候着的?

  何况,她们家小姐可不是什么小门小户的小官千金,一个侯府千金只带一个婢女出门,她要敢点这个头,就等着让夫人拆她的骨头吧。

  “我只是嘴馋,想去吃京享斋的神仙肉,去去就回,人多了麻烦。”

  “小姐想吃神仙肉,婢子让厨子买回来就是。”知琴还想做最后挣扎。

  “知琴姊姊,我真要出门,你拦得住我吗?”早知道她就不回院子换衣服,直接出门去了。

  知琴是嫂子给她的人不错,该给她体面的时候不会少,她想做什么的时候可不见得就非听她的不可了。

  知琴是个识趣的,她见小姐沉下了小脸,知道惹小姐不快了,立即垂下了头请罪。

  温宁宁没让她难看,答应会带好吃的回来给看家的两个丫头,便带着绿雀出门去了。

  都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温宁宁终于体会了一把知琴这“小鬼”的难缠法了,只是她也知道知琴说的没错,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礼制。

  大襄朝的民风算是开放的,也允许女子在有人陪伴的情况下出门,因此处处可见搭马车、乘小轿的姑娘家出门逛街游玩。

  再说男女大防,比起严苛的前朝也松宽不少,世交亲戚之间互相走动,也有结伴同游的,只是碍于礼法,必须在光明正大的场所,身边有无数护卫丫鬟跟着,又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人会嚼什么舌根。

  但是那又如何,大哥、二哥不管她,恨不得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大嫂、二嫂也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她不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从不多句话,难道她要为了怕那些随波逐流的百姓嚼舌根,就让自己失去自由,像世间大多数的女子那样终其一生都关在方寸之地,谈妥婚事之后,从这一个院子再搬到另外一个院子,然后就如此过完一生?

  上天重新给了她生命,便是给她机会,而不是给她枷锁。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分寸。

  夏日的东城多了几分不同于春季的慵懒,日光炎热,薄衫摇曳,走路都懒洋洋的,随处可见窝在阴凉处吐舌头的老狗。

  只是热归热,生意人照做买卖,京里头斗鸡走狗吃喝玩乐的纨裤子弟可不会因为天气热就窝在家里不出门了,他们更会想尽办法找乐子,所以想赚得满盆满钵的生意人便削尖脑袋的去哄这些小祖宗高兴。

  上了马车,温宁宁对车夫说道:“咱们不去京享斋了,转弯,改道去瓦市。”

  东城是权贵商家聚集的地方,其中大小勾栏有五十余座,更有可容纳数千人的象棚,能在这样一个没有强力靠山就别想开店的地方做生意,其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而且不论风雨寒暑,不管春夏秋冬,瓦市里头天天都有演出,在这里,好时光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上辈子她还是叶曼曼的时候,别说来过,连耳闻也不曾。

  里头不但有着杂剧学乡谈讲史等表演,还有傀儡戏、影戏、杂技等节目,以及相扑、卖药、算卦、卖杂货和酒食之处,酒肆茶房一家挨着一家,南北美食更不在话下,煞是热闹。

  温宁宁沿路走过去,左手拿着撒了花椒和豆蔻等辛香料的几串烤鹿羔子肉往嘴里塞,右手拿着夹满羊肉、抹上酥油的胡饼,吃得满嘴流油,后面距离半步的绿雀大包小包,嘴巴也没闲着。

  她变瘦之后的模样的确招人,不过温宁宁也不是吃素的,遇到几个言语挑逗的都叫她打发走了,只是接二连三的烦不胜烦,她知道这回是自己走运,遇见的都是她能处理的对象,要是运气一背,遇到个不好招惹的,凭她这只能拿出来吓唬人用的武艺……为了自己安全,下回出门还是听知琴的话把帷帽戴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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