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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到好尪 第五章


  天气愈来愈冷,就连身处台湾南部也感受得到秋雨过后,那股弥漫在空气里,快收敛不住的凉寒气息。

  我从图书馆里抱了一堆书出来,这阵子得赶好几份报告。

  我不是拖拖拉拉的人,对于该做的事情,我总是习惯事先就准备好,以免事到临头才悔不当初。

  才出了图书馆大门,迎面而来的冷风便绘我来了个下马威。我肩一缩,更助长了它的威风。唉!姑息养奸。

  这时错身而过的那人唤住我,令我蹙起了眉头,不禁大叹时运不济。

  是魏才子。

  “秋凉,几天不见就不认得我啦。”他走了过来,很好心地主动分担我手上的书籍。

  我才觉得奇怪,怎么几天不见,他就那么热络起来?我们其实并不熟。“学长。”我应酬式地招呼了声。

  “那天晚上你怎不来?”

  导人正题了,我就知道他会问这件事。

  “礼拜六?晚上我得兼家教。”

  他听了笑笑,没再说什么,默默地陪我走了好一段路。

  我过意不去,不好意思教人家一路当我的挑夫,到了文学院,我开口说:“学长,你忙自己的事吧,书我自己拿就行了。” 

  谁知他似乎不急着把书还我,将书拿到一边。27天晚上同样的时间、地点,我会温一壶热酒等你。”说完,才将书放回我手上。

  “不行,晚上我有事。”这种不容人拒绝的邀请太不尊重当事人,我对此颇为反感,更何况我得赶报告。

  他温柔地笑了笑,耸耸肩问:“要兼家教?”

  “不是。”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的笑容很像一个人。我举了举手上的书,解释道:“赶报告。”

  他闻言又笑了笑——事实上他那抹笑容一直接在唇边未逝去过。他走过来拨了拨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站开一步。

  “不成理由,今晚湖畔见。”说完,他便走进文学院里。

  “喂!”怎么就这样跑掉了呢?我可没答应哦!

  夜里,我忙着整理资料,根本忘了这档事。

  后来听说魏才子因为在湖畔待了一整个晚上,结果伤风病倒了好几天。当我从李明玉口中听到这消息时才猛然想起,顿时罪恶感油然而生。

  我暗地里骂魏品轩是一个呆子,不懂得见机行事。

  我不信他没瞧出我的拒意,他只是在赌,赌我赴约的可能性有多大,可借他不知我说一没有二的原则,我不去就是不去了,等到天亮也没用,真不晓得他这个才子之名是怎么来的?

  “看来魏品轩这回是真动了凡心。”李明玉在我耳畔嚷嚷。笑话,什么叫动了凡心?他是天上的仙人不成?

  “秋凉,你不知魏才子在系上可是炙手可热得很呢!上从大四,下至大一,不知道有多人哈他哈得要死,就连别系的都迷他迷得要命,好多人来修系上的课都是为了见他一面呢!”李明玉超夸张地形容魏才子受女孩子欢迎的程度。三人成虎,不是没有道理。

  关于她的话,我只打算取信百分之五。“果真如此,怎么你这回就‘免疫’?”

  “谁说我打了‘预防针’?不过是考虑到对手太多,而且人家又看不上我。”李明玉悻悻然道。

  能听得懂我说的“暗语”,且对答如流的人实在不多。李明玉居然是其中一个。

  “秋凉,你想谁会让魏才子心甘情愿在冷冬里待上一个晚上。”李明玉凑过来问我。

  我微微怔楞,沉默了会儿才缓缓道:“我。”

  “你?”李明玉不信地叫道。

  “对呀,前些日子,你不也说魏才子对我有好感?”

  “是没错,可是你——如此看来倒还真有几分可能性,不过你老是说一些不正经的笑话。”

  这话太伤人心了。我不正经?到底是谁在说笑话?真是欲加之罪,教我百口莫辩。我说谎话没人信也就算了,怎么我说真话也教人当成了玩笑话?

  这个世界真奇怪!

  *                   *                  *

  “这个世界真奇怪对不对?”我抱起“希望”问道。望着它骨碌碌的大眼,不觉笑了出声。

  希望,是我三天前捡来的小狗。

  那天我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东西,回公寓的路上,它一直跟在我脚边,赶也赶不走,我一快跑,它也拼命地紧追着我不放。天很冷,我没力气跟它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可是它似乎赖定了我,我总不能一路让它跟到公寓里。

  我不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真的,尤其它身上脏兮兮的,我才不可能收留它。就算是,它看起来才出生没多久。

  但是我还是被这家伙所打动。

  “我告诉你哟!我可是很爱干净的,要是你不遵守我屋里的规矩,可别怪我心狠手辣。”我心软了,可我仍事先和它约法三章。

  也不知它听懂了没,在我说完后,它竟也叫了几声。

  于是我又折回商店买了杀虫洗毛剂,一回公寓就马上帮它洗干净。

  这狗仔倒很识相地不吵我,让我专专心心地赶报告,只有饿时才会跑到我脚边磨磨踏蹭。

  三天里,我们似乎建立起共识与默契。

  今天下午,趁我没课,才带它去兽医院打预防针。

  多一张嘴吃饭,我得省一点。

  “希望”算是长毛狗,耳朵尖尖的,看起来很像一只小狐狸,毛色并不纯,棕色、黑色、白色都有,不过以棕色居多,棕色里还带着一点点亮金光彩。

  我怕冷,一到冬天,手就冰冷得像要冻住血管里的血液。

  春暖说我是冷血动物,就是为了这原因。

  刚巧,平白多了一个小暖炉,免插电的。

  我放下“希望”,在碗里倒了些狗食,拍拍它的头。“我要出门喽!好好看家,不准乱咬东西。”见“希望”叫了两声,我又拍了拍它的头。“乖狗狗。”很庆幸我捡回来的是只聪明的狗。  

  六点半了,我收好东西,将钥匙放进口袋里才出门。我去赴魏才子的约。

  昨天不小心又遇见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坚持。

  “你失约了。”他说。

  天知道我何时答应过他了?

  我仔细观察他的面色,小心地问:“你病好了吗?”

  他徽微一笑,没有答话,只说:“明晚我仍会温一壶酒等你。

  我怕我若不去,他又要再来个不见不散,那我的罪过可深了。

  唉!就去这么一次吧!不然我实在是难以心安。

  *                   *                *

  到湖畔时已经快七点了,我远远地瞧见观柳亭内,人影起起落落。

  走得愈是接近,脚步便也愈迟缓。

  “秋凉,你果然来了!”魏才子眼尖地看到我,跑了过来,语带兴奋地握住我的手。

  “不来行吗?  我有点无奈地说道。

  他露出招牌笑容,紧捉着我的手,牵着我往观柳亭走。

  我皱眉道:“你不必抓这么紧,我又不会溜走。”

  他仍只是笑,笑得春风得意,依旧不放开我。他的手很温暖,我冷得很,贪恋他掌心的热度,便由他握着我冰冷的手,不再置喙。

  未到亭内,就听见里头一阵骚动,不知是为了何故?及至走近,才听清楚也看清楚。

  亭内大概有六、七个人,有男有女。

  “青莲,你真把她请来了!”一个高个头的人说。

  “可不是。”魏品轩带我走进亭内,笑吟吟地说。

  “她就是今年的诗魁,杜秋凉。”

  亭内的人都围了过来,一个女孩热诚地拉住我的手,笑说:“当年刘备三顾茅芦才请动卧龙诸葛,今日历史重演,换咱们魏才子三请秋凉。”

  她一个打趣的比方惹得大家都笑了,只有我觉得有点困窘。

  “漱玉。”魏品轩轻喝,大伙才止住了笑。

  “对不起,开开玩笑嘛!秋凉,你别生气。”那名唤漱玉的女孩俏皮地吐吐粉舌,又热情地招呼着我。

  “没关系。”我微微笑道。

  另一名青年站了出来,握了握我的手。“你好,我是‘北辰诗社’的社长,他们都叫我子建,很高兴你能来,原本我们大伙都在猜你会不会来呢!看来这场赌注只有青莲赢了。”

  “赌注?”我问。

  “对呀!我们在赌青莲能不能顺利把你带来,没想到这小子还真有办法。”一名诗社的成员抢白道,他也握了握我的手,自我介绍:“你好,我是老五,别号浩然。”

  原来是因为一场赌注,莫怪他如此坚持,不知怎的,我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这群青年诗人,每个人都握了握我的手,并且大方地自我介绍。

  诗社成员有八人,他们自称“北辰八怪”。子建是龙头老大,排行第一;魏才子号青莲,排行第二,另外依序是:摩诘、香山、浩然、若虚;漱玉是社里唯一的女诗人,排行第七,最后一位则是东篱。

  他们不定时在湖畔聚会,除之又换作品外,有时也即兴比赛,很像红楼梦大观园内的才子才女,争放着耀眼的锋芒。

  很难想像,现今社会中还有这么风雅的一群。

  魏才子递了杯水状的东西给我。温温的,是酒?
  “说好了我会温一壶酒等你来。”他轻声笑道。

  “什么酒?我不太敢喝。”

  我们围成一圈坐着,中间摆了一盆炉火。

  “是桂花酿,尝尝看,甜甜的,没什么酒味。”他说。

  我嗅了嗅,闻到一股浓浓的酒香,迟疑了会儿才一饮而尽。真的很好喝,温热的液体穿过喉间直烧胃部,整个身体霎时温暖了点。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魏才子笑着问我。

  我点点头,他接过我的杯子又帮我倒一杯。

  “谢谢。”我说。

  漱玉突然靠了过来,指着我的脸颊道:“哇!大家看,秋凉的脸好红,秋凉的酒量一定很差劲。”她又提议说:“这样吧;我们来行酒令,接不出来的人罚酒。”

  她的提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我在他们蓄意的刁难下罚了不少酒,幸亏酒是温过的,我才得以只落得薄醺,不然,怕要醉死在湖上,成为第二个捞月醉鬼了。

  渔唱起三更,

  杏花疏影里,

  吹笛到天明——

  *                 *              *

  “秋凉,这么晚了,自已一个人回去真的没问题吗?”王彬站在家门口道。“你就留下明早再走嘛!反正我家还有好几间空房间。”

  “不了。”我看了着手表,都十一点多了,还真有点晚,总算我这学生还有一点良心,会担心起我的安危来。“你不常说我是安全型的?倒贴人家都不要?”

  他耸耸肩说:“没法子,总得做做样,客套一下,省得里面那两尊大人说我没教养。”

  哼!我就知道。

  “安啦!我既没财又没色,不会有笨蛋来招惹我。”

  “我也是这样跟他们说的,可他们就不信——好啦!你快回去,免得我爸妈又在一旁絮絮叨叨。”王彬将我推到门外,当着我的面关上门。

  “拜拜喽!晚安。”他朝我做了一个鬼脸,一派自若地走回屋内。

  “王八蛋!”太不尊重老师了,这小鬼。

  今晚王家男女主人意外地提早归家,辅导课程结束后,留了我谈天闲话。

  我不好意思离开,便耽搁了一些时间,还是我发现时候不早了,暗示了离意,他们才放我回家。

  其实我们的聊天,大部分时候我只扮演听众,听他们事业上的、人际上的种种,多是牢骚话和苦水,我也不便搭腔,毕竟我们的生活方式与背景差异太大。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不像植物一般有落地生根的宿命观。植物一旦熟悉、适应了自己生长的环境,世世代代便活在那个范围里,从没听过热带雨林的树木移到沙漠地区尚仍生存的。

  可是人不一样,当人身处某一环境久了,便觉生厌,幻想着另一个未适应过的环境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可是真要舍弃原有的,他偏又心生不舍,于是他便紧握着所拥有的,一边抱怨,一边觊觎着所没有的。
  原本王家夫妻俩要留我过夜,怕我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可是我总觉得叨扰人家便是欠一分人情;这世间,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偿,想想还是算了。

  王太太见我不愿住下,又请王先生送我,我连忙婉拒,主要是我骑车上课,真要请人送我也麻烦,反正我独来独往惯了;更何况从王家到我租赁公寓的这段路,我都不知已走过几回了,相信安全无虞,又何必劳烦别人呢?

  说来说去,要怪今日治安恶化之严重,让人晚上走在路上都惶惶不安。

  人本来就是一种生性多疑的动物,要建立彼此的信任已非易事,再加上诸多环境的影响,如何能不疏离?

  若果真那么衰遇到歹徒,也只能算是命吧!一想到这,就有点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报名跆拳道研习营,价格不贵又可习得防身之技,挺划算的。

  嘿咻!再一条街就到家了,本来被王氏一家人弄得提心吊胆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可是,那辆从刚刚就跟在我身后的汽车……妈呀!

  不会这么倒楣吧!我杜秋凉没钱财、没脸蛋的——可能只是刚好顺路的车辆吧?

  过了一个叉路,我偷瞄了身后一眼,整颗心脏感觉都要跳出来了,那辆车仍然如影随形地跟在我身后十公尺内,而且是愈来愈近。

  天啊!我发了疯似地拼命踩动脚踏车,上帝、佛祖……管神什么,千万保佑我别真遇上歹徒——

  就算是命,我也要抗争到底——“啊——”我没注意到凹凸不平的路面,一个闪避不及,车子骑进坑洞里。我惊叫一声,连人带车摔倒在路面上。

  “该死的!”我低咒一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那辆车在我前方五公尺停了下来,车门急急地打开,步下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恐惧如鬼魁般攫住我的心,我惊慌得想惊叫,却发现我的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怎么都喊不出来——“杜秋——”

  那人急急地朝我走来,熟悉的叫唤让我看清了他的脸庞,我要时一楞。

  “你还好吗?有没有怎么样?”他蹲了下来着急地问。

  “大混蛋,你吓死我了!”我朝着他大喊。扑进他怀里,眼泪早巳控制不住地流了满面。我紧紧地抱住他,失态地放声大哭,哭到声嘶力竭,才无力靠在他怀里,断断续续地抽泣,任他温暖的大掌轻拍我的背脊安抚着。

  “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我便在他怀中,泄愤式地抓着他的丝衬衫抹脸。

  “对不起,我没想到会吓着你,对不起。”

  他温柔而低沉的嗓音由上而下地买入我耳中,听来酥痒痒的。

  “好了,别再哭了,再哭下去声音都哑了。”他笨拙地就着衣袖轻轻拭去我脸上的余泪。

  平静下来的我本想来个兴师问罪,可是他已道了歉,我也不好再计较,改而问道:“你没事跟在我身后干嘛?”害我还以为真的流年不利,遇上了不长眼睛的歹人。

  他呐呐地笑了笑,说:“我去找你,见你还没回来,我不放心便开车出来找你,没想到才没多久,就看到你,本想跟着你到家才叫你,不料,你的胆量跟你形容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听到末句,我把所有的疑问全顺延。“什么嘛!明明是你不对还怪我胆小!”我杜秋凉活了十八个年头,还是第一回被冠上这个形容词。沈恕尧太可恶了!

  “好、好、好,是我不对。他退让地说。

  “明明就是你的错。” 我得寸进尺。

  “我还宁愿你像刚刚那样哭倒在我怀里。”

  他摆出一副“我欺负他”的表情,看得我手痒,很想揍他一下。

  “我怎么样关你屁事!”我推开他,想站起来。

  “噢!”我低叫一声,又坐回路面。

  “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他紧张兮兮地问。

  我皱了皱眉,试着移动左脚——痛呀!

  他看了看我的腿,也蹙起了眉。“八成是扭到了。”他二话不说便抱起我,走向他的车。

  “我的脚踏车怎么办?”我急说道,顾不得膝上怪异的刺痛感。

  “别担心,我来处理。”他的话仿佛一颗定心剂,有效地安抚了我不安的情绪。将我抱进车前座,他打开后车厢,抬起脚踏车就往里面放。车厢大小,车厢盖合不上,本来帅帅的一辆黑色富豪因此变得很滑稽。

  他坐进驾驶座,我捣住欲笑的嘴。他看了我一眼,我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瞧见。怕他送我去医院,我连忙道:“送我回家,家里有急救箱。”有了上回受伤的经验,我索性自个儿添购急救用品。

  “你的脚是扭伤。”

  “应该没严重到得上医院的程度。”我忍住痛,尽量不让眉心蹙起。

  我见他低头瞧了我的脚一眼,车转了一个大弯,送我回小蜗居。

  *                 *              *

  “你这呆子!”天!恕尧的嗓门原来不比我小。

  一回到住处,打开了灯,在明亮灯光下,我的狼狈无所遁形地被一览无遗。

  原来我不只左脚扭伤,就连手肘、两膝、脸颊都有擦伤,尤以两膝的擦伤最为触目惊心。

  牛仔裤被擦破了两个洞,伤口周围的布料与血渍混合,紧紧地贴在伤处,头发散乱的我看起来就像个战场上的逃兵。

  “没关系,这样一来急救箱就派得上用场啦!”怪了!受伤的人是我耶!我都没吭一声了,他凶什么凶?

  “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说笑话!”

  我被他凶得有点莫名其妙,抱起我的狗。“希望,这个人好凶,我们把他赶出去好不好?”

  “希望”很识时务地汪了几声,惹得我轻笑出声,这一笑,仿佛十分的疼痛被减去了三分。

  “少说废话!急救箱在哪里?”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发这么大火的沈恕尧。

  碍于他的淫威下,我瑟缩地指了指橱柜。“那里,放在最上层。”

  他迅速地取出急救箱,奔到我面前。东看看,西瞧瞧,浑身是伤的我似乎造成了他的困扰。

  “把那只狗放下,小心细菌感染。”他说着,从浴室掏了一盆热水。

  我乖乖地放下“希望”,它似乎也慑于沈恕尧,叫了一声便自动地走回墙角的碎布篮——那是我替它准备的窝。我不许它占我的床位。

  他帮着我消毒脸颊、手肘的伤口,接下来便是膝上的伤了。那两处伤口覆在裤子的布料纤维上,从干掉的血渍看来,不难想像破布已与我的血肉站在一块,如果硬要拿开布料,一定很痛。

  沈恕尧动手卷起我右脚的裤管,我连忙按下他的手。“不要,会痛。”我得先招认,免得待会得承受皮肉撕裂的非人待遇。

  “我会尽量小心。”他拿开我的手,顿了顿,沾了水把伤口处的布料打湿,捉起一把剪刀,问我:“介不介意让这件裤子换个新造型?”

  我猜他是要剪开裤管好清洗我膝上的伤口。“这个主意听起来似乎不错。”我说着,迎向他的眼睁,突然想起我另一件膝间破了个洞的牛仔裤。

  “你真是个灾星。”

  “你真是个灾星。”

  呃?没想到我们居然异口同声,心有灵犀一点通!

  他停下剪裁的动作,抬头看着我,眼中有着与我相同的惊异,而后,盈盈的笑意爬上了他弯弯的笑眼。

  “英雄所见略同。”他说,又低下头。

  “错!是英雌所见略同。”这一点,我们“所见”又不同了。

  他不作声,只是不停地操控着剪刀裁去膝盖以下的布料。

  也对,他好说歹说也是个教授级的老男人,犯不着自贬身分,为了一个字与我这后生晚辈争吵不体,不过我想,就是我活到七老八十,也还会是现在这德性。俗语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如何能与江山相提并论?江山递擅五千年,而人长寿者不过一、两百载,本性未移就隔屁了,当然本性难移。

  “喂!痛死了,你轻一点。”我痛得差点掉泪,虽然布料已经泡了水,可是一番剥除下来还是很痛。

  “忍着点。”他小心翼翼地剥下整片布料。

  我一咬牙,转了开脸,再转过头时,他已经清洗好我两膝上的伤口。我看了眼,还好嘛!不似我想像的严重。

  “看看你的脚躁肿成什么样子,还说不严重。”他指着我的脚踝说。

  我低头往下看,首先注意的倒不是扭伤,而是我赤条条的小腿;嘿,一条长裤变成了马裤,挺有趣的。

  “亏你还笑得出来!看你这样子这几天要怎么走路?”

  我敛住笑。差点忘了最现实的问题,明天一早就有课,而且还是必修。这下子可麻烦了。

  “我不管,是你害我受伤的,你要负责。”杜秋凉,你几时成了这样不讲理的人?我低下头,为我的失言道歉。“对不起。”

  他摸摸我的头,微笑道:“没关系,本来就是我的错。”

  “其实……也不全然啦!”我变得好奇怪,是他让我有了天塌下来有他接着的错觉,还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对他产生了习惯性的依赖?

  我突然不敢问他今晚来找我的目的,只低垂着头,看他技术高明地为我包扎伤处。

  “有冰块吗?”他抬头问。

  我猛然一醒,身子微微一震。“啊!冰箱里有一点。”

  他闻言起身,将冰块取出、打碎,用一条毛巾包裹着递给我。“把这个放在肿起来的脚躁,扭伤二十四小时内,冰敷能减轻疼痛。”

  “沈教授连这也懂。”我照着他的话将冰毛巾贴在脚踝处。

  “小姐,这是常识。”他突然抬起我的下巴说道。

  我心一惊,连忙别开脸说:“哼!我当然知道。”

  “喂,别躲,我要帮你擦药。”他扳回我的脸,先上食盐水,感觉凉凉的。“幸好只是小擦伤,应该不会留下疤痕——女孩子最重要的是脸蛋……”他喃喃着,抹了一点药膏在我脸上。

  我感觉他温柔而有力的手指隔着药膏在我脸上摩挲。“我们真的很像吗?”话一开口,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沈恕尧似乎也被我的问题吓了一跳,原本抚触在我颊上的手触电般地收回。

  我收言不及,一样无措的我,盯着他蠕动的双唇欲启——不!其实我并不想知道,我不要听!

  “不,你们一点都不像。”他哄孩子一般地摸摸我的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

  “没事情可以打吗?”我开玩笑道,想化解空气中因为我方才的失言而造成的凝窒。

  “当然能。”

  他如此回答早在我意料中。

  我注意到名片上的头衔。“你不是我们学校的教授嘛!怎么三番两次在  C大遇见你?”

  “诗宴那天,我代表我所属的大学,观摩贵校盛名远传的诗节,没想到会见到那么有趣的一幕。”他气定神阔地说,似乎一点都不知道他的话有很强烈的揶揄。

  “想必阁下与本校的高阶职员交情不错。”不知怎的,他不在  C大任教的事实,让我有一种宽心的感觉。

  “当然不错,因为明年我就要受邀到贵校担任客座教授了。”

  “怎么会?”我不掩讶异地问。

  “怎么,不欢迎?”他不明就里。

  “对!我不欢迎。”我索性凶巴巴道。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不希望他到  C大来,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那可糟糕了。”他说,我却听不出他有任何遗憾的意味。“贵校学务长恰巧是我父亲的老朋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且,我也很期待到贵校任教。”

  可是我……我一点都不期待,但,这又关我啥事了?

  唉!不理它了,菩提本无树,何苦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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