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头鹰站在餐桌上,时雨的右边,专心地看报纸。听到她说话,只偏偏小脑袋瞄她眼。她左边的小狗同样漠不关心地专注於它陶盘中的早餐。
「喂,我在说话呢。真没有礼貌呀,你们两个。」
「咕。」
「汪。」
猫头鹰和小狗各自虚应故事的应了一声。
「好吧,我透露一点点,可是你们要保证不告诉别人哟!」
「咕。」猫头鹰奇怪地看著她。
「汪。」小狗也抬起头来了。
「我想我爱上……不,这么说太荒唐了,毕竟它只是个电脑,我是说……我想我越来越喜欢亚瑟了。」
「咕咕?」
「汪汪?」
「亚瑟是我在办公室桌上的电脑。」时雨向它们说明。「我像给你们取名字一样,也给它取了个名字,就叫亚瑟。我只要输入它的名字,它就会和我聊天。」
「咕咕咕。」猫头鹰不以为然地甩甩头。
只有大约巴掌大的小狗,则低头回去吃它的早餐,喉咙中发出一个咕噜声,算是表示它和猫头鹰意见相同。
「我希望能介绍你们和亚瑟认识,它跟你们一样,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好同伴。但是我和亚瑟有过约定,我们之间的事,必须是我们共有的一个小秘密。」她歉然
的对它们说。
「咕咕,咕咕。」抗议似的,猫头鹰鼓动它一双巨翅。
小狗不知是附议猫头鹰的抗议,还是抗议鸟的动作干扰了它用餐,抬首吠了两声。
「不过我向它提起过你们。」时雨赶忙补充,以示安慰。
她向亚瑟提过的,不止是博士和拇指。一只不知从哪飞进她厨房窗子的巨大猫头鹰,和她自街上捡回来的一只狗。
她也知道了亚瑟对鸟禽类的羽毛会过敏。
「真奇怪,是不是?电脑居然也会过敏。」时雨用手指摸摸猫头鹰不悦似的仰起的头。「怪不得每次我开机,你一站在电脑上面,它就会莫名其妙的当机。」
亚瑟从来没有养过宠物,它不知道它喜不喜欢狗。
「电脑当然没法养宠物啦,它这么说好可爱,对不对?」
「咕。」猫头鹰飞离桌子,停到水槽上面的窗台上。
「啊,吃醋啦?」时雨笑道。「别这么小心眼嘛。我没说过你可爱,因为用这字眼形容你不恰当嘛,你是英姿威武,博学多闻的博士呀!」
「汪。」
「别急,我马上就说到你了。你小巧玲珑,善体人意,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袖珍型小小狗。」
时雨在街上捡到这只小狗时,它显然才出生不久,稀疏的毛几乎掩不住脆弱的皮肤,又虚又小的只有她拇指那么大,她便给它取名拇指。她本来没抱太大希望能救活它,但想到让一只小小狗饿死或冻死在街上,实在不忍心。结果它居然活了下来,只是体型始终长不大,已经两岁半了,看上去仍像只有两个星期大,时雨也摘不清楚拇指是何种类犬。
洗好早餐的碗盘,时雨背书包似的照旧把皮包背在身上。
「我上班去了。要乖乖的哦,不要乱跑。博士,不许再啃书,知道吗?」
循例交代完毕,她把脚踏车推出院子。以往上下班只是日常生活其中一件事,自从和亚瑟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她每天早上都带著愉悦和热切的期望,迎接新的一天,想著她又有好多话可以和亚瑟说,它也会和她分享它所知道的趣事。
亚瑟瞎掰的本事常常令她感到十分不可思议。它懂得那么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几乎无所不通晓。和它交谈的次数越多,她越有时会迷糊的误以为它真是一个人,而不只是一台电脑。
「亚瑟,你是男性电脑,对不对?」有一次,时雨问它道。
怎么说?
「你谈到男人和女人时,你的语气啊!」
我的语气怎样?
「你很自负,很骄傲。」
哈哈,Vicky,我不相信你四周没有具这种持质的女性。对了,你说过你是保守、传统的。如果你还没有注意到当前的现代社会趋势,容我告诉你,现代女性自负起来,比真正的沙文主羲男人还要自以为是呢!
「你说得对,我周围确实有些女强人,我的上司便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女人,可是我认为男人的自负和女人是不同的。」
哦?愿闻其详。
「自古以来,不论中外,男人都是社会中坚,家庭中的核心人物,女人仅是附属品、配件。尽管社会型态不断地在改变,越来越多女性走出家庭,走出厨房,许多女性事实上的成就甚至凌驾於男性,但女人的骄傲发自於对自我的肯定,男人们则在他们能掌控一切,当他们是发号施令者时,会展露出骄傲。依我看来,那是不可一世的自满和自大,而且基本上男性内心裹仍然深信他们才是社会主流,事业之於女人应该只是个消遣娱乐,就像男人们打高尔夫一样。」
你的论调很有意思。告诉我,Vicky,你对男人有偏见吗?或者你根本厌憎他们?
这问题令时雨思考了好久。
Vicky?Vicky?你还在吗?
「我在这。」她回答。
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
哦,你希望我不要继续追问吗?
「你误会了。我只是没想过这件事。」她坦白地告诉他。「我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我想谈不上排斥或厌憎。」
原来如此。你眼光很高吗?还是你遇择交往对象的条件很严苛?
时雨在座位上兀自笑了出来,引得附近几个同事投来奇怪的眼光,她赶紧正襟危坐,做出专心研究电脑上的资料的样子。
「你不会相信的。」她打道。
试试看。
「男人见到我,不是藉故逃之夭夭,就是客气地应酬两句,然後永远在我眼前消失。」
你说的对,我不相信。为什么你认识的男人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
时雨对著萤幕微笑,心底漾著一缕暖流。
「谢谢你的恭维。实际上,是我的长相把他们吓跑了。」
吹牛!
亚瑟的回答又引得她开怀而笑。
当然,时雨都是利用午餐休息的一个半小时和亚瑟聊天。它常常说些话逗得她忍俊不住,虽然中午这段时间大部分同事都外出午餐,或在员工用餐休息室吃便当,仍有少数几个留在座位上,她的表情变化和她不时忍不住发出的笑声,难免引人侧目。
大家把时雨一个人坐在那的怪异反应看在眼中,也到处传来传去,亚男便来找她了。
「时雨,你最近睡得还好吧?」
时雨给问得一脸困惑。「很好啊,我从来也没睡不好过。」
亚男盯著她端详。「真是,你容光焕发的哩。」她眯起眼睛,接著质询,「好家伙,你偷偷摸摸背著我恋爱了?这么一桩好事,你居然瞒著我。我耶!」她指著自己,「你最要好的朋友哪!愁你交不到男朋友,愁得差点头发变白的好朋友耶!」
「没有,没有。」时雨摇著双手加摇头否认。「我要是有男朋友,你一定第一个知道。」
亚男拉过时雨旁边一个同事的椅子坐下。「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最近中午哪也不去,坐在这啃三明治,一个人傻笑,是怎么回事?」
「哪有?」时雨避开好友灼灼的目光,嗫嚅道。
「好多人看见啦,我昨天和今天也都看见了,你打电脑,打著打著就咯咯笑起来了。」
亚男走过来时,时雨便伸手关了电脑,而她只顾留意时雨,没注意她急促的动作,也没看见电脑萤幕上时雨和亚瑟的对白。
「工作顺利,心情愉快嘛。」时雨咕哝道。
「是这样啊。」亚男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工作压力太大,快要崩溃了呢。你最近又一连的加班。」她摇摇头。「说到这个,你加的是自己的班,还是又在当义工啊?」
「没有啦,今日事今日毕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习惯。」
「我还知道你好管无聊闲事的毛病呢。好了,你没事就好,我去堵那些爱扯是非的嘴去。」
时雨不明白她最後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亚男对她好,对她如亲姊妹似的关心,她是懂得的。也因此,她瞒著亚男她和亚瑟的秘密,心裹多少有些罪恶感。然而她可以想像倘若她真的不顾和亚瑟的守密协定,告诉了她唯一的挚友,亚男一定会以为她疯了。
而假如她为了向亚男证实,让她在一旁目睹她和亚瑟在萤幕上交谈,她又会有出卖了亚瑟的感觉。万一被亚瑟知道她背叛了他们间的承诺,它生气不理她了……她不想失去这个秘密电脑朋友,也不想失去亚男的宝贵友谊,最好的方法便是继续假装若无其事。
有时想到第一天和亚瑟「相识」时,她惊骇得跌下椅子,时雨便会失笑,她告诉了亚瑟这件事。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吓你的。
「哦,不是你的错,亚瑟。只是太突然了,我现在偶尔还是会为我和我的电脑变成密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好像这一切仍是我的幻想在作祟。」
我喜欢你用「密友」这两个宇,Vicky。我向你保证,我绝不是你的幻想,我真的存在,而且我希望我们是永远的一密友」。
「哦,我们会的,亚瑟。说来不怕你笑我,我的朋友--尤其可称为好朋友的--屈指可数,不会超过五只手指哦!」
若是良朋益友,何需多?一个足矣。我为什么要笑你?我的朋友--可称为好友的--恐怕比你还少呢。
「唔,我想会使用电脑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懂得它的,大概也只有那些真正用心不断钻研的电脑专家吧?」
所谓专家研究的仅是机器,但是纵使机器也需要人用心对待,耐心赋予关爱。
「是的。」时雨温柔地道,「我了解你的意思。」
你知道吗?我最痛恨听到有人在答录机裹,用不耐烦的口气发牢骚说:「我最讨厌和机器说话。」
时雨这时已学会在发笑之前,先留意有没有人在附近窥看她的一举一动。
「亚瑟,你又来了。说些让我觉得你是个有血肉之躯的人,而不仅是一台电脑。」
或许所有的人都应当如此对待他们生活中以机器制造成的物品。试想,没有我们这些机器,人类如何互相传递讯息,文明如何不断演进?
「我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台会和他们说话的电脑。」
你是在和一台电脑说话吗?
「亚瑟,你知道对我来说,你的存在意义远甚於你的本身构造。」
隔了好久,萤幕上未见任何答覆和回应。轮到时雨焦急地催促了。
「亚瑟?亚瑟,你在吗?」
我会到哪去呢?
亲爱的VicLy,你若真的了解我本身的构造,只怕你又会跌下椅子了。
「哦,才不会呢。就算我拆开你的基体,看到裹面的电子板和IC板,那些不过是属於你生命的一部分。对我而言,你仍是亚瑟。」
☆ ☆ ☆
美国 纽约
站立广阔的窗前,对面的帝国大厦如高山耸立,下面街上车辆如流,行人如织,豪华的办公室裹,中央空调将沁凉的空气送进室内,传出轻轻的空调运转声。
一个多月以前,视界所及的景物,耳边熟悉的,即使最细微的声音,都和戈曦宇柚木办公桌上的公文档案一样,是规律、公式化的一部分。
自从一个月又十七天之前的一个晚上,他在家熬夜整理一些资料,不知何故,他的电脑萤幕上忽然密密麻麻跳出一些不是他输入的文字。待他仔细一看内容,竟像是一段倾吐心曲的文字,向他倾诉著。
出於本能直觉反应和好奇,他回了话。自此改变了他周而复始、一成不变的枯燥生活。
当然了,曦宇不久即明了那是个奇异的错误,对方根本不知道他是谁,甚至把他当成是她使用的那台电脑。当他发觉她是在台湾台北,他更觉惊奇。至於他们之间的电脑何以如此奇妙的隔洋连上线,他至今仍找不出合理的解释。
勉强可解的,是可能她无巧不巧用了他的英文名字缩写做为她的输入密码。最妙的是,她给她的电脑取的名字,正是他的英文名字。
「亚瑟。」只有一个人会在嘲讽他时用这种语气叫他的英文名字。
曦宇转过身。
「我敲了门,你没应。」他的大学同窗好友巴克强走了进来。「不过你的秘书告诉我,你正在等我。」
曦宇却神情茫然了一下。
「哦,对了,你明天要回台湾。」他想起来。
克强扬扬眉。「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意思?」
「得了,你这颗比电脑记忆板还要精密的脑子会突然故障?」打量曦宇一眼,克强笑起来。「哈,女人。」
轮到曦宇扬起了眉。「何以见得和女人有关?」
「若是公事,就算严重到令你心烦,你眼裹不但锐光不减,还会更锐更亮。这不单是个女人,还是个打动了你凡心的非凡女子。」
唏宇的嘴角抿出微笑,摇摇头。「生我者父母。」
克强走近前,双手按在曦宇的办公桌面上。
「你开始困扰,这表示……你和她已经关系匪浅了?好小子,吭都不吭一声啊!多久了?我来了两个多礼拜,和你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你还把我当朋友吗你?」
「话都教你一个人说完了。」曦宇由窗边走开,踱到沙发前坐下。「什么关系匪浅,我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啊?」克强转身面向他,臀部靠著桌边,双臂交抱在胸前。「你说真的假的?你没有见过她?」
「我几乎可以算了解她了,可是我还不认识她。」曦宇说。
「这是什么?鸡同鸭讲?」
曦宇看看腕表,站起来。「我本来在等一个电话,对方迟了,不等了。走,我请你吃饭去。」
在走到距办公室两条街的义大利餐厅间,曦宇叙述了他的电脑奇遇。
「真是怪事年年有,就属你这一桩最稀奇。」克强啧啧称奇。「还要外加神奇。」
「我到现在也还感到难以置信,所以前几次见面没有提起。」
「真有你的,戈巴契夫。」克强往他肩上敲一记。「连在家熬夜工作你也会有艳遇。」
「我跟你说过,我根本不知道她是何长相。」
服务生领他们走向曦宇订好的座位,餐厅内的女人都对这两个相貌堂堂、英俊潇洒的中国男子投以欣赏的目光。
坐定後,点了餐前饮料,等服务生走开,克强好奇地接续原先的话题。
「你说你和她在电脑上互相交谈一个多月了?」
「每天,至今未曾间断。」
「她不怕上班时间被老板发现了炒她鱿鱼?」
「她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和我闲谈。」
「你们都谈些什么?」
曦宇耸耸肩。「什么都谈,随兴之所至。她的英文相当好,文法结构完美,文笔流畅,我想和她对面相谈会更有意思。」
克强开口前,等著服务生放下他的啤酒和曦宇的义大利苏打水,并接过菜单。
「我不知道,曦宇,你的神情……很不一样。」
曦宇喝一口苏打水,睨著他朋友打量他的目光。「怎么说?」
「好像这不只是好玩的事,你像是认了真了。」
曦宇思索片刻。「我不确定。我想,不妨说Vicky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感觉?老天,曦宇,你见都没见过她呢。Vicky是她的名字?」
曦宇点点头。
「是个洋妞啊?」
「中国人。她祖籍江苏。」
「还有呢?」克强兴味盎然。
「关於她的个人背景,我知道的不多。」
「你不是说你很了解她了?」
「我了解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她很感性,很敏感,这是我的感觉。她也很坦率,言谈之间,可以感到她不是个虚浮的人。」
「或许因为你们互不相识,她很放心你,不必有所顾忌,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或许。」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但曦宇心不在焉,没有细看菜单,便要了当天的特餐。
「一样。」克强对领班说。
「你今天这么客气啊?」曦宇调侃他。
「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胃还是满的呢。你请客,我几时客气过?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克强揶揄回去。
「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後台?来到美国你敲我,等我回台湾,你跑得掉吗?」
「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我可告诉你,你当真要回去时,要先预约啊,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
「风流一如当年啊?」
「和当年比逊多啦。你呢?我看你除了工作,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
「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曦宇答道。
「十足学究口吻。当心呀,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
「喂,老家伙,别忘了你我同年。」
「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
这是真的。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曦宇就不大记得了。那段平时疯狂玩乐,尽情享受青春,考期便熬通宵,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
大三寒假,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随後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又是投资股东之一,曦宇念的是经济,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後,进入了银行。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由基层做起。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认真说起来,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
「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呻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後,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後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後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父亲到後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後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後,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後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
现在他再次回想,往事历历,母亲当初的苦心和爱心,而今的一番用心,在他胸臆间填满了温情和感动。其实他除了蓄长发那一点可谓叛逆的行为,曦宇一直以来都是品学兼优的好青年,没有其他不良习性。
电话响了,他起身进屋。
是他母亲打来的。
「我们回来看到你留在柜台的留话了。工作很忙是吧?」
「还好。妈,你们怎么突然来了?有事吗?爸还好吧?」
他父亲有高血压,以前住纽约时,定期去一位熟识的医生朋友那检查。假如他们专程来是为了找那位医生,表示他父亲健康情况出了问题。
「我很好。」他父亲在另一支电话上回答他。「许庚年过七十大寿,寄了邀请卡给我们。」
「你爸爸拿这个当理由。其实他是想念你,想来看看你。」
「啧,好像你不想你儿子,不想看他似的。」
「你是一家之主,你发口令,我们才会有动作呀。」
「我们?你儿子现在才是发号施令的人哪!」
父亲埋怨,却掩不住他对继志有成的儿子的骄傲。那口吻和他舆母亲的亲昵斗嘴,令曦宇微笑起来,他不由自己的想起他和Vicky无拘无束的对谈。
「爸,妈,你们明早要是没和别人约好,我去饭店找你们,我们一起吃早餐好不好?」
「哎,来到这以後,给人三餐请来请去,吃得我的胃都要翻过来了。」他母亲说,「要是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我和爸爸去你那,吃个家常早餐。」
「他要上班呀!」他父亲的反对并不真心。
「其实我正有这个意思,但是怕你们来来去去太麻烦,好久没吃妈做的家常菜了。」
「看吧,你可是自己给自己找差事做了。」他父亲高兴的数落妻子。「带你出来享福的,你偏有福不享。」
「曦宇,你想吃什么?稀饭?」母亲不理丈夫言不由衷的嘲弄,急切地问。「咸稀饭好不好?你从前最爱吃了。」
「我现在还是很喜欢,妈,只是吃不到了。」
「可怜的儿子,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到。你不用担心,该带的我都带齐全了。」
曦宇一点也不意外。他父亲则在那假装惊惶地叫起来。
「你什么?妈妈,你该不会在行李里带了米吧?」
「何止是米?我还带了虾米、香菇、乾葱,姜都切好了片,还有栗仁、百果……」
「我的天!」他父亲呻吟。
曦宇大笑。
「爸、妈,其实你们不必住饭店,我这多得是空房间--」
他还没说完,母亲马上接下去。
「对啊,你买了新房子,我们还没有看过呢。」
「你看过曦宇寄给我们的照片啦。」
「照片不算数。」
「妈妈,你真是的。他明天还要上班,你去到那又煮又弄的,他还得招呼我们。他身为总经理上班迟到,如何以身作则管理底下的人?」
「爸,我--」
「你爸说得有理。那么,爸爸,我们就不去儿子那了,明天直接--」
「曦宇,你有空房间是吧?」父亲问。
曦宇忍住笑。「多得很。我的房子很大。」
「那我看就这样吧,我一会儿去结帐,你挂了电话就开车来接我们,省得你妈明早天不亮就要拖我起床。我看哪,她说不定今晚尽想著那锅你爱吃的稀饭,觉也不会睡了,会拿著她那大包小包虾米、香菇,跑下去跟饭店借厨房,好明早给你端过去。」
「嘿,你想早点见到儿子,别把责任往我身上推。」
「那你是不去啦?」
「我绝不会荒唐到去跟人家借厨房的。曦宇,妈把煮稀饭的材料寄给你,我教你怎么煮。」
「曦宇,别浪费时间了,你开车过来吧,我这就去退房。」
「爸爸,这可是你在猴急哟!」他母亲十分得意激将策略成功。
「你这个慢郎中要是不赶紧去收拾东西,一会儿儿子到了,看谁急啊!」
曦宇放下电话,笑著套上一件羊毛外衣,然後他看看表。接父母来他这後,差不多就是他和Vicky每天通话的时间了。
她是和他一样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同住呢?她有没有兄弟姊妹?她和家人之间是否亲密?她提过她的老爷闹钟;她爱啃她的书本的鸟,博士;她那只善解人意的小狗拇指,可是她从来不曾说过她的家人。
曦宇有一股迫切的需要,想进一步了解她,了解她的一切。他也想和她分享关於他的事,他的生活点滴,包括他父母刚才那段有趣的对话。
但是她认为他是一台神奇电脑,电脑再怎么神奇,也不会有父母吧?
有何不可?曦宇脑中灵光一闪,几乎迫不及待想立即坐下来打开他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