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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的脚步 序


  打小就爱说话,娘说我五六岁的时候就爱拿玩具假装是麦克风,站在床头柜上又说又唱,常常一不小心摔下来,把弹簧床压凹一块,顿了一会儿之后又继续晃动两条小肥腿爬上去,再接再厉哇啦啦又叫又跳。

  长到现在这么大,还是一样爱说话,哇啦啦开口就是天花乱坠、相声京片子,兴起的时候还当场唱段苏三起解;如果在古代,我可能会是个女说书,扇子一拍、板凳一坐,吆喝来往客倌注意,开始聚上前来听故事。

  开始写小说,起源于我喜欢说故事──这似乎是从事小说写作者的基本性格,话说出去看不见,但小说能留下来,长长久久,不会被自己遗忘。

  后来发现,小说能成就的,不单单只是一个故事,还能圆现实一个梦──现实生活中无法成就的圆,就让它在小说里照自己的意思,有个让自己微笑点头的好结局吧。

  习惯在虚构的故事里穿插一部份真实,让故事更贴近自己心里的想法──这并非一开始写小说的初衷,是到后来才转变的态度。生活中亲眼看见许多不圆满的事,让人消沉悲观到不行的地步,害我时常向小丸子借黑线贴在脸上、再踹开樱桃爷爷,强占他老人家的墙角蹲在那画圈圈。

  错过的爱情、不得不放弃的幸福、明知不幸偏往前去的痴傻、不肯跳脱的作茧自缚……人生因为这些穿插其中变得丰富、悲喜交加。

  再度引用纪伯伦所着的《先知》中的词句,那是我最喜欢的其中一段,忍不住一用再用,实在是因为对它太有感觉,一直都记在脑子里,发呆的时候常常会想起。就像徐志摩的诗,至今还常唱起「偶然」、「再别康桥」这两首谱上曲的诗歌,尤其是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走在路上想着故事内容总忍不住哼起来,可怜身边手帕交的耳朵,必须忍受走调天后在下敝人我不时的魔音穿脑。

  说起这个故事──其实它一直是未完成的故事,一年多以前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在一年多以后又重染心头,让我打开它,担续下去。

  也许,也许是听说过去的友人已经结婚的消息吧,现实生活总是不能像小说那样的圆满……

  啊啊──又自陷于伤春悲秋的情绪!(抓头发尖叫:快跳出来!快跳出来!)

  总之,在写序的此刻,是美伊战争开打第二天清晨。(话题转得好硬,像连续打了三个小时电脑的脖子这般僵硬。)

  希望、希望快快和平落幕,历史上的战争已够琳琅满目,不必再增加了。

  和平钟啊!和平鸽啊!前往中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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