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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同 第一章 懵懂

  “等等我,嘿!等等我啊!”我拚命追上车,拍着门大叫,心底则咒骂着:他妈的,神气,以为我喜欢迟到啊,我又不是故意的。

  “开……”才叫了一声,门就突然开了,还差点夹到我的手。“喂!没有眼睛啊,没看见……”

  “曹意同?”

  “是我。”

  “上车了,就等你一个人。”

  莫名其妙的被拉上车,背包却又被卡在门闾,害得我上半身猛往后倾,连带把还拉着我的男孩也往我的方向带,引发了满车的惊呼与笑声。

  等到我们经过好一番折腾,终于解套时,前面三部车已经开出老远了,我自顾自的挑了最近的座位坐下,正想闭上眼睛,一个声音又传过来吵我:

  “曹同学,这是我的位置。”是那个刚刚若不是拜我眼明手快所赐,绝对会因为司机老大突然将车门打开,而随着我一起掉下车去的男孩。

  “我会晕车。”

  “什么?”

  这人是白痴啊?“我说我会晕车,刚刚又赶得急,连早餐都没吃,所以请你把这座位让给我,行不行?”

  他突然笑了起来,还一边将头摇个不停,只留下一句:“外文三,活动中心文学院总干事,我们山上见了。”

  不晓得他为什么把我的“官方资料”背得这么熟,坦白说,我也没兴致搞清楚,索性戴上太阳眼镜,并朝他挥了挥手,权充回应的招呼。

  “你会晕车?那要不要吃颗晕车药?”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旁边有人,为什么今天大家都这么爱说话、想说话?或者是我自己的心情不对?

  “现在吃也没用了,”我终于转头对她一笑:“不过还是谢谢你。抱歉,抢了你同伴的位子。”

  “其实这位子本来就是为你留的,只是一直等不到你,我才让孙昌祥坐过来,想与他讨论一下这往后三天两夜的社研活动。”

  经她解说,我总算弄懂了,她要我叫她阿妙。跟我一样,阿妙也是三年级的学生,历史系的,去年她是历史系的副总干事,所以今年循例在卸任以后,帮忙同样也已经算是前任的活动中心总干事团,担任这次负责训练校内所有新任系总干事及社团负责人的社研营的工作人员;而她,正好是我们这一组的辅导员。

  “孙昌祥是你们小组的组长,你是副组长,往后三天你们得要好好合作。”

  “你说什么?”

  “昨晚在活动中心有个行前会议,但你没有到,可是你又是组内唯一的女生,所以──”

  “旧事重演,我还真是“幸运”,先是懵懵懂懂的被选为文学院的总干事,现在又被莫名其妙的拱为副组长,看来我还真是鸿运当头,想不红都难。”

  “你并不想为文学院的同学服务?”阿妙听出了我口气中的讥嘲。

  我这才想到读历史系的她好歹也算是上学期末总干事团改选时,我的选民之一,但回忆起暑假前的种种,却又让我无心亦不愿对这件事有任何的隐瞒,遂滔滔不绝的讲起来,把我竞选的“内幕”一古脑儿的全说了。

  我说我根本没有“野心”、没有“壮志”、没有“权力欲望”,谁晓得才回了一趟家,再到学校来时,已经被系上推荐为总干事候选人。

  在这个南台湾学生人数首屈一指的大学里,大概有人觉得光选一个主席什么的,实在不足以“日理万机”,所以也不晓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便创设了“总干事团”,每年从文、理、管理学院各选出一名,工学院则因为系所多,所以多一个名额选两个人,总共五位院总干事,组成活动中心总干事团,统理校内系务及社团活动。

  我们学校以上学院起家,招牌系也俱是土木系、机械系、电机系、建筑系等等,想当初考上这里的外文系时,还有人对我妈咪质疑:“那里有外文系?”

  要不是科系正合我意,我才不填这个志愿!

  现在可好,只因为外文系夜间部有两班,比起日夜间部均只有一班的中文、历史两系,硬是多了一班,所以多年来凭借人海战术,文学院总干事从来没有由出自其他两系的人担任,而我,曹意同,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推上了“宝座”。

  “难怪上学期末,我看其他三个学院候选人的竞选海报满天飞,就是找不到我们自己人的名字。”

  “我还记得课指组主任找我们过去开选前会议时,其他几个人拚命争取曝光亮相的机会,只有我一直不吭一声,后来主任大概注意到了,就问我有没有问题。”

  “他应该知道你是同额竞选,稳操胜算,当然可以老神在在。”

  “我问了啊。”我丢了个意外的答案给阿妙。

  “哦?问什么?”

  “我问他:“主任,海报我可不可以不贴?””我还刻意用当时一本正经的口吻学给阿妙听。

  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大笑开来,边笑还边说:“我想我总算有点明白你们系为什么推荐你出来竞选了。”

  是吗?我反而没有她清楚,也不想弄清楚。

  “对了,后来海报我还是贴了啊,主任说至少要贴三张,当下散会后,我就去买了三张海报纸和一罐广告颜料带回宿舍去,要我的室友帮忙,结果她左看右看,写都还没写,就先问我:“意同,你不觉得纸太大张了?””

  “不会吧?”阿妙应该已经猜到结果了。

  “所以海报纸当下一裁为二,”我越说越乐,首度笑出声来。“写完第一张,她又有话说了:“意同,你不觉得……?”这回我比她聪明,立刻将剩下的一半纸再对折裁成两张,现在你明白我的竞选海报为什么会那么不起眼了吧。”

  “但我还记得你的政见,”阿妙突然面带微笑正色道:“短而有力,句句打动我的心,所以我把自己那原本打算作废的一票投给了你,总干事,别让我们失望。”

  “我……”那一天,那一天我究竟讲了些什么?不对,令我不愿去回想的,不是那一天我到底说了些什么,而是在那的前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阿妙,我头突然有点晕,我……”

  她往前头看一看,“唉呀!”一声,“瞧我们聊得兴起,原来已经开始上山了,难怪你会觉得不舒服,你先闭上眼睛,我去跟阿宝拿绿油精,让你擦一擦,清爽一些。”

  体贴的她在离座以前,还为我拉上了窗帘,我则摘下了太阳眼镜,闭上眼睛。

  片刻后,我感觉到她回来了,也晓得她见我双眼紧闭,知道我就算还没睡着,也一定不想再受干扰,干脆迳自在我两边的太阳穴上轻点了两下。

  很快的,我就闻到了绿油精那特有的辛辣清香味,荒谬的是,在心底蓦然响起一首旋律,是缘油精的广告歌曲,词却是改编过的:

  “绿油精,绿油精,

  爸爸是个老妖精,

  哥哥、姊姊、弟弟、妹妹都是小妖精,

  妈妈是个狐狸精!”

  我想笑,但不晓得为什么流过心头的却俱是苦涩。

  那我能不能哭?开玩笑!我何必哭,又为什么要哭?

  可是我明明刚刚过了一个再辛辣不过的暑假,其中的况味绝不下于如今正不断刺激着我两侧鬓边的绿油精。

  于是我想起了自己今天为什么迟到,为什么……


  魏慕觉是我国中的同学,记忆里,他就是那种你可以想像得到的优点,他全都有的优等生。

  现在教改的口号叫得响亮,但那时号称地方明星国中的我们学校,能力分班是想当然耳的事,谁也没有质疑过;而身为每个年级十八班中,“唯一”两班所谓“A”班生的我们,在校中自然而然成为师长口中的“生命线”,是要延续学校高升学率的“菁英分子”。

  魏慕觉呢?

  好像从进国中开始,他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运动、才艺样样都行,功课更是不在话下,所以虽然我们是在国一下能力分班后,才成为同班同学,实际上,班上没有听过他这个佼佼者中的佼佼者名号者,几稀。

  但是我非常、非常的讨厌他。

  为什么?

  如果你正在发育期间,偏偏往“横”长的速度总超过“竖”的,天天看着魏慕觉毫无顾忌的追求班上任何一个长得秾纤合度的女同学,那你会做何感想?(就算你其实并不想和他有“那种”瓜葛。)

  不过真正让我决定讨厌这个人的,却是导源于二年级时的一次郊游。

  我们那个二十来岁,疼魏慕觉像在疼她未来孩子的女导师,把每一个表示不想参加郊游的同学叫去“关心”,力劝大家应该要“团结”。奇怪,难道她真以为一起出去玩一天,我们这平常为分数斤斤计较的孩子,就能亲如手足?

  总之我走进去她的办公室时,心情很差,脸色也不太好看。

  “曹意同,为什么填了不参加的回条?”

  要不是因为她与我表姨曾是高中同学,实在太清楚我家的情况,我还真想告诉她我没有钱缴车费。

  “这次月考理化考得好差,不好意思再跟妈妈说要出去玩。”

  “55,嘿,不差啦,正好是我的座位号码。”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魏慕觉站在办公桌的另一头,翻着手中的成绩单说,蓦然想起他这学期是学艺股长。

  因为和他的座位号码同分,所以不差?

  我什么也没有再说,光是在走出办公室前,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而为了表示我的不在意,那一次的郊游我最后还是参加了,只是我们的女导师却因为我的“拂袖而去”,而整整跟我讲了一路的礼仪。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决定要一直讨厌他到死。

  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来说,自尊是很重要的,而“到死为止”则是我当时可以想到的最长时间。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慕觉,他只说:“有吗?我讲过那样的话?不过说真的,你该不会是为了想要引起我的注意,才故意考出那样的分数吧。”

  这一回我依旧瞪大我的眼睛,但里头蕴涵的意义和他的反应一样,都已经大不相同。

  “好了啦,一家里面有一个人懂理化就好,这样教起小孩子来也比较方便,对不对?”

  “谁的小孩?你的吗?”

  “咦,我的不就是你的吗?不然你看,”他往右头一指,我随即看到车窗衬着外头落下的夜幕,正好变成一面天然的大镜子,映射出我们并坐的身影。“你看,我们两人像不像是一对小夫妻。”

  那是我们两人最后一次同车,好像也是在短短三个月的恋爱当中,唯一一次的同车而行,谁教我们读的是相隔遥远,一南一北不同的学校。

  国中毕业后,模拟考总是拿第一名的慕觉,理所当然是不会留在家乡的,于是九月以后,我穿上了在地女中传统的白衣黑裙,而他也进了著名的红楼,此后三年,我们竟然都没再见面。

  然而那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升上高中的我,不晓得是因为已经脱离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叛逆年龄,还是终于在文史课程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总之一下子像极了破蛹而出的蝴蝶一般,开始悠游在校园内。

  从高一开始,我就相信自己考得上大学,因着这份自信,使我在三年后,真的如愿以偿时,写了一篇三千字的文章,投到家乡的青年刊物上,除了诉说那一千多个日子以来,母校所给予的种种照顾外,顺带痛批了一窝蜂往外“求经”的学子。

  我忘了位在东台湾的故乡,终究是个小地方,而那些外出的学子,绝大部分老家也都还在这里,于是他们看到了我那篇文章,于是他们觉得被冤屈了,于是在大一的寒假所举办的国中同学会中,我见到了魏慕觉,那个我曾经决定要讨厌他一辈子的男孩。

  “听说你有意在暑假帮即将升高三的学弟、学妹们办一个夏令营,提供他们升学资讯,并且分享大学生活的经验。”

  “你好像都清楚了嘛,干嘛还来问我?”他好像更高了,有多高?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吧,还是那副运动家的身材。

  神气,姑娘我可也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加上七公分的高跟鞋,站起来绝对不会比他矮到哪里去,问题是,如果我现在突然起身,大家一定会觉得我很奇怪,于是我只好继续仰着头看他。

  仰着头看他?

  就在那一瞬间,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讨厌这个人到死,没有办法,因为──我仰着头看他。

  我一直仰着头看他,从国中认识他开始。

  其实,我就一直仰着头看他。

  “我代表那些不晓得“饮水思源”的同学们来问你,可不可以让我们加入,也贡献一点点?”

  “一点点什么?负面教材?”

  “曹意同,你变了好多,不过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倒是一点儿都没有变。”他话中有话的说。

  我与他镜片后的双眸牢牢对视了数秒钟,终于按捺住问他我哪里变了的冲动,只说:“要怎么与你联络?”

  他笑着从口袋中掏出一张显然一开始就认定我会接受,所以早早准备好的卡片来递给我,虽然什么都没有再讲,可是我却可以明显的感觉到他心中的得意,一种属于天之骄子的得意。

  二月回到学校后,我们开始断断续续的联络起来,谈学校、谈社团、谈活动、谈文学、谈电影,也谈爱情。

  喔,不,我们不是在谈恋爱,而是谈各自的爱情观,或者应该说,是我在听他隐隐约约的提及一段又一段的恋情,那几乎也算是他大学生活中的另一项斩获。

  然后暑假开始了,活动热热烈烈的展开,慕觉担任总干事,在那些即将面临联考关卡的学妹眼中,他的魅力自然无穷,但也只有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或者应该说只有我这个身兼协调任务的发起人,晓得在朋友当中,他的求好心切有多么咄咄逼人,这次的共事,又让他与旧日同学闹过多少意气、起过多少次冲突。

  “只因为我高中没有留在这里读,就把我当外人,这太荒谬了!”他不只一次的向我发牢骚。

  “所以你更不能退出,你如果半途而废,就真的辩不赢我了。”

  “我跟你辩过什么?”

  “你对我那篇文章中的一些话,不是一直都不服气吗?”

  “意同,我早就辩输你了。”他突然说了句我听不太懂的话。

  “哦,有这回事?”

  “国三上,有一次班会,老师要我们分成男女两组辩论“男女分班或合班好?”。”

  “你们赢了啊,结果我还记得。”

  “但个人冠军是你,所有的评审老师一致认为担任女方主辩的你,是讲得最头头是道的一个。”

  “难得你还记得,我都忘了。”

  “我是你的手下败将,要忘记也难。”

  “什么意……”我扭头看他:“你是男方的主辩!”

  “你终于想起来了。”他笑了一笑,好像我记起这件事,比取得正一起办活动的伙伴们的了解,还要来得更加重要。“走吧,惜别会一完,这次的活动就算功德圆满了,看在你的份上,我会待到结束为止。”

  我搭住他往我伸过来的手,被他拉了起来,再一次发现,我又是在仰头看他……


  “曹意同,曹意同?醒一醒,我们到了,该下车啰。”

  我睁开其实一直都只是合着,而没有真正睡着的眼睛,看一眼窗外,发现我们已经来到了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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