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亦有许多不同种族,造成印度殊异的人文风情。
尤其是不同的宗教信仰,更是深深影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和形态,无论是在饮食、穿著、音乐、舞蹈,或者是建筑、艺术方面,都和宗教有深切的关系。
印度,这个国家总是笼罩著一层神秘面纱,让人猜不透、摸不著。也因如此,才更教人著迷。
樊御妃便是欲揭探其个中奥妙的好奇宝宝之一。
到过许多先进的国家,享受过最顶级、豪华的服务,但她还是念念不忘印度自成一格的人情文化。
于是,她计画了一趟印度、尼泊尔之旅,一方面体会不同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吸收当地的传统打扮,渴望能为自己最爱的流行时尚,注入新鲜元素。
虽然一身轻便的衬衫、牛仔裤,且脂粉未施,但樊御妃的天生丽质,依旧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提著轻便的行李,搭乘机场预先付款的计程车,前往事前预订的饭店。
一坐定位,她便拿出昂贵的单眼数位相机沿途拍摄,美丽的脸庞漾著媚人的笑容,沉醉在异国风光之中。
抵达目的地,樊御妃拎著简便的行李下车,又朝著街上睁著黑灿眼睛的小孩猛拍,心情飞扬愉悦。
满足以后,她才进饭店Checkin。
回到房间放下行李,又马不停蹄的请柜台代她租车。
柜台小姐表示,明天一早就会有专人将车子驶至饭店。
等不到明天,樊御妃已迫不及待想一览印度风光。
最方便的办法,便是搭乘计程车。
不过,她显然太小觑当地居民“抢钱”的手段。
刚开始已和司机谈好价钱,但她虽然穿著平凡,难掩的贵气以及艳光四射的姿容,使得司机歹念横生。
半途中,他狮子大开口的提高车资,打破先前的协定。“如果你不给钱,就下车。”
樊御妃板起脸,怒视他。“门都没有!”
以她的个性,岂会如此轻易妥协。
被一个女人这么断然拒绝,司机面子挂不住,于是破口大骂,并且不客气的想将她赶下车。
“你收了我的钱,还赶我下车?!”樊御妃双手盘胸,没好气的说。
司机不再讲话,继续前进。
樊御妃以为司机良心发现,拿著相机将沿路上有趣的画面一一摄入数位相机。
等到她察觉不对劲时,为时已晚。
四周一片虚芜荒凉,而且十分脏乱,她不会傻得以为这里是她想去的神庙。
看来,她的不合作惹毛了他。
“把钱拿出来。”
眼前看起来黝黑瘦弱的司机,气势实则大的惊人。
“休想!”樊御妃驳斥。
“由不得你。”
司机不管三七二十一,下车后,再从后座的门上车,出手抢夺她身上所有的财物,就连她挂在颈子上的单眼数位相机也不放过。
对生活贫穷的他们来说,外来观光客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值钱,变卖后够他们一家人吃穿好几天。
即使樊御妃再怎么奋力抵抗,仍让他得逞。
非但钱财被洗劫一空,还硬被粗鲁的赶下车,司机立刻驱车离开。
地上的碎石子割破了她细嫩的肌肤,渗出鲜红血丝。
她拧起眉,嘟起红唇,不禁喃喃咕哝:“唉!真倒楣。”
这下可好,身上没半毛钱,还处在异国不知名的地方……
突然,她的脑海中浮现许多女性游客被劫财、劫色的新闻,也开始有了危机意识。
她胡乱走著,恰好看到前方来了几个年轻人,樊御妃趋前向他们借钱,打电话回饭店求助。
万万也没想到,几个年轻人一见到她,便惊为天人而起了色心。
他们将她团团围住,企图对她施暴。
樊御妃生平第一次感到惶恐害怕、不知所措。
她使劲反抗,高声大呼:“救命啊──救命啊──”
一边扯开喉咙大叫,心里却越来越绝望。
她的衬衫在少年们的拉扯下钮扣四散,柔顺的头发也散乱不已。
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的惨剧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就算她如何聪明能干,遇上这种情况,也束手无策,除了极力抵抗外,也只能暗自祈求奇迹出现。
绝望间,一双强而有力的臂膀,将她从魔掌中解救出来。
她惊惶的睁开眼,还来不及看清“恩人”的长相,对方已徒手撂倒几名少年,并且带著她狂奔出狭小的巷子。
直到确定后无追兵,樊御妃的“恩人”才缓下脚步。
她气喘吁吁的靠在墙上,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著。
“你还好吗?”
闻言,她抬起头──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五官分明的男性脸孔,他给她的第一印象,是斯文英俊。
不难辨别,这男人是个混血儿。
不过,没有西方人那么粗犷、壮硕,反倒流露出东方人稳敛的特质──乌黑的发、略为削瘦的体型,但他那双湛蓝的眸子,却泄露出他的秘密,亦为他增添一股魔性魅力。
男人她见多了,长得好看的男人也看过不少。
至少,她的哥哥“虐君”樊御丞,便是男人中的个中翘楚。
让她迷恋多年的“阎帝”颜子尧,亦是女人心目中,不可多得的白马王子最佳写照。
而像“邪尊”、“冥皇”以及臭屁“狂神”,也都是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就外表而言,眼前的男人绝对有本钱与他们相提并论。
“谢谢你。”樊御妃道谢,还附赠一记迷人的笑容做为谢礼。
男人垂下眼,才注意到她几乎衣不蔽体。
他迅速脱下风衣,包裹住她的娇躯。
她并未因自己衣衫不整,露出一大片雪肤而羞赧。毕竟,她是专业模特儿,再暴露的穿著都尝试过。
她大方的接受他体贴的举动,也对他留下非常良好的印象。
“请问,你身上有零钱吗?”她以英文询问男人。
男人从口袋掏出零钱递给她,樊御妃伸出手,他却把手缩了回去。
她有种被愚弄的感觉。“你──”
“你受伤了。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送你一程。”男人说著标准、流利的英文,听得出来他在国外待过一阵子。
樊御妃挑挑眉,顺从直觉相信他。“那就先谢谢了。”
“不必客气。”男人语气礼貌却又淡然,没有被她绝美的笑颜迷惑。
也因为他冷淡的态度,令她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魅力。
关于这一点,她一直耿耿于怀。
樊御妃没头绪的按著电视遥控器,某电视台正播著旅游节目,介绍的地点恰巧是印度。
不禁勾起她那段不愉快,却深刻难忘的印度之旅回忆。
而记忆中,那张英俊的脸庞和好看的蓝眸,又不经意的跃入脑海。
那男人一送她回饭店后,在她下车时塞了一百元美金给她,还温柔的叮嘱她别落单,然后毫不眷恋的离开。
而她压根不知道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即使已经过了一个月,她仍耿耿于怀。
就算她有天大本领,在茫茫人海中想查一个不知名的人,简直比登天还难。
她打开精致的银制烟盒,点燃一根烟,让袅袅的烟雾弥漫,放松紧绷的心绪。
在心情烦躁时,她总喜欢以这种方式沉淀。
尤其是被暗恋了三年多的男人──颜子尧明白拒绝后,她已几乎烟酒不离手。
“啧!”她怎么又想起他了呢!
捻熄烟蒂、关掉电视,樊御妃决定去看场电影、吃顿美食,她的假期可不是用来感伤发呆的。
看完电影,已是傍晚六点多。
或许是爱情电影之故,身旁净是双双对对的情侣,不然就是有朋友作陪,唯独她一个人落单。
樊御妃的心里有些落寞。
蓦然,她瞥见这一个月以来“朝思暮想”的男性脸庞,旋即疾步往他的方向走去。
“真的是你!”看见他,她自然而然说起英文,开心的笑著,美不胜收。
倪竞面不改色的盯著她,不发一语。
倒是他身旁的女伴噙著浅笑,柔声问道:“这位漂亮小姐是你朋友吗?”
倪竞摇头,眼神相当温柔。“我不认识她。”
“可是……”
“你真的忘记我了吗?我们在印度……”樊御妃试图唤起他的记忆。
“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你。”他说的国语字正腔圆,态度客气且疏离。
语毕,便挽著女伴离开。
“怎么会……”
樊御妃蹙起眉心,有些讶异。
他的女伴看来气质高雅,但却是个──跛子?!
她的脚像是有意识般,尾随他们走进五星级饭店。
“阿竞,那位小姐也来了,你真的不认得她吗?”
文婉荷轻声细语的再度确认,柔美的脸蛋有著疑惑。
“不认识。”倪竞刻意提高音量,斩钉截铁回道,想让邻桌的樊御妃听清楚。
见他如此坚决,文婉荷不再追问,她向来以他为主。
她不会认错人的……樊御妃肯定的想著。
虽然事隔一个月,且两人也没多交谈,但他的模样和他的声音,她记得一清二楚。
尤其,他那双深邃的蓝色眼瞳,绝不是隐形眼镜制造出来的效果。
唯一的差别,在于说的语言不同。
难道,他是因为身旁有女友在,所以佯装不认识她?
樊御妃迳自猜测著各种可能性。
不可否认,他撇清的态度,确实让她感到新鲜又好奇。
经验告诉她,就算男人对她没有非分之想,也不至于会对她这么疏离冷淡,他算是第一个。
撇开这件事不谈,她还欠他一百元美金,该还的就要还,她不喜欢欠人情。
她一直等待时机想和他交谈,无奈她完全打不进他们两人的甜蜜世界。
好不容易逮到他的女伴到洗手间的空档,樊御妃当然不会放过。
她挪身坐到他面前,美眸直勾勾的盯著他。“说不认识我,是骗人的吧?”
倪竞与她对视,表情并没有变化。“我不认识你。”
樊御妃顿时哑口无言,他的冷漠、直接伤了她的自尊。
难道,她连一个跛子也比不上?
“对不起,请你不要打扰我们用餐。”倪竞低沉好听的嗓音,赶起人来也是彬彬有礼。
她的双颊微红。
她似乎被当成厚脸皮的不速之客了。
倪竞冷冷的望著她,再度下逐客令。“我未婚妻回来了,请你离开。”
空手而回不是樊御妃的作风。“我能请教您尊姓大名吗?”
“我想,你没有必要知道。”他面带微笑,毫不犹豫的拒绝。
纵使心有不甘,樊御妃决定先鸣金收兵,但并不代表她会就此作罢。“抱歉,打扰了。”
她展现良好教养,绽放无懈可击的笑容向他致歉。
倪竞微颔首,算是接受她的道歉。
这男人都没情绪的吗?
樊御妃临走前,咬牙的想著。
待她一走,倪竞如深海的蓝眸闪过一道精光,嘴角微扬。
其实,他一直知道她的身分。
而她从不知道,三年前,他们已在剑桥大学的迎新舞会上相遇了。
那年她十八岁,娇艳如花、美得不可方物,身边始终围绕著一群出类拔萃、身家优秀的公子哥。
而他,当时只是个刚考上研究所、不起眼的寒酸穷小子,根本没资格追求她。
她是他心目中最绚丽的花朵,只要能够远远的、静静的欣赏,他已心满意足。
想是这样想,但当时年轻气盛的他,终究克制不了满腔爱意,于是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她不假思索地拒绝他,还趾高气昂的说他配不上她……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发誓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飞黄腾达,并且将她降服。
像她这种自以为是的娇娇女,是该有人挫挫她的锐气。
他要让她知道,这世界并不会只照著她的意思运转。
他一直都注意著她、搜集她的情报、喜好。随著年纪的增长,她出落得更加迷人、娇媚,俨然是男人眼中的性感女神。
为了与她重逢,他拼命锻炼自己、充实内在,成为一个足以与她“匹配”的强者。
当初她从未正眼看过他,如今,他不但要扳回颓势,而且还要掌控局面,让她的眼中只容得下他。
人生一向很难尽如己意。生命,也总是不按牌理出牌。
但也就是因为这样难以捉摸,才格外有意思。
在印度的“巧遇”以及今晚的“重逢”,并不算意外,而是在他预料之中。
真的很不甘心哪!
樊御妃踩紧油门,奔驰在马路上,噘高的红唇说明她此刻的心情不佳。
那男人明明就是她的“救命恩人”,为什么他却再三否认?
他真的纯粹担心他未婚妻误会吗?当她是三岁小孩,还是没脑子?
他越三缄其口,她就越想知道真相。
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吧!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赌气。
由于车速过快,车子呼啸而过后扬起一阵风,将路旁的报纸吹了起来,恰巧遮住挡风玻璃,挡住她的视线。
她将车子停靠在路边,气呼呼的下车将废弃的报纸拂开。
在她将报纸揉成纸团时,一张篇幅不小的黑白照片,攫获她的注意。
是他!
是他没错!虽然照片无法显示他的蓝眼珠,但她百分之两百确定就是他。
樊御妃就这么站在路边看起旧报纸,抿成直线的唇,上扬成好看的弧度。
那是三个月前某大报的财经版,介绍国内新窜起的高科技电子产业──“物竞天择科技公司”。
其负责人倪竞现年二十六岁,凭借著过人的敏锐、果决的判断力,以及本身对电子产业的了解,白手创业不过一年多,便为公司赚进大把钞票。
员工人数亦从十人不到,扩编到数十人,其资本额也由当初的百万,成长至数千万,其出色的表现受到各界瞩目。
好几家知名集团频频与他接触,希望能与他合作。
而他深刻的轮廓、忧郁的气质,也让许多官家小姐、富家千金以及影视女星青睐,主动向他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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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看来,老天爷还是站在她这边的。
早知道会在回家途中,以这种方式知道他的身分,她就不必吃那么大的一碗闭门羹了。
她带著泛黄、废弃的报纸上车,一路狂飙回家。
她樊御妃一向恩怨分明,有恩报恩,有仇的……当然绝不手软。
倪竞,你等著接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