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那狗有点眼熟,她走上前,每走近一步就多一分狐疑。
怎么搞的!那……不是那家伙的狗吗?怎会落单在这?
此时,那只狗察觉她的靠近,猛然回头看向她,然后像是认出她,摇着尾巴轻跳起来,兴奋地朝她摇摇摆摆走来。
“喂喂喂!你我非亲非故的,你投奔我干嘛?”下意识退后一步,接着发现它右后脚似乎受伤了,走路—拐—拐,她顿时愣在原地。“……钦喂喂,你脚受伤还走那么快,想残废啊?!”
顾不得那么多,她连忙走向它,制止他的举动。低头查看它的脚掌,见上头有道不算浅的伤口,血流未止,上头还残留着玻璃碎片。
“天哪!你这笨狗!走路不看路的啊?!”明知它听不懂人话,她还是照骂,见它缩起耳朵,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没好气地又说:“要耍无辜去找你主人,本小姐不吃这套!”说到它主人……转头前后左右张望一番,没看到那家伙的踪影,她皱起眉头,烦恼地思索一会儿,最后认命地叹了口气。
“算了算了,算我倒楣。”掏出手机打电话通知孟蕴真她晚点会自己回去。她伸手正要抱它起来,看到手上那瓶碍事的水又一皱眉,索性扭开瓶盖,仰头一口气咕噜咕噜豪迈地把它干光。
将它抱在怀中,她小心不碰到它伤口,朝印象中离这最近的兽医诊所出发。步行了二十分钟,好不容易只差几分钟路程——忽然开始下起夜雨。
“哇咧,搞屁啊!”早知刚刚该买张乐透的,这么带塞肯定中!
她咒骂连连。为了不让它的伤口碰水,赶紧微微驼背将它密密护在怀中,连自己都来不及顾,一路狂奔。祸不单行,总算到了兽医诊所,还没到门口却发现里面的灯瞬间熄了一半,她脸色大变,硬是冲上去开门。
听到门上的风铃响声,正在做最后收拾的护士小姐转过头,语带歉意地说:“抱歉,小姐,我们打烊了喔。”
“对不起,但是能不能麻烦帮我看一下这只狗?它的脚扎到玻璃碎片,不处理不行,拜托拜托拜托!”开什么玩笑!她可是抱着这只好几公斤重的狗在凄风惨雨中千辛万苦才走到这耶!
“这……请你等一下。”护士小姐面有难色,走进去找医生。
过了一会儿,已脱下白袍,一身便服的医生走出来,温和地对她说:“是这只狗吗?请把它放在这边诊疗台上。”
“谢谢、谢谢!对不起耽误你的时间!”她忙不迭地将狗送上。
“咦!这不是灵感吗?”医生看清之后忽然冒出这一句。
啥?她面色茫然、不知所云。
“是高先生托你带它来的?”
喔!原来他正好都在这间兽医诊所帮狗看病?她这才顿悟。不过……“这只狗叫‘灵感’?”不是的吧……
“是啊。”
她一时无言。是曾听说那个高悟森是从事文字创作的,但,把狗取成这种怪名字,也就是说它的意义跟风水鱼差不多是吗?
医生没再问话,低头专心处理狗的伤口。结束之后,回头看陶菲菲还僵站原地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微微一笑,柔声安慰:“你不用那么担心,只是小伤而已,玻璃碎片已经挑干净,伤口也包扎好了。”
“呃、不……那个……谢谢……我想请问……”她脸色转红,支支吾吾。“厕、厕所……在哪啊?”
他一愣,随即因领悟而强忍笑意,指向后面说:“直走右转进去。”
“谢谢。”她脸色更红,从刚才憋到现在就快憋不住了,匆匆跑到厕所去。唉,肚里空荡荡只有一大瓶矿泉水,当然消化得快啊,真是丢脸丢到冥王星去了。
宣泄完毕,她从厕所出来,办完手续再三道谢后,以飞快的速度离开。
看吧,早跟他说该帮狗系狗绳了,讲究什么自由!这下没看好走失了,岂不是找人麻烦!等下见到那可恶家伙,非狠狠臭骂他一顿才甘心。
她满心愤懑,回到大厦二十九楼,快步走到他家门前,伸指以凶猛的姿态按铃。叮咚!
……叮咚!叮咚!叮咚!
“喂!你要假装不在,我等下就吃香肉当消夜!说到做到!”
还是一片安静。
一股湿意爬上面庞,她垂眸一看,是怀中那只狗在舔她的脸……忽感深沉疲惫,她有气无力地低喃:“死到临头巴结我也没用啦,今晚就决定吃葱烤香肉。”
唉……可是……好像又是缺葱啊……
*
他的狗不见了。
晚上照常带狗去散步,因为想顺便到超市买点东西,他走了跟平日不同的路线;超市不能带狗入内,就将它留在外头。在捡到它之前它虽是流浪狗,但似乎尚未流浪很久,因此没什么警戒心,见到生人还会主动亲近。不过,它向来乖巧,不会乱跑,像这样将它留在外头并不是第一次,出来时发现它不见却是头一遭。
他在附近到处找、到处问,不记得沿路来来回回找了多久,期间还下了场骤雨,他到便利商店买了伞继续搜寻,直到深夜。
凌晨三点半,他怕自己会累得昏倒在街上,只好先回家再作打算。
在电梯中,他冷静下来,思考该用哪张照片刊登寻找启事,这才想到自己根本从没帮它拍过照,因为他本身不喜欢拍照,也不喜欢被拍。
拖着更沉重的步伐回到自家,不意见到门上贴了张纸。他上前细看,只见上面画了个指向左边的大箭头,旁边写了几个大字:香肉盛宴往这边。
脑中空白几秒,他的身体直接做出反应,到隔壁按铃。
一声、两声、三声、四声、五声、六声、七声、八声、九声……
“啪!”门打开,一张仍带睡意的狰狞脸庞出现门后。“半夜三更找死吗!”
“找狗。请问……”
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喔对对对!你这家伙搞什么鬼,这么晚才回来!你知不知道你造成我多大的困扰啊!?”
他颔首道:“对不起。”
“你的狗在客厅,赶快把它带走!”她满脸杀气地领他入内,还没抵达,那只狗早已察觉,满心欢喜地三脚并用朝他奔来。
无心观赏眼前这幕理应感人至深的重逢戏码,她眉宇深锁,双眼因睡意而微眯,抬头一看壁钟:心情更烂,口气极差地开口:“你还真懂礼貌喔,快凌晨四点了来按催命铃,都没想过别人在睡觉!?”
“抱歉,我看到门上的留言,一时心急。”
“心急个头啦!你以为我真会把那只臭狗宰了做臭臭锅吗?!”她横眉竖目,暴躁到达极限,发出哥吉拉式怒吼:“我只是不、爽而已!”
“对不起。”他三度道歉。
看他搂着狗如释重负的神情,她才发觉这是自己第一次看到他那张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脸上出现表情,搭配起来显得他的道歉有诚意多了。
既然这只……吉祥物在他心目中的份量比泰山还重,他还跑出去夜游搞到这么晚才发现它走失……等等!难道……“你不是在外面找狗找到刚刚才回来吧?”
“对。”
她望着他略皱的衣服、依然沾有湿意的发梢,以及困顿的神情,有点目瞪口呆。
想不到……这块木头居然也是很有感情的。虽然之前听说那只狗是他捡来的,她一时还是无法将“爱心”二字与他作直接联想,直到现在亲眼看见。
不过,她很快就没心思想其它事情,因为一想到明早还要爬起来上班,心情顿时直线掉落冰点以下,口吻也连带变得冰冷。“那现在你可以带你的爱犬离开,让我安眠了吗?”
“对不起,打扰你了。谢谢你的帮忙。”
她一语不发,寒着脸把他送出门,关门上锁,大踏步回到卧室。
躺回床上,思及他适才的表现,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几乎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知道的那个人,入睡之前,不由得迷迷糊糊地胡发谬想: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如此非凡,莫非有他过世恋人的灵魂附身其上?
*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确实非凡,不过跟什么过世恋人当然毫无关系。
青少年期因不满父亲而唯一的那次离家出走,他在公园的溜滑梯底下躲藏,后来才发现那原来是它的栖身之所。它一点也不怕他,还出乎意料的友善,挨在他身边陪自己一起度过那个初入冬的微寒夜晚。
后来他发现它不但遭人抛弃,还有口难言,处境比自己凄惨太多,而他明明未失声,却没跟父亲直接沟通过。到了早上,他带着那只狗回家,等待因工作而彻夜未归的父亲,开宗明义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并请求他准许自己收养它。
与其说它是自己的宠物,不如说是贵人,现在则是家人。
因此,对隔壁那位称不上交好的邻居的这次援手,他是真心感谢,另一方面也反省起自己的观感太肤浅,尚未看清别人的内在优点就直接把她定义为麻烦人物。
隔天傍晚,他买了一盒蛋糕,第一次正式登门拜访。
“谢谢你昨天的帮忙。”非常郑重地再次道谢。
“喔嗯。”过了一天,她早已气消,反而有点不知怎么反应。“没差……咳,下次记得看好你的狗就好了。”
他点点头,递上蛋糕。
“送我的?”
“对。”
我在减肥!本来想冲口说这么一句,不过想想算了,反正这点实质补偿本就是她应得的:何况就算自己不能吃,正好等下要去参加对门孟老太太的生日会,借花献佛也不错。
接过蛋糕的同时,不期然忆起不愉快的旧事,她暗哼一声,有些不满地说:“既然你‘专程拿来送我’,我就收下了。谢谢。”话说完,见他没反应,忍不住问道:“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吗?”
他老实回答:“听不懂。”
“喔,你大概忘记了吧。”耸耸肩,故意用不在意似的语气说:“我刚搬来的那天,专程拿我自己作的胡萝卜muffin送你,结果被你一口回绝了。”对啦对啦!她就是小心眼爱记仇,非要拿出来说一下。
“这我记得。”即使她挑明了讲,他还是不懂,因为:“我没说谎,我确实不吃胡萝卜口味的东西。”
那无辜的答案使她瞠大眼。“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不屑收?”
什么?“当然不是。”
“……等一下。”她单手按额,像是陷入一个难题。“如果你真是因为这样而拒绝,就显示你非常不会做人。”非常、非常!
“我收下了,最后只能喂垃圾桶。”因为无人可送,他的狗又不吃甜食。“糟蹋别人的心意才是不会做人。”
听他仿若义正辞严,她有点恼意。“那假设这个你专程拿来的蛋糕,我刚刚直言拒绝的话,你又有何感受?”
“那就拿回家自己吃。”
妈啊!这家伙到底是从哪个星球来的?用地球的常理根本跟他讲不通嘛!连心脏构造都不同了,怎么要求他将心比心!“好!如果你真是一片好心,为什么当初拒绝后就当着我的面直接关门,完全没有善意?”
“我有说再见。”
倒是记得很清楚!她深吸一口气,露出不由衷的微笑。“的确是有喔。可是那种情况下,你不认为至少该跟特来拜访的新邻居寒喧一下,以表亲切?”
“抱歉,我不擅长跟人寒喧。”而且他记得自己其时正忙于赶稿。
事实上,他不擅长、也不热中跟人亲近,反而对观察人很有兴趣,或许这就是身为创作者的癖好吧,他的眼睛一向比嘴巴活动得多。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冷漠的人,不会在遇到邻居时故作视而不见,基本礼数还是会有。
喔……所以全是她自己误解了?“你实在是——很奇怪耶!”明明当初那么差劲的举措,解释起来还可以语气良善、彬彬有礼,让她想生气都无力了。
他没回话,只是也很感奇怪地想:难道要跟她一样才是不奇怪?
或许,人都难免会有这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吧。
因为在他心中,她也是个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