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i!”
“Taxi!”
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莉萨迅速而警戒地扭头一瞥,前方多了一个穿西装的秃头男人,离迎面驶来的出租车更近。眼见秃头男就要先她一步拦到车,杏眸微微一瞇,果决地快步迎向敌手。
“先生,”她朝他盈盈一笑,如花的美貌让男人微微恍神。“地上那只皮夹是您掉的吗?”
“嗄?”男人一愣,两只眼睛很听话地朝身后的地面看去。
时间配合得分秒不差,出租车这时在路旁停下,莉萨立刻丢下敌手,毫不留情地开门上车,动作迅速无比、一气呵成。发现上当的秃头男也只能在人行道上跳脚、咒骂。
“到皇后区。”她吩咐司机,一边拨手机给原先约好要签约的新人作家,一边嚣张冷笑。
哼哼……想跟她抢车?也不想想她林莉萨是何种角色……下辈子吧!
于是,凯尔的殷殷告诫成了马耳东风,走出医院不到五分钟,莉萨便故态复萌,恢复成原来那种机动性超强、战斗力惊人的粉领亚马逊女王。
直到两日后的深夜,她正在家熬夜为某本新稿撰写文案,腹部却毫无预警地袭来一阵惊人的绞痛,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吃惯了的药片也派不上用场,在她觉得自己快晕死过去之前,打了电话向好友求救。
住院三天后,凯尔软硬兼施,威胁、恐吓加恳求,终于逼得她不得不向公司老板请长假。
又过了一星期,莉萨在凯尔的严密监督之下,乖乖地带着行李和一堆药片、维他命,登上飞往台北的班机,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调养假期。
*
好米乡,位于嘉南平原北部,以水稻为主要农作物。贯穿好米乡内八个村庄的河流就叫好米溪,同一条溪,也是所有作物的灌溉水源。
林莉萨的父亲,则出生于八村之首,好米村。
艳阳高照,在这个盛夏的午后,除了在田间默默忙于农事的农民之外,其余的人们大多在睡午觉,村内一片祥和。
轰隆隆的引擎声蓦地划破空气中的宁静,一辆火红的跑车突兀地出现在乡间的小路上,榕树下打盹儿的几只土狗因此被惊醒,纷纷狂吠不止。
“花钱找罪受……”莉萨扭动了下发疼的臀部,嘴里咒骂连连。
在停车、开车都难的曼哈顿,养车是自找麻烦,所以她一向以出租车代步。现在在度假,本来打算租辆法拉利过过飚车瘾,结果租车公司只有保时捷,她也只能将就于许多玩车人所谓的“穷人的法拉利”。
只不过事实证明,无论何种等级的跑车,都不适合这种满是坑洞的乡下小路,跑车底盘低,对路面状况也更加敏感,在平坦的大马路消失之后,她的小屁股就开始受罪了。
“老伯,好米路怎么走?”她停下,询问一个头戴斗笠、赤着双脚的老翁。
突然见到一个说话带着点洋腔又长得像“阿兜仔”的漂亮小姐,老人明显地呆愣了半晌。
“啊好米街喔……妳就过了前面的好米大桥,左转就是了。”他的话带着某种浓浓的乡音,莉萨在一番努力之下才听懂。
她看向前头宽约两公尺多、长不到五公尺的“大桥”,俏脸不小心黑了黑。
“谢谢。”莉萨踩下油门,咻地飙走。
可惜过不了多久,她就发现原来好米路跟好米街是不同的。
“好米乡、好米村、好米大桥、好米街、好米路……这里的人怎么一点创意也没有!”她在某路口煞住车,透过墨镜四处张望。房舍零零散散、街道一点规划也没有的村落已经磨光她所有的耐性。
“那个该死的好米路到底在哪里?”她极为不爽地犯着嘀咕,心中第十八万次后悔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
她要回曼哈顿,她要回到那个街道用简单明了的数字标示的弹丸小岛,她要回到那个四处是高楼大厦,而非稻田跟菜园的文明世界!
正当她认真考虑直接开车回中正机场时,前方不远处的动静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摘下墨镜,当发箍似的架在头上,凝眸再一看,杏眼像是增了千万瓦特似的亮了起来。
有个男人正在路边洗车。
“极品哪……”原先的烦躁一扫而空,莉萨忍不住赞叹。
男人的身材颀长、比例完美,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金色的光芒,身上只有一件旧旧的白色圆领T恤配着更破旧的陈年牛仔裤。从她的角度瞧不清他的长相,却能看见那件T恤已湿了大半,也不知是汗是水,呈半透明的布料下,结实、有料的肌肉若隐若现,每一个动作,都泄漏更多的春光。
画面还真不是普通的养眼!
或许这个见鬼的乡下地方没像她原来想的那么糟糕……说不定可以来上一次旅游艳遇,谱上一段假期罗曼史,呵呵呵!
红唇往上一弯,她踩下油门,朝目标飙去。
噢,不,她才不屑像个没品花痴一样向猛男搭讪……她只是要问路,Ok?好色之心人皆有之,谁规定问路不能找个赏心悦目的对象问?谁有意见去告她好了!
很快地,保时捷在洗车的男人身边停住,车窗滑下,露出一张娇艳动人的脸庞,完美的淡妆,完美的微笑。
“哈啰。”她从容开口,对自己的模样很有自信。
弯身擦拭着车身的男人放下手中的海绵,站直身子转向陌生嗓音的来源,黝黑、性格的面孔出现片刻的诧异。
近看之下,果然是极品中的极品,似星的眸子、漆黑如墨的剑眉、有棱有角的深邃五官加上精壮的体魄,粗犷却不失俊逸,跟她平日见到的奶油小生兼饲料鸡有着天壤之别……
一股前所未有的战栗在那双黑眸的注视下直窜莉萨的背脊,小腹中也出现了莫名的温热躁动,是暑气作祟吗?
她微微晕眩,但多年练出来的笑容仍是拿捏得恰到好处。
“先生,请问好米路在哪里?”她礼貌地问,眼角顺便打量一下男人当宝似的交通工具。
可惜……这种男人理当配上一辆LandRover或是JeepCherokee那类豪迈、阳刚的越野车,这辆中规中矩、小家子气的白色ToyotaCorolla实在是糟蹋了他的气质。
“妳已经找到了。”他静静地响应她的问题,嗓音低沈悦耳,脸上却没有太多表情。
“那么十二号是哪一户?”
“对面就是。”男人言简意赅。
嗄?原来阴错阳差,居然走对路了!
莉萨看向对街,在见到那栋寒酸到不行、毫无美感可言的水泥平房时,脸色丕变。
不会吧……她真的要在那栋看来一点都不舒适的房子里住三个月
“你……你确定是那家?”她回头,却发现自己在对着空气说话,男人已经拿起海绵,默然转身继续刷洗着小轿车,不再看她。
莉萨皱眉,对他的态度感到些许恼怒,但旋即又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唉,山野村夫嘛……八成也没见过几个城市来的美女,难免木讷、害羞了点……
*
洗好了车子,男人把海绵、抹布等用品放进一个水桶中,本来提起水桶就要回自己屋子里,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在对街。
听村人说,已故的林老太太把房子留给远在纽约的侄孙女,就是她吧……
火红的昂贵跑车、考究的服装、名牌的时髦墨镜、精心设计的发型、起码三吋的高跟鞋……在这个朴拙的村子里,她不觉得自己很招摇吗?
的确,她长得明艳、抢眼,杏形的眼睛和亚洲人特有的、较为突出的颧骨巧妙地融合了西方人深刻的五官,乌黑的耳下中短发将椭圆形的脸庞衬得更加白皙水嫩,明显混合着外国血统的绝色容貌让他在乍见之下竟失了会儿神。
但美则美矣,那娇贵又不可一世的气质让人难生好感。他不是没看见她瞧见对面那栋房子时,脸上显露出来的鄙夷和嫌弃。
这样一个都市娇娇女,来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做什么?
“Oh……Shit!”一个可能是化妆箱的东西掉落地上,她大声咒骂,由于双手是满的,干脆用脚把箱子踢进大门。
他蹙眉,并不欣赏女孩子说脏话,无论是用哪国语言。
距离她出现问路已过了十来分钟,在这段时间内,她把塞满跑车车厢内的所有行李一一搬进那栋她显然很不屑的房子里,现在差不多快大功告成。
由于没有太大好感,他并未自告奋勇地替她搬行李,但是若她开口要求 也许是担心弄断美美的指甲,也许习惯男人替她出力,无论原因为何,他是会帮忙的。
然而她没有寻求协助,反而凭着一己之力搬动那些看起来不轻的行李箱。
对此,他感到一丝丝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