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垂着眸,头发拨到耳后,素净着一张脸,鼻梁四周有着几粒淡淡的雀斑,少了几分逼人的美艳,却显得清丽、俏皮。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熏衣草色的精致刺绣丝袍,显然是居家的打扮,滚着黑边的衣襟在胸前交叠出一个宽口的V宇,露出颈项问雪白的肌肤以及一小部分细致优美的锁骨,似是在诱人一亲芳泽……
霎时,他心头一阵怦然,脑中竟不由自主地出现无限遐思。
“看什么看!”丽莎突然回瞪了他一眼,完全没给好脸色。怎样?他是在数她脸上皱纹有几条吗?
谭子擎忙不迭收回视线,轻咳了咳,心下感到些许狼狈。他是怎么回事?以前学画时见过多少赤裸的女体,怎么现在像个十来岁的思春少年,满脑子胡思乱想?
小燕洗完脸,适时地解除了他的窘状。
“丽莎姊,我先回去了,以后可以再来找你玩吗?”
“好啊。”说实在话,她并不讨厌小燕,虽然她的确有点聒噪,不过跟那种看起来就有沟通障碍的哥哥住在一起,能怪她吗?
谭子擎没料到她答得如此随和,略带讶异地瞥了她一眼,但没说什么。
兄妹两人走到门口,小燕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道:“丽莎姊,你喜欢画画吗?哥哥每星期天都有在我们家教人画画,你要不要一起来?”
画画?别开玩笑了……她连棵树都只能画成棒棒糖,叫她学画?
“来啦……丽莎姊,你是我朋友,不用学费的,对不对,哥?”
“小燕,林小姐一定有很多自己的事要忙,没那个时间,你别勉强人家。”
丽莎张口原想拒绝小燕的提议,结果谭子擎的几句话又惹恼了她。她绽颜对小燕笑道:“我一直想学画都没机会,星期天我一定到。”
她林丽莎生平最痛恨的就是别人自以为是地替她拿主意,他认为她不会想学画,她就偏偏要学给他看!
*
翌日,星期六,丽莎决定开车到邻镇逛逛。她迫切需要呼吸一点文明的空气,即使是个小镇也比好米村这种狗不拉屎的地方强。
出门前,正好遇上不必上课的小燕,她心血来潮地邀她同行,小燕告知哥哥之后,便兴高采烈地跳上拉风的红色保时捷。
出乎丽莎的意料之外,邻镇是个繁华的小城,虽然没有大型的百货公司和她所熟悉的名牌专柜,却有着不少小巧的精品店和一家大卖场。
哇哈哈哈……好爽!丽莎血拼得很过瘾。
这几年都在工作,鲜少有时间采购,服装是造型顾问替她准备的,而生活日用品多半也是钟点女佣打点的,没想到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城镇里重拾逛街的乐趣。
可惜,她的愉悦在回到村子里没多久便被破坏了。
“这是做什么?”丽莎瞪着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燕不能接受你的礼物。”谭子擎把一个购物袋放在桌上。他并不特别乐于与这位娇贵蛮横的千金小姐打交道,但是小燕喜欢接近她,而他不愿把自己的喜好强套在妹妹身上,也就没有加以阻止,然而凡事总得有个限度。
“奇怪了,东西是送给小燕的,为什么由你来决定她能不能接受?”丽莎不高兴了。
袋子里是两件CK的背心和一条levi\'s的牛仔短裙,长手长腿的小燕穿起来特别俏丽,所以她毫不迟疑地就买下送她。小燕最初百般推拒,但终究敌不过对漂亮衣服的喜爱,最后还是欣然接受。
想来没心眼的小燕一定是回到家就向哥哥说了,结果他老兄却对此有意见,登门退货来了。
“小燕是我妹妹,你送的东西太贵了,她不能要。”
“你没听过礼物不能用价钱来衡量吗?”她立刻顶了一句,很后悔当时竟忘了把标价拿掉。可恶,难得心情大好地想送人东西,这男人没事搞什么破坏?
“她才十六岁,我不希望她小小年纪就开始崇尚名牌,养成挥霍、奢侈的习惯。”谭子擎一脸严肃与不赞同,三件棉制服饰加起来快七千块,太夸张了。
意思就是她很奢侈浪费、爱慕虚荣就对了!丽莎很火大,也很受伤。
没错,她的确喜欢穿好的、用好的、吃好的,一个编辑的薪水根本不可能支付她的开销,但是拜母亲所赐,她也学了好几手投资理财的诀窍,几年下来,户头里的数目有增无减,除了父母送的公寓之外,踏入社会后她不曾跟家里伸过手,她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赚来的,这个男人凭什么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她?
“好吧,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她冷笑。“原来兄长的藉爱是借着剥夺妹妹的喜悦来表达的。”
丽莎接着又说:“你一定不知道小燕穿起这些衣服多可爱,也不知道她当时有多高兴……唉哟,我在说什么呀,我想你就算知道也不会在乎,做人的原则重要嘛,一个小女生的快乐算什么!爱漂亮实在罪该万死!”
谭子擎被奚落得哑口怨言,俊脸上却不见愠色,反而多了深思和明显的懊恼。他只顾着立刻来退礼物,却没考虑到小燕的感受,他是不是鲁莽了?
她是不是说得过分了?丽莎忽然有点后悔,她知道她的话有失公平,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男人面前,她总是特别禁不起刺激,脾气特别坏。
哪知,谭子擎这时掏出皮夹,将好几张千元大钞放在桌面上,丽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衣服我会让小燕留着,这是衣服的钱。”
轰!狂怒直冲脑门,真的会给他气死!
“你这人到底有什么毛病啊?你知不知道什么叫礼、物?!”她朝他吼道:“我林丽莎既然决定送礼就非送不可,谁稀罕你的钱!”
谭子擎被凶得开始有些不快。“你的礼物太贵了,不过你放心,我还是会告诉小燕衣服是你送的。”
“你脑子里灌的是水泥吗?!”丽莎暴跳如雷。“还是我的钱脏,买的东西会玷污了你的宝贝妹妹?!”
“我没那个意思!”怒火攀升,谭子擎也恼了。她怎么老爱曲解他的话,硬要把白的拗成黑的?
丽莎抓狂不理他,一个箭步抄起桌上的纸钞就往他胸前的口袋塞去。“钞票本小姐多得是!你的几个臭钱自己留着!”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谭子擎吓了一跳。这女人居然蛮到动起手来了!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他想也没想地揪住袭击胸膛的纤手,一个使力,却不意将丽莎拉到身前。她抓着钞票的手被钳住,挣脱不了,力气比不过他,只好很用力很用力地瞪着他。
他居高临下地回视她,剑眉纠结在一起。她真是他所见过最会惹人生气的女人,蛮横、跋扈、脾气大得让人难以消受,然而,她也是他遇过最教人目眩的女子,像团火焰似的发光、发热,如此美丽不可方物,诱人……也灼人。
星眸不由自主地暗了暗,他发现自己居然对她起了反应,想探索那张不饶人的嘴尝起来是何种滋味,想知道那玲珑有致的身体中,是否也蕴藏着火一般的热情。
他困惑了……有可能对一个女人反感,却又同时因她而心乱吗?
空气中的某种成分变了,丽莎顿觉心跳如擂、口干舌燥,甚至忘了继续挣扎,小腹中一股热流涌现,比她初次见到他时更加无法无天地乱窜,膝盖也不争气地发软。头一次距他这么近,她发现他比想象中的还高大,宽阔的胸膛所散发的体温,几乎要烫着她,然而浑身上下的细胞却呐喊着要更贴近他……
蓦地,他松手,丽莎两腿无力,差点站都站不稳,但他不再看她,提起小燕的衣服便头也不回地离去。
“你……你可恶……”丽莎瞪着空空的门口,音量跟只蚊子一般大。
她呆站了好一会儿:心跳终于平复下来后,看见绉巴巴的钞票散落一地,怒火再度上升,那男人简直比粪坑里的石头还臭、还硬!
想到什么似的,她冲向一旁堆积成山的购物袋,从自己的血拼成果中翻找出一个小巧的方形扁盒,盒子上印着Burberry的字样。那是她跑了好多家店才找到的,她记得她欠他一条手帕……然后她把盒子丢在地上,抬起鞋跟用力踩。
“Shit!○○○、×××……烂人、臭石头、猪头、反正你也不稀罕……”她踩、她踩、她踩踩踩,直到两脚乏力,小腿快抽筋。
过了许久,她又把盒子捡了起来。盒子已经被踩扁踩烂,但里头的柔软布料踩不烂。她取出完好无缺的方形手帕,颓然瘫坐在椅子上,忽然间好唾弃自己。
受不了……她几时变得这么幼稚?